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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_叶城县石榴小区3·13火灾事故整改评估报告.pdf

分类:06_整改评估与防范措施 / 2024 年份:2024 大小:6.4 KB 知识库创建:2026-08-05 08:32:14 抓取时间:2026-10-22 08:33:11

8 喀叶消〔2025〕34 号

签发人:李洋

关于叶城县石榴小区B区4号楼1单元502室“3·13”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叶城县人民政府:

2024 年 3 月 13 日 12 时 20 分许,叶城县石榴小区 B 区 4号楼 1 单元 502 室发生一起廉租房住宅火灾事故,造成 1 人死亡,受伤 0 人,受灾 1 户,直接财产损失为 2000 元。3 月 15日,叶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叶城县“3·13”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成立了火灾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开展火灾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火灾调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有关规定分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2025 年 11 月 26 日,叶城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3·13”亡人火灾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对该起事故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事故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的原则,依据叶城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关于对叶城县石榴小区 B 区 4 号楼 1 单元 502 室“3·13”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梳理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及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开展现场评估,通过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对火灾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开展检查评估,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当事人亚迪尕尔•亚森,男,26 岁,居民身份证号为 65312 61998031603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该起火灾事故发生在多层住宅内,为非经营性场所,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无责任单位,火灾事故责任人(亚迪尕尔•亚森)在火灾中死亡,该事故不予追责问责。

三、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叶城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关于对叶城县石榴小区 B 区 4号楼 1 单元 502 室“3·13”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根据《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新政办发[2022]58号)的有关规定,叶城县南城区党工委、叶城县南城区尤里滚加依社区及有关部门能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紧紧围绕防范和整改措施组织开展整改,强力开展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压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深化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类似事故发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一)压实属地责任

目前,叶城县南城区党工委、叶城县南城区尤里滚加依社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深刻汲取“3.13”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已完成对辖区重点对象的逐户摸排,全面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逐一明确监护责任人和管理人。现已落实重点监护与看护措施,实行包保到户、责任到人机制,确保基层火灾防控工作职责清晰、人员到位、保障有力。叶城县南城区党工委已针对高发频发的火灾类型,研究制定并实施了专项治理方案。同时,技防措施已得到有效落实,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辖区内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集中安装了联网式独立感烟报警器,切实提升了火灾预警、事前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

(二)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叶城县南城区党工委目前已充分动员综治队员、基层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及小区物业人员等基层力量,聚焦居民自建出租房、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以及弱势群体居住场所,

持续开展逐户消防安全检查。常态化组织“三清三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燃气、关火源)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家庭火灾隐患已建立清单,并及时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三)建强基层应急力量

叶城县南城区党工委灭火救援队伍建设已持续加强。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已全面推动在社区一级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齐必要器材装备,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微型消防站初战控火快速、区域覆盖广泛的优势已初步发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实现“打早、打小、打初期”,有效遏制火灾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强化靶向宣传教育

叶城县南城区党工委目前已常态化利用社区宣传栏、“村村通”大喇叭等传统载体,广泛传播防火知识和技能。持续组织基层网格员、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敲门入户”式精准宣传,面对面传授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同时,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对典型火灾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以案示警,提升群众防范意识。此外,根据不同季节的火灾特点已建立动态宣传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群众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能力得到持续增强。

四、检查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叶城县南城区党工委能够吸取事

故教训,落实了事故防范措施的要求,注重加强出租房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了叶城县的消防安全水平。

附件:叶城县“3·13”一般火灾事故评估工作组人员名单

叶城县消防救援局

2025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

叶城县“3·13”亡人火灾事故评估组评估报告审查签字表

姓名单位及职务签字
方仲银叶城县应急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黄显顺叶城县消防救援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王 伟叶城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源文件:06_整改评估与防范措施/2024/2024_叶城县石榴小区3·13火灾事故整改评估报告.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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