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玉尚食品"3·30"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title: 厦门集美玉尚食品3·30较大火灾事故整改评估报告
updated: 2026-08-04
厦门集美玉尚食品"3·30"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3月30日4时36分许,位于集美区的厦门市玉尚食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300㎡,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5.72万元。
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杜昌营任组长,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集美区人民政府等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事故进行调查。2024年9月10日,市政府批复了该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8月12日,根据省安委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闽安委督〔2024〕4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厦门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安字〔2021〕15号)要求,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局局长兰贵兴任组长,原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评估工作组,对厦门集美玉尚食品"3·30"较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按照职责同步开展工作。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集美玉尚食品"3·3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厦府〔2024〕236号)要求,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要求,在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书面上报落实整改情况的基础上,评估工作组通过座谈听取集美区政府及区相关责任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台账资料,赴事故企业核实整改落实情况,随机抽查了2家同类企业,对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追责和党纪政务处分、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核查。根据现场评估核查情况,评估工作组全体成员共同研究讨论形成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及单位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给予行政处罚1个单位,按合同约定依法处理1个单位,问责地方政府、有关监管部门12家,问责公职人员18人。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事故案卷,核对有关证明资料,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已基本落实到位。
(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1人)
- 王某赐。后溪镇浦边里30-2号所有人,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对后溪镇浦边里30-2号改建扩建,并擅自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自建房当厂房出租,且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默认厦门市玉尚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一家在三楼居住,形成"三合一"场所,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25年2月12日,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经审查认为王天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不适格,决定不予立案。
(二)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1个)
厦门市玉尚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2024年12月2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鉴于实际控制人已死亡、主体灭失,作出不立案调查处理决定。
(三)按合同约定依法处理的单位(1个)
厦门知为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正确履行合同约定。后溪镇人民政府根据合同约定扣除服务费用1万元,并按2倍金额处罚金2万元。2024年10月12日,市政府安委办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问责地方政府、有关监管部门(12家)
后溪村村民委员会、后溪镇人民政府、集美区人民政府、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后溪派出所、集美第一自然资源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溪中队、集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灌口市场监督管理所、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集美区应急管理局等12家单位均按要求作出了书面检查。
(五)问责公职人员(18人)
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5人、诫勉5人、延长预备期一年1人、批评教育2人、书面检查2人。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厦门集美玉尚食品"3·30"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举一反三,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一)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
一是成立专班抓统筹。2024年12月,部署全市自建出租房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累计排查自建出租房39640栋,发现并整改隐患33950处,实现排查率、整改率"双100%"。
二是拧紧链条抓体系。开展11轮综合督导,督导各区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86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56条,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对症下药抓重点。1.51万家"三合一"场所通过劝导搬离或技术改造完成整改。研究出台《厦门市城中村消防整治提升指引(试行)》。强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拆改防盗窗、广告牌、铁栅栏11.7万处,拆除或开窗面积达20.5万㎡。
(二)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集美区2025年1-7月,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3.33%、88.89%;全区火灾起数、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34%、100%。整改"三合一"场所2422家,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98宗,拆除面积2056平方米。集美区在全市率先将16项消防行政处罚权赋予镇街。
(三)落实"三管三必须",压紧压实监管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分别落实了各自监管责任。
(四)强化监管执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行为。二是探索建立防消联勤工作制度,累计完成2256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消宣"一体化工作。三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累计排查生产经营自建房及沿街店面18.9万家次,督改隐患7.1万处。
(五)强化宣教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发动7支专职宣讲队、万余名宣传力量深入开展进企入户宣教活动,累计覆盖59.1万户家庭。累计培训12.3万余人。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佐证资料及现场评估,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事项。
五、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认为,集美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单位,事故企业和全市各区各有关部门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集美玉尚食品"3·30"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评估结论为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