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8•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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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徐东于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8·23”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 8 月 23 日 18 时 10 分许,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 炼钢厂钢渣处理车间 2 号鄂式破碎机机旁平台发生一起物体打 击事故,造成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35 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做出批示“迅速查 明原因,稳妥善后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开展隐患排 查治理”。8 月 24 日,太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该起事 故挂牌督办。8 月 24 日,清徐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应急 局牵头,清徐经济开发区、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人社局、 县卫健体局、东于镇人民政府组成的清徐东于山西美锦钢铁有 限公司“8·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 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员监督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反复勘查事故现场、技术 勘验分析、调阅有关资料文件、与相关责任人谈话等大量调查 取证工作,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 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 改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清徐东于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8·23”事 - 2 - 故是一起因违规操作导致物体打击致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 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 注册资本:伍亿捌仟捌佰捌拾捌万圆整。经营范围包括:钢铁 冶炼、钢铁轧制、其他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销售,金属 结构及其构件、建材销售,电器机械修理(除汽车修理),道 路货物运输,冶金技术服务;氧气、氮气生产、供应、销售; 铁矿开采、精选、销售,废钢的收购,货物进出口,石灰生产 与销售。 公司下设炼铁厂、炼钢厂、轧钢厂、动力厂、回砖窑车间、 发电车间、钢渣处理车间等七个生产及辅助工序单位,每个厂 下设车间、班组与相关科室,根据各厂、车间实际情况配置厂 长——车间主任——作业长或大班长——班长,员工3000余人。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制定了副总经理、炼钢厂厂长、安 环部部长、安环科科长、车间主任、破碎皮带工等岗位安全职 责,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等44个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了《破碎皮带工安全操作规程》等。各生产车间均配备安 全管理人员。属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历年来相继完 - 3 - 成了安全设施设计整改,安全设施整改验收评价,安全风险辨 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备 案等专项工作。 (三)事故发生经过(根据询问笔录、相关资料整理) 2023 年 8 月 23 日 17 时许,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钢渣处 理车间破碎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操作工李某珠在 3 层皮带机 头处看到有一块不规则的钢渣从皮带进入到 2 层破碎机料口, 导致破碎机卡住,赶紧把 3 层的送料皮带急停按钮关上,并按 下 2#破碎机停机按钮停机,钢渣处理车间皮带工郭某斌将上游 设备陆续停机。李某珠下到 2 层平台发现破碎机里边有钢渣碎 石,这时,钢渣处理车间皮带工任某红和郭某斌也到了 2 层工作 平台,3 人将 2#鄂式破碎机卡料部位的散装料清理后,发现有 一块长约 30CM、厚约 15CM 的不规则形状钢渣卡在腔体内难以 清理导致破碎机卡死。任某红呼叫在 1#皮带的钳工段某亮、刘 钟辉协助处理。钳工班长段某亮到达现场后安排钳工刘钟辉将 手动葫芦拿到现场并安装,任某红拉紧手动葫芦发现拉不动, 郭某斌接替拉手动葫芦链条。18 时左右钢渣处理车间主任王某 发现破碎生产线人员未下班还在干活,到达车间发现工人们正 在处理 2#鄂式破碎机卡料问题。任某红用手转动 2#鄂式破碎机 东侧转轮,意图通过转轮转动带动鄂板活动进而松动卡料,发 现转不动,随后到旁边取一根 3 米左右长的 D50 钢管插入东侧 转轮上部直径约 10CM 的孔洞,以东侧鄂板轴承座吊环处为支撑 - 4 - 点撬转轮(转轮外面的防护铁网已被拆下放在一旁)。任某红 所站的方向是背朝南,发力的方向是往北推,郭某斌也配合着 任某红在撬的同时拉手动葫芦的铁链,两人同时发力。撬了几 下,飞轮有轻微的松动,蹲在破碎机南面休息的李某珠站起来 帮着任某红一起撬,李某珠刚走到任某红跟前时,转轮突然回 转了一下,钢管顺势迅速回弹,瞬间击打到任某红胸部位置, 任某红仰面朝天倒在工作平台离破碎机约 1 米远的地方,李某 珠也被带倒在工作平台上。任某红倒下时“哎呀”叫了两声, 腿也抽搐了几下,然后就昏迷了过去。在场的李某珠等人立即 上前查看,呼喊任某红的名字时已无反应。 (四)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发生位置: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钢渣处理车 间钢渣破碎厂房2#鄂式破碎机机旁平台。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任某红。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 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6721),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35 万元。 (六)其他情况 2023 年 8 月 23日当天气象、环境与事故发生无关。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3 年 8 月 23 日 19 时 10 分许,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 - 5 - 安环部通过电话向清徐县应急管理局报告:“山西美锦钢铁有 限公司炼钢厂钢渣处理车间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1 人受伤, 已送往清徐县人民医院紧急救治。”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开发区安全 专班等部门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展开现场救援调 度工作。现场拉起警戒线,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2023 年 8 月 23 日 20 时 09 分,清徐县应急管理局通过传 真分别向清徐县委、县政府、太原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发生 的时间、地点、伤者基本信息。21 时 39 分,清徐县应急管理 局通过传真分别向清徐县委、县政府、太原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事故后续情况:伤者任某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工人任某红倒下后,车间主任王某立即通知郭某斌取来担 架,同时安排员工姚某豪开车到事故现场,并通知炼钢厂厂长 王某发和安环科科长王某磊到达现场,组织人员将任某红抬上 姚某豪所开小轿车送往清徐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8 月 23 日 18 时 38 分许,任某红由工友送至清徐县人民医 院急诊科,主因“胸部外伤 30 分钟”。入院查体:血压测不到。 呼吸无,颈动脉搏动未触及。意识丧失,查体无合作。双侧瞳 孔不等大,右侧瞳孔约 5mm,左侧瞳孔约 6mm,对光反射无。胸 部可见一长度约10cm 左右的紫痕,位于两乳头水平,靠近右侧, - 6 - 胸部未触及明显塌陷及骨擦感,腹部未见明显外伤,四肢未触 及明显畸形,心电图呈一直线。立即给予开放气道,心肺复苏、 生命体征监测、开放静脉通路、强心、呼吸兴奋、留置口咽通 气管,通知麻醉科气管插管、机械通气等对症治疗,同时告知 工友患者病情,复查心电图仍示一直线,持续抢救 1 小时 20 分 钟,于 20 时宣布患者临床死亡,建议停止抢救。应家属坚决要 求给予持续抢救至 21时 10 分。 接到事故报告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明 事故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汲取事故教训。在政府有关部 门协调下,涉事相关方积极开展善后处理,并达成赔偿协议。 2023 年 8 月 31 日,事故方与死者家属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 书》(清劳民调(2023)121 号),及时对死者家属进行赔付, 取得家属谅解。目前,善后工作已经处理结束,未造成社会不 良影响。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本次事故发生后,由事故现场工人和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应 急处置,伤者任某红及时送医,未造成次生事故,现场危险有 害因素未对外界产生影响,应急处置总体有效。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及分析 事故直接原因: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皮带工任某红违规 使用钢管撬动破碎机转轮,被钢管快速回弹击打胸部后仰面倒 - 7 - 下,造成重伤致死。 直接原因分析: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钢渣处理车间 2#鄂式破碎机发生钢渣物料块卡料,操作人员违规排除卡料故 障,用手推钢管的方式撬动破碎机的转轮,企图转轮带动鄂板 松动使钢渣物料块被手拉葫芦吊出,钢管快速回弹击打操作人 员胸部致其仰面倒下,造成重伤致死。 (二)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经过事故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和资料分析,排除人为 故意破坏、突发灾害因素等影响。 (三)间接原因及分析 1.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未将细碎鄂式破碎机技术 说明书内容转化为岗位操作规程内容,未明确卡料后故障处理 的责任人和处理程序、方法以及安全注意事项,是造成本次事 故的重要原因。 2.操作人员在排除故障前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未采 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单位 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 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向 - 8 - 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 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二)监管部门及属地政府 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一条,清徐县应急管 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清源中队及东于镇人民政府对山西美锦钢 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任某红,男,群众,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钢渣处 理车间工人,对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在作业过 程中违章操作,未按操作规程作业,负本次事故的直接责任, 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 1.王某磊,男,群众,2023 年 6 月任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 司炼钢厂安全科科长,负责炼钢厂各车间安全培训、安全教育、 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未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 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员工安全培训 教育组织、落实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六项,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有关规定, 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 9 - 2.王某,男,群众,2023 年 5 月任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 钢渣处理车间主任,全面负责车间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 项、第六项,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 法》第九十六条之有关规定,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3.郭某,男,群众,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安环部部长,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员工安全培训教 育组织、落实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六项,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有关规定, 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4.段某君,男,中共党员,2023 年 3 月任山西美锦钢铁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安全,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有效督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破碎等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存在 的不健全、不完善事项未能提出改进、完善建议,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第六项,对事 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 有关规定,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 10 - 5.王某发,男,群众,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法人兼炼钢 厂厂长,全面主持公司及炼钢厂各项工作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对本单位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机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检查不到 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 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 条之有关规定,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未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反操作 规程的行为,对一线操作员工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现场未能 及时有效地制止作业人员操作不当的危险行为,对事故发生负 有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 四条之规定,建议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监管部门责任及处理建议 清徐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清源中队及东于镇人民 政府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建议向其上级部门作出深刻检查。 六、事故主要教训 (一)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固,对高危行业的风险认识 不足、重视不够,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 一线员工及基层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安全管理出现漏 洞,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没有从源头上查找原因,未采 - 11 - 取有效的措施,未组织对厂区内事故隐患和风险点(危险源) 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未及时向广大从业人员普及操作知识。未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等各项规章制 度;未建立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应急处置方案。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员工形成了习惯性违章。违章操作的背后是职工教育培训 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置有关规定与不顾,企业职工培训教育 流于形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扎实,导致从业人员缺 乏安全意识以及对物体打击等危害因素的防护能力,目的不是 真正教育职工遵章守纪,而是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职工岗位 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企业岗位责任监管严重不到位,特别是现 场负有监管责任的管理人员对违章视而不见,甚至亲自违章指 挥。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违章操作,有章不循,有规不守, 我行我素,员工漠视自己生命,害人害己害企业。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全面加 强对钢渣车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岗前 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预防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应提 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操作知识的教育, 防止因指挥和操作的失误造成的各种伤害事故。对一线操作人 员的安全教育十分重要,将培训教育落到实处,不能走过场; - 12 - 完善教育培训档案的记录内容。将故障处理、生产异常处理等 内容在岗位操作规程里明确做出规定,举一反三,进一步细化、 完善、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岗位标准,明确岗位的人 员任职条件及岗位安全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现场管 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二)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 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压紧压实 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倒查机制,对问题突出企业 “开小灶”,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把专项整治行动异化成 一个“动作”。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力度,特别是针对近期 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对所有企业一家一家 “过筛子”,建 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完善闭环销号机 制。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 责任感,抓细抓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积极有效防范化解 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