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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_甘肃_华池县新堡6·2一般闪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md

分类:06_整改评估与防范措施 / 2022 年份:2022 大小:15.6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1:31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4:14
类型/整改评估报告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场所/医疗机构原因/违章动火等级/重大事故等级/亡人火灾法律/重大责任事故罪地域/甘肃年份/2023

title: 2023_甘肃_华池县新堡6·2一般闪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updated: 2026-08-04

华池县新堡6·2一般闪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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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2022年6月2日,华池县政府成立了“6·2”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迅速展开事故调查。7月26日,因事故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事故调查组向县政府申请延长事故调查期限,县政府同意延长60天至2022年9月26日。9月20日,事故调查组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县政府批复;9月21日县政府对《华池县新堡“6·2”一般闪燃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报告中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同时提出了5个方面的事故防范整改措施。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要求,县安委办牵头深入事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确保事故调查报告中每一项责任都追究到位,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落到实处。 二、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1、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 (1)华池县隆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华池县应急局对其处以人民币八十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企业到期未缴纳罚款,县应急局按程序进行了催告、加处罚款,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仍未缴纳罚款,目前县应急管理局已提交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庆阳汇勤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华池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对其处以七万元的罚款已落实。 (3)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华池县政府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其进行约谈,落实了整改措施。 (4)华池县鑫晟塑料建筑模板有限责任公司。华池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处以二万元的罚款已落实。 (5)华池县商务局。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已向华池县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落实了整改措施。 (6)华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已向华池县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落实了整改措施。 (7)悦乐镇政府。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已向华池县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落实了整改措施。 2、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1)庞小奎,华池县隆鑫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事故直接责任人。华池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其处以一万一千四百元(上年度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庞小奎到期未缴纳罚款,县应急局按程序进行了催告、并加处罚款,庞小奎仍未缴纳罚款,目前县应急管理局已提交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华池县司法机关进行了刑事责任追究,2023年5月27日,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判决:刑事判决书【(2022)甘1023刑初119号】,庞小奎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贾小洲、王小锋、胡治存。现场氧气切割操作人员,事故直接责任人,贾小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华池县司法机关进行了刑事责任追究,2023年5月27日,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判决:刑事判决书【(2022)甘1023刑初119号】,贾小洲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3)杨文文,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南梁作业区调控中心应急班职工,贩卖废旧原油高架罐,涉嫌违法犯罪,华池县司法机关进行了刑事责任追究,2023年5月27日,甘肃省华池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判决:刑事判决书【(2022)甘1023刑初119号】,杨文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4)王占富,庆阳汇勤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陇东项目部南梁服务队梁一转中心站梁33-15井场看护工,未有效履行井场管护责任。庆阳汇勤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王占富解除了劳动合同。 (5)史 义,庆阳汇勤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陇东项目部经理,庆阳汇勤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处以一万元的罚款。 (6)史宏军,庆阳汇勤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华池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对其处以二万元的罚款已落实。 (7)李正宽,华池县鑫晟塑料建筑模板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华池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处以一千元的罚款已落实。 (8)巩龙龙,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南梁作业区梁一转中心站站长。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依据《第二采油厂内外部综合治理管理细则》第三章第五十六条规定,一次性处罚五百元。 (9)阎 浩,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南梁作业区经理,负责作业区全面工作,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依据《第二采油厂内外部综合治理管理细则》第三章第五十六条规定,一次性处罚一千元。 (10)王效峰,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生产运行部主任。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第二采油厂生产运行管理细则》规定,一次性处罚一千元。 (11)张建权,华池县商务局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华池县商务局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其进行了约谈并通报批评。 (12)章聚江,华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华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其进行了约谈并通报批评, (13)史 昀,华池县悦乐镇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华池县悦乐镇依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其进行了约谈并通报批评。 (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事故发生后,华池县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县上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四个责任”落实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构建全县应急管理“五大体系”的实施意见》《华池县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任务实施方案》等文件,细化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晰部门间交叉职能。各相关部门也制定了各自行业领域的责任清单和监管清单,进一步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工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事故发生后,县安委办制定印发了《华池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坚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突出道路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领域,扎实开展督查检查,切实遏制事故多发势头。通过大检查活动,有效排查整治了各类事故隐患,提高了各级安全监管能力,有效防范化解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事故各责任单位开展了事故分析,认真查找事故原因和管理漏洞,同时举一反三,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活动,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细化安全生产职责,不断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充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补齐补全制度短板,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成立专门的整改工作组,深入各基层单位、施工段点逐环节、逐岗位开展了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有效排除了各类安全隐患;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保证了安全生产,防范了类似事故发生。 (五)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华池县把宣传教育培训作为预防各类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广泛借助微信群、短信等涵盖面广、高效便捷的新媒介平台,及时编发、推送安全防灾知识常识,时时开展安全提醒。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统筹利用好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通过实用有效的宣传手段,广泛开展安全发展观念、法治、形势、措施、经验、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引导企业和群众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的安全素养,用惨痛的事故后果警示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做到警示高悬、警钟长鸣。 三、存在问题 (一)防范措施整改落实的针对性不够强。 (二)监管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抓得不紧,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还有差距。 四、对策建议 在今后监督检查和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中,要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及监管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格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存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不断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加强源头风险管控。事故企业要严把安全关,从设施设备、现场管理、应急处置,工艺操作、制度建设等方面每年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查漏补缺,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提高防风险、保安全的能力。事故各责任企业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防范措施进行了落实,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只有举一反三持续改善事故防范措施,才能适应不同时期风险管控要求,建议企业实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制定和调整事故防范措施,持续完善事故防范措施。 (二)强化现场作业管理。要严格落实巡查巡检、特殊作业制度,加强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的有效落实,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新修订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要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培训学习,持续强化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巡检、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施救能力。 华池县新堡“6·2”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3年10月9日 【打印正文】 【字体: 小 大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承办单位:华池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华池县中街8号 电话:0934-5121293 邮箱:hcxzfwz@163.com 邮编:745600 政府网站标识码:6210230007 陇ICP备07000575号-1 甘公网安备 62102302000101号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号码 短信验证码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未注册的手机号在初次登录时会自动注册为网站会员。 忘记密码? 登 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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