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_海南_海口秀英新海港GTC项目工地4·11一般火灾事故整改评估.md
title: 2024_海南_海口秀英新海港GTC项目工地4·11一般火灾事故整改评估
updated: 2026-08-04
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 4.11 一般 火灾事故评估报告 秀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9 月
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 4.11 一般 火灾事故评估报告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及 《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琼安委办〔2021〕 130 号)文件要求,由区安委办于 2024 年 9 月组织成立了海口秀 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 4.11 一般火灾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 简称“评估工作组”),在评估工作组全体同志的努力和各有关 部门、企业和个人的支持配合下,完成了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 4.11 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中指出的处理建议、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检查评估工作组组织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事故检查评估工作组成立
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 4.11 一般火灾事故检查评 估工作组于 2024 年 9 月成立。评估工作组由秀英区政府牵头, 成员 由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港航局、市消防救援 支队、 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区应 急管理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组成。 1
(二)检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024 年 9 月,检查评估工作组依据《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 C 项目工地 4.11 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对事故责任追 究落实情况、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采取资料文件审查、座谈 问询、现场核查等方法深入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二、事故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 11 日 11 时 38 分许,在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 与天翔路交叉路口附近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火 灾 过火面积约 6100 平米,无人员伤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 636. 0908 万元。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 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完成了事故调查,形成 《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 4.11 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三、评估内容
评估工作组对各相关部门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 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情况进行 评估。
(一)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1.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部经理,是该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2
查 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不够, 未及 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该起事故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处理意见:建议由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处上一年 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建议由海口市住建局暂停其与安全生 产有关的资格,并对其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评估核查情况: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已对许*处 叁万柒仟五佰元罚款。
2.陈*金,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部经理,是该项目施工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履行总承包 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对该项目屋面 工程专业分包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统一 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 促整改等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该起事故发生负直接领导责 任。 处理意见:建议由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处上一年收入 的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建议由海口市住建局暂停其与安全生产有 关的资格,并对其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评估核查情况: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已对陈*金 处柒万五仟叁佰贰拾肆元的罚款。
3.龙*业,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口市秀英区
3
新海港 GTC 项目总监,履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不到位, 对施工现场的动态巡视、平行检查、重点部位、工序旁站等监管 工作不到位,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处理意见:建议由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处上一年收入 的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建议由海口市住建局暂停其与安全生产有 关的资格,并对其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评估核查情况: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已对龙* 业处五万肆仟叁佰陆拾元的罚款。
4. 徐*祥,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公司
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未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处理意见:建议由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上 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建议由海口市住建局暂停其与安 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对其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评估核查情况: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已对徐*祥处 壹拾五万柒仟贰佰肆拾五圆陆角的罚款。
5. 王*愿,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秀英区新海
港 GTC 项目部安全员,在实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4
建议等的职责工作力度不够;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不到位,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意见:建议由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处上一年收入 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建议由海口市住建局暂停其与安全生产有关 的资格,并对其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评估核查情况: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已对王*愿 处贰万伍仟伍佰元的罚款。
6.陈*武,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口市秀
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部安全员,履行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工作和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职责力度不够,对该起事故发生 负有责任。 处理意见:建议由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处上一年收 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建议由海口市住建局暂停其与安全生产有 关的资格,并对其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评估核查情况:由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已对陈* 武处肆万零柒佰伍拾贰元壹角的罚款。
7.林*冠,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部安全员,履行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和检 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 5
进安全生产管理建议职责力度不够,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处理意见:建议由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其处上一年收 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建议由海口市住建局暂停其与安全生产有 关的资格,并对其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评估核查情况: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已对林*冠 处柒万贰仟柒佰肆拾柒元玖角玖分的罚款。
8.王*臣,男,身份证号码:23012******13419;汪*林,
男,身份证号码:342326*****42730;二人具有引起火灾的重 大嫌疑。 处理意见: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评估核查情况:已将王臣、汪林移送公安机关。
9.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对
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力度不够,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未督促从业 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工人吸烟行 为较为普通;未建立和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 重预防机制,及时排查发现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屋面施工现场 可燃物未及时清理,发生火灾后未组织有效扑救,导致火灾蔓延 扩大,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处理意见:该起火灾发生在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期间,社 会影响较为恶劣,建议由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处以三十 6
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玖拾玖万元 整的行政处罚;建议由市住建局给予该公司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 记录一次。 评估核查情况: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已对浙江东 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玖拾玖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市住建 局给予该公司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10.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 控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屋面工程专业分包单位浙 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 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设置消防水源,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 器材,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发生火灾后未组 织有效扑救,导致火灾蔓延扩大;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处理意见:该起火灾发生在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期间,社 会影响较为恶劣,建议由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处以三十 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玖拾玖万元 整的行政处罚;建议由市住建局给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分公司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评估核查情况: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已对该公司 处罚款玖拾玖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市住建局给予上海建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7
11.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监管不到
位。未督促本单位人员遵守规章制度,在墙体、屋面工程施工时, 实施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监理措施;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 改消防火灾隐患,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该起火灾发生在中国 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期间,社会影响较为恶劣. 处理意见:建议由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处以三十万元 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玖拾玖万元整的 行政处罚;建议由海口市住建局给予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一 次。 评估核查情况: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已对该公司 处罚款玖拾玖万元整的行政处罚;海口市住建局给予记安全生产 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12. 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对代建工程海口市新海港 GTC
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在组织施工及监 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协 调、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 处理意见:建议由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该公司 处罚款肆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评估核查情况: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已对该公司 处罚款肆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8
13.建议由海口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海口市住建局约谈海南
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分公司房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 祥、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龚*强。 评估核查情况:海口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海口市住建局已约 谈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房*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徐祥、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龚强。
(二)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落实情况
1.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核查情况:事故发生后:(一)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 公司和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认真汲取“4·11”火灾事故教训, 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对建设工地进行了一次全面的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中,对全体员工进行了一 次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 全施工,文明施工。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加强堆放场所管理, 杜绝类似的事故发生。 (二)海口市住建局狠抓建筑施工领域整治,推进建筑工地标 准化建设,全面深入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多发、共 性问题,通过行业约谈、通报,诚信扣分,强化执法力度,提升 企业开展隐患排查的自觉性和有效性。 9
(三)海口市交通港航局作为业主单位,对建设工程全生命周 期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了对各参建方的履约管理, 科学合理确定并及时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所需的费用,严格督促施 工单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和 消防安全投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培训,确保各参建方 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四)秀英区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 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了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安全综合监管, 同时积极与市级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沟通,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 主体责任,确保“三个责任”落实到位。
四、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人员和事故责 任单位均已按《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事故整改 措施均已落实到位。事故发生企业、有关政府、单位认真落实了 《事故调查报告》中的具体举措,工作成效明显;事故发生企业、 有关政府、单位树牢了安全发展理念,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吸取了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秀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9 月 1 9 日 10
附件 2: 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4·11”一 般火灾事故检查评估 工作方案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和 《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为认真做好事故评估工作,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 “4·11”一般火灾事故检查评估工作如下:
一、事故检查评估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石晟屹 秀英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何晓涛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林 裕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大队长 符志明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质监站站长 王尤清 市交通港航局副局长 丁海波 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副局长 李经恒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承海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则强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副大队长
二、评估组各成员工作职责
依据《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 估办法》,评估组各成员履行下列评估工作职责: 11
(一)秀英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承担事故相关单位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评估;依据各成员单位提交的评估情况材 料,负责撰写和向评估组提交《事故评估报告(审查讨论稿)》; 负责将报告结果进行上报和公示。
(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负责将事故调查报告中涉
及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罚落实情况上报,并对事故评估组提出部 门意见。
(三)市住建局将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应由本部门完成的
整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报送,并对事故评估组提出部门意见。
(四)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涉及的责任人员
的是否应负刑事责任进行再确认,确保调查报告在刑事方面的合 法性。并对事故评估组提出部门意见。
(五)秀英区政府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实施
群众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对事故评估组提出部门意见。
(六)秀英区政府负责提交事故单位相关管理措施是否整改
到位,以及事故调查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行政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本部门落实整改情况;并对事故评估组提出部门意见。
(七)事故评估组各成员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单位落实
整改措施的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查,对管理与技术性防范措施是否 整改到位提出明确意见;审查讨论《事故评估报告(审查讨论稿)》。
三、事故检查评估工作要求及方法
事故检查评估工作组要按照“四不放过”和“系统评估、公 开发布、问效问责”的原则,以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 “4·11”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逐条逐项开展评估。 12
各相关单位参与、支持、协助事故评估工作,为区政府事故评估 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现场评估方法如下:
1.资料文件审查。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要求,对涉
事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交的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进行审查。对事故整改涉及的有关会议纪要、文件资料、相关文 书、财务凭证、人事档案等进行核实。
2.座谈问询。听取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和事故单位在发生
事故后安全生产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3.现场核查。赴追究责任人员单位核查有关情况,赴相关整
改单位(部门)检查事故整改相关的防范措施、规章制度、体制 机制等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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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海口市秀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政府 2023 年生产安全事故检查 评估工作组的通知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港航 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市综 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区纪委监委、区消防救援大队、区 住建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海 秀镇政府、西秀镇政府、秀英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 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和《海南省生产安全事 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根据《海口市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生产安全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海安委办〔2024〕 22 号),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开展对区政府事 故调查报告中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 查评估工作。现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秀英分局、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 区教育局、区总工会、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海秀镇政府、 西秀镇政府、秀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和部门组成的事故检查 14
评估工作组,并邀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市应急 管理局、市交通港航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区纪 委监委参与检查评估工作,按照“谁调查、谁评估”和“管 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 全”的原则,对 2023 年度区政府负责调查的 8 起生产安全 事故调查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事故检查评估工作组将采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 文件、现场核查的方式开展事故评估工作,请各事故发生地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海秀镇政府、西秀镇政府、秀英 街道办事处)、事故发生相关单位以及相关部门根据检查评 估工作组工作方案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依据事故调查报 告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逐条逐项准备档案 资料并形成书面报告,如对本单位参与评估工作人员有调整 要求,请及时与事故检查评估工作组联系更改。工作组将根 据评估工作的进度和安排,另行通知赴各地进行现场评估的 具体日期。请各市区参与评估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和各地各部 门指定的事故评估联络人做好与评估组的对接,确保评估工 作高效顺利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吕华宇,68643337,18689629717。 附件:1.海口国家高新区黑龙江省利德建筑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3·2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检查评估 工作方案
2.海口秀英区新海港 GTC 项目工地“4·11”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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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火灾事故检查评估工作方案
3.秀英区海秀镇海口新方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7·10”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检查评估工作方 案
4.秀英区秀英街道海南政泰实业有限公司“7·20”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检查评估工作方案
5.秀英西秀海南轩颜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2”
一般坍塌事故检查评估工作方案
6.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安居型商品房
项目工地“9·12”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检查评 估工作方案
7.秀英西秀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1”一
般起重伤害事故检查评估工作方案
8.秀英区秀英街道海南兰天建设有限公司“12·3”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检查评估工作方案 海口市秀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8 月 23 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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