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河南渑池海润机械维修有限公司“8·16”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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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烦县河南渑池海润机械维修有限公司 “ 8 · 16 ” 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 8 月 16 日 11 时许 , 山西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设在娄烦县龙泉 2# 车间放顶煤液压支架检修作业区发生一 起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 》 等有关法律 、 法规 , 经娄烦县政府 批准成 立事故调查组 , 依法进行了调查 , 提出处理意见并经县政府 批复同意,现将事故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 年 8 月 16 日上午 7 时 30 分许 , 河南渑池海润机械 维修有限公司从事液压支架检修 的 4 名劳务人员在山西华正 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龙泉 2# 车间液压支架检修区 , 准备对液压 支架进行检修 , 作业前由 4 名劳务人员之一张某对其他三人 进行了简单分工 , 四人各自按分工开始作业 。 10 时 52 分许 , 四人合作将液压支架上的液压缸全部拆除后 , 张某安排两名 工人去另一跨间冲洗从液压支架清理下来的煤粉 , 张某和另 一名工人负责留在检修现场用起重机移动调整液压支架间 距 。 两人在底座四个起吊孔位置拴好吊链 , 张某使用无线控 制器 , 站在地面上操作车间起重机移动调整液压支架 , 另一 名工人则站在液压支架一侧协助张某调整液压支架方位 。 1 1 时许 , 在液压支架即将调整到位时 , 张某从液压支架西侧走 到液压支架前梁下面边操作无线控制器边观察液压支架下 落情况 , 在液压支架落地瞬间 , 用以固定前梁的限位销断裂 , 前梁连同伸缩梁以连接销为中心向下发生旋转 , 伸缩梁前端 砸中了张某双腿 , 并将张某身体挤在前梁与地面之间 。 现场 另一名工人施救无果,后通知其他人员帮忙救援。 11 时 1 7 分许,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矿山救护队赶到事故现场 , 并 将伤者抬上救护车, 11 时 40 分许,伤者被送到娄烦县人民 医院。 14 时 08 分许,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 , 调查组认定:娄烦县河南渑池海润机械维修有限公司 “ 8 · 16 ” 物体打击事故是一起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 三、处理结果 1. 张某 , 男 , 34 岁 , 群众 , 河南渑池海润机械维修有限 公司派出工人 , 违章站在重物下面进行起重机操作 , 对事故 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已死亡不予追究。 2. 曹某 , 男 , 38 岁 , 群众 ,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第九十五条规定 , 对其 进行行政处罚。 3. 李某 , 男 , 43 岁 , 中共党员 , 山西华正机械设备有限 公司龙泉车间副主任(主持工作 )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 责任 。 依据 《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 第十二条规定 , 太原煤气化 ( 集团 ) 有限公司 给与其纪律 处 分 。 同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第九十六条规 定, 对其 进行行政处罚。 4. 韩某 , 男 , 51 岁 , 中共党员 , 山西华正机械设备有限 公司主要负责人 ,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 依据 《 安全 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 太原煤气化 ( 集团 ) 有限公司给予 其纪律 处分 。 同时依据 《 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第九十五条规定 , 对其 进行行政 处罚。 5. 河南渑池海润机械维修有限公司,作为承包作业单 位 , 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 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力 , 安全教 育培训不到位 , 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 管理人 员违规违章作业 。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第一 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对其 进行行政处罚。 6. 山西华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作为发包单位 , 安全管 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 , 从业人员违规作业,未按有关规定程序向我县行业部门报 备 , 责令其向太原煤气化公司做出深刻书面检讨 , 并履行报 备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