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珠江金属5·18一般火灾事故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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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珠海珠江金属有限公司“5·18”一般火灾事故评估报告
2023 年 5 月 18 日 13时 4 分许,位于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大学路 99号 3号厂房(连体厂房)一至五层第 5栋第 1层的珠海珠江金属有限公司活性元车间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 6人被烧伤,直接经济损失 71.3万元。
2023年 5月 19日,区管委会成立了由区纪检监察工委、区总工会、区社会事业局、区科技产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治局(镇司法所)、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消防救援大队、唐家湾镇等单位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3 年 9月 17日,区管委会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与《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粤安办〔2023〕122 号)要求,区安委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产业局开展了珠海高新区珠海珠江金属有限公司“5·18”一般火灾事故评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4 年 10 月 15 日,区安委办牵头组织事故评估组,依据《珠海高新区珠海珠江金属有限公司“5·18”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通过调阅事故原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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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相关单位落实事故整改意见情况以及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了事故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涉事企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珠海珠江金属有限公司
处理建议: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活性元车间生产时,未了解活性元生产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未在活性元生产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以及采取相应措施,对工序中的火灾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管控;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珠海珠江金属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追究其事故责任。
处理情况:2024年 5月 21日,区应急管理局按程序对该公司作出罚款 30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收缴到位。
- 广东珠海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公司”)
处理建议:建议由区安委办约谈示范基地公司及相关巡查责任人,督促加强安全管理和巡检工作,堵塞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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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2023年 9月 18日,区安委办已落实约谈工作。
(二)涉事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 刘*德
处理建议:珠海珠江金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未及时组织制定并实施活性元间压制工序压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未对活性元间压制新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刘*德进行立案调查,追究其事故责任。
处理情况:2024 年 5 月 20日,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刘*德依作出罚款 82605.08元的行政处罚,罚款已收缴到位。
三、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单位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一)珠海珠江金属有限公司:
-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实施到位。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员履行各自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并进行考核。(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落实。(3)监督和落实安全生产经费投入。(4)根据工艺流程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每日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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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风险识别。通过现场勘查、分析,识别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按照风险地点、风险类型、管控设施、管控人员类别等进行分类整理,形成风险清单。(2)风险评估。采用风险矩阵、LEC法等工具,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和可能性进行定性评估;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确定风险等级。(3)风险分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风险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4)风险管控。通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培训、实施安全巡检、改进设计、增加安全装置等手段降低风险。(5)隐患排查计划。制定详细的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内容、方法和频次。(6)隐患排查实施。采用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季节性排查、综合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隐患排查的全面性和及时性。(7)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评估,确定治理责任和整改时限。(8)持续改进。珠江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隐患产生的原因,总结教训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和治理措施。(9)生产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旁边粘贴MSDS。
-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先反思是否履职安全职责,其次通过网络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2)对新进厂员工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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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岗、工伤复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常关注其身体情况。
(3)对从业人员每月进行至少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进行不定期考核。(4)告知从业人员各岗位的安全风险点,做好防护设施,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正确佩戴劳保用品。(5)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进行综合应急演练和现场处置演练。
- 关闭发生事故车间的相关产品生产和试验工作。
四、其他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区安委办:及时印发《关于汲取珠江金属有限公司“5·18”一般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确保问题查到位,隐患改彻底。
区应急管理局:继续系统推进危化、工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2024年以来,开展 17次专项行动,狠抓问题隐患整改,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水平;累计检查企业 511家次,排查整改一般隐患 1193处、重大隐患 2处;督促指导辖区 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双重预防系统建设,推进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持续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累计排查园区 21个、企业 338家;聘请 4名坐班专家开展安全生产帮扶指导、组织交叉检查等工作,指导企业 91家;面向工业园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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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重点领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场,培训人次 510人;开展液氨泄漏和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邀请 49家重点行业企业的 100余位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到场观摩,有效提升企业人员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唐家湾镇:加强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安全日常监管。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文件《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聘请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通过专家查隐患、促整改的方式,协助开展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企业、化工医药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液氨使用企业、危化品许可企业(共 147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闭环式推动隐患整改,全面落实“一线三排”机制,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以来,累计出动 5095人次,共检查 1308家,排查整改隐患 1604处。
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1.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深刻反思汲取教训,立即开展园区企业涉危涉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一是要求各园区服务专员马上行动,立即赴各园区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消防督导检查工作。并针对示范基地所有生产型企业共 15家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及消防等方面。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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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安排各服务专员对接园区,再次更新核定园区企业是否涉及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与存储、是否涉粉作业、主要产品及工艺等信息,针对生产型、涉危涉爆等重点企业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对存在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前期被处罚、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督,对安全生产条件不足的小微型企业加大监督指导服务力度,督促园区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月 19日,共派出 6人次对 5个园区(示范基地、清华科技园、南方软件园、港湾 2 号、华发产业园智谷圆芯)28 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检查。共发现 13项安全隐患,于 5月 31日前完成整改。5 月 22 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所有孵化园区严格按照《园八条》检查细则开展实地安全生产检查,共派出 12人次对 15家单位进行检查,共发现 29项安全隐患,于 5月 31日前全部完成整改。5 月 23 日上午,中心组织开展全区孵化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邀请区科技产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唐家湾镇及高新区孵化园区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孵化园区汇报安全生产自查相关情况。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侯彪同志就孵化园区安全生产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孵化园区压实主体责任,立即开展大整治大排查专项行动。6 月 21 日下午,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侯彪同志带队前往示范基地园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此次检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抽查了园区管理单位以及安信纳米、维塔贝拉两家涉危险化学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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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详细了解园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管理预案修订、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应急值班值守等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摸排检查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安全出口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了 2家企业危化品存放情况、消防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和隐患,检查组现场要求园区管理方和企业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同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及端午期间的巡逻巡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唐家湾镇、区消防大队全程陪同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2.
学习整改。5 月 20 日上午,中心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科技产业局、唐家湾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区应急管理局邀请驻点专家一同参会。会上,区应急管理局对《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工业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珠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村级工业园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广东省现代村级工业园(区)安全与应急管理规范》及《高新区村级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操作指引》进行了传达和介绍,因孵化园区未纳入村级工业园区范畴,区应急管理局建议参照村属园区“园 8条”规定、《高新区村级工业园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表》,制定《孵化园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表》。会后,参会单位及专家即赴示范基地进行现场核查,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记录和食堂、用电、消防等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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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检查,对园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求其限时整改。3.加强专项教育培训。5月 30日,中心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在清华科技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教育培训,区孵化园区管理单位、园区生产型、涉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等 68家重点企业共 85人参加。4.压实责任。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 2023区孵化园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行动的通知》,开展排查整治专项督查行动,切实督促各园区管理单位、企业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五、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进行了处理;事故单位能够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的整改要求,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关闭事故车间生产和试验工作,彻底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及时开展园区企业类型、工艺、排查,督促园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生产安全宣传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发生类似事故,已履行监管工作职责。
“5·18”一般火灾事故评估工作组
(代章)
2024年 11月 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