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宿县产业园区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一般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title: 2024_温宿县产业园区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一般火灾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updated: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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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县产业园区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一般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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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16时49分许,位于温宿县产业园区的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3#厂房原料干核桃存储库功能改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743.7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评估工作指南》有关规定,温宿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温宿县产业园区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并对该事故进行调查,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了《温宿县产业园区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各相关县直部门(单位)按照批复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同时,结合事故调查结论和安全管理建议,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加强安全管理措施。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3年11月24日,温宿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温宿县产业园区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一般火灾事故调查组”。依据《温宿县产业园区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一般火灾事故》和政府办的批复要求,梳理出事故责任,给予行政处罚1家企业及2名相关负责人,问责监管部门2名相关负责人。评估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了评估,并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经评估组研究,认为温宿县产业园区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一般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为良好。
二、对事故有关人员行政处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给予行政处罚(1家企业及2人)
- 河南永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未制定特种作业管理及审批制度及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导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未能有效进行风险辨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人员入厂时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之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未开展应急演练;作业现场未配备动火作业(特种作业)监护人员;建设工程项目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设备安装施工单位未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评估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河南永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予以700000元(柒拾万元整)行政处罚。
评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河南永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予以700000元(柒拾万元整)行政处罚。罚款已落实到位。
- 刘某,男、汉族,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外包单位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审批制度;未按照与外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要求,对施工方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施工方在厂区内进行的特种作业情况不掌握,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未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开展施工建设;未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此次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评估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36000元(壹拾万零陆佰伍拾壹元)人民币。
评估情况:因其抗拒缴纳罚款,已移交法院处理。罚款未落实到位。
- 王某,男、汉族,河南永乐粮油机械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实际负责人,负责设备安装施项目全盘工作,作为现场主要负责人未制定企业特种作业管理及审批制度及隐患排查管理制度,导致作业现场管理混乱,未能有效进行风险辨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施工人员入厂时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之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未开展应急演练;作业现场未配备动火作业(特种作业)监护人员;建设工程项目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严格落实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此次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
评估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王喆予以行政处罚,建议给予行政处罚28800元(壹拾万零陆佰伍拾壹元)人民币。
评估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罚款已落实到位。
(三)问责建议落实情况(2人)
1.申某,男,汉族,中共党员,温宿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评估内容:建议其在全县安全生产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评估情况:申某已在全县安全生产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2.张某,男,汉族,中共党员,温宿产业园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评估内容:建议由温宿产业园区党工委对张某进行提醒谈话,在全县安全生产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评估情况:温宿产业园区党工委已对张某进行提醒谈话,已在全县安全生产会议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落实情况评估
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吸取了事故教训,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今年以来的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明确了双方的职责及义务,严格落实了统一协调管理。
- 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外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辨识。同时建立了隐患排查台账,将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及时登记,并限期整改,形成了闭环管理。
- 督促施工方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严格落实了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压实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责任,加强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督促施工方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按照应急演练计划进行应急演练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评估结论意见
从评估总体工作情况来看,对温宿县产业园区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一般火灾事故评估,事故所涉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汲取教训,一致认为该事故防范措施得力有效、责任追究工作严谨到位。
温宿县产业园区新疆厚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0”一般火灾事故评估工作组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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