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6•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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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应急管理 事故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6•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14-10-07 09:58 来源: 地区管理员 访问次数: 2014年6月29日凌晨1时27分许,金义快速路2KM+500M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西前路村路段发生一起两车追尾碰撞,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市、区两级公安交警、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金华市政府副市长傅利常作出批示,要求成立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及金东区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皖S2J24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蒙城县广吉物流有限公司,登记住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汽车产业园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10月9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10月,车辆在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经调查,该车辆核载9800KG,实载12490KG,超载27﹪。2、皖C3190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皖C50C2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怀远县安泰物流有限公司/怀远县群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住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禹都大道新河村/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五岔地税分局楼下,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4月13日,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5年4月/ 2014年11月,车辆在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公司投保交强险。经调查,该车辆后部反光标识粘贴不符合技术要求,货厢内部尺寸高度与登记信息不符。(二)驾驶员情况1、谢雨廷,男,汉族,1977年6月1日出生,准驾车型:B2,驾驶车辆:皖S2J24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2、刘意红,男,汉族,1980年12月6日出生,准驾车型:A2D,驾驶车辆:皖C3190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皖C50C2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三)道路和交通环境情况事故现场位于金义快速路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西前路村路段,该路段为东西走向,双向六车道,两条非机动车道,设有中央隔离绿化带,两侧护栏,沥青路面,路面施划有车行道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线、人行横道预告标识,事发时路面潮湿,夜间无路灯照明。全路段大型汽车限速均为公里每小时。 年月日时分许,刘意红驾驶皖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皖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行驶到金义快速路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西前路村路段时,追尾碰撞到李方柱驾驶的皖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刘意红同车的副驾驶员吴和国轻伤,两车受损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刘意红当即报警,将车辆停放在事故发生原地(即慢车道上),打开双跳灯,并另外安排车子送吴和国到附近的诊所治疗。月日凌晨时分许,刘意红回到事故现场,没看到交警在现场,就再次报警。时分许,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协警张勇到达事故现场处理该起事故。在处理上述事故过程中,时分许,谢雨廷驾驶皖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追尾撞上刘意红停放在慢车道上的皖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皖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造成谢雨廷、娄启杭、张荣人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较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市、区两级公安交警、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现事故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一)直接原因1、谢雨廷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27﹪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上停放的车辆,未确保安全行驶,直接造成追尾碰撞。2、刘意红驾驶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改变皖C50C2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车厢)且车后部反光标识粘贴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内,未在车辆后方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谢雨廷未能及时发现该车辆。(二)间接原因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接处警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在刘意红追尾李方柱事故中接警不及时,出警不规范,事故现场处置不当。(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较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谢雨廷驾驶超载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注意前方停放在道路上的车辆,未确保安全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和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本起事故的直接肇事者,交警部门已依法认定其承担此次交通肇事的主要责任。鉴于谢雨廷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刘意红驾驶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且车后部反光标识粘贴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内,未在后方放置警示标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之规定,交警部门已依法认定其承担此次交通肇事的次要责任,建议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二)管理责任和处理建议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值班协警张勇接到刘意红追尾李方柱事故出警指令后未向值班民警报告,独自出警,到达事故现场后没有按规定立即设置警戒,处置不当,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4号令)第二十一条“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三)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聘用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应当在交通警察的带领下,协助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第六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照规定程序执法执勤。调查交通事故或者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两人”之规定,对本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值班员商震工作责任心不强,值班时间未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及时接收刘意红追尾李方柱事故报警指令,接警后又未按规定下达出警指令,违反了《值班管理规定》:“(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值班无关事…;(2)对接到报警指令案情不清楚时(如事故详细地点、是否有人受伤等情况)应先按报警指令情况及时通知民警出警,再与报案人联系了解案情,对于了解后报警指令有误的,要及时与出警人员联系或者是另行派警,确保接警后民警能用最快的时间到达事故现场;(3)上班期间不得看电视”等条款,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公安交警支队按规定严肃处理。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盛建兵未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间未在大队值守,对值班人员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谢雨廷追尾刘意红事故发生后未亲临现场指挥,违反了《值班领导职责》:“(1)督促检查各单位值班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对值班期间各执勤点的执勤情况进行检查;(2)负责突发事件各单位的协调处理,死亡以上交通事故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根据案件性质向相应上级请示汇报;(3)检查当日考勤情况,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4)对值班期间的各类情况负领导责任”等条款,对本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盛建兵撤职处分。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值班民警刘志刚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值班协警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违反了《值班民警职责》:“掌握中队当日工作情况”等条款,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给予刘志刚行政处分。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大队长王政、教导员黄强对下属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教育、管理、监督、指导不力,对本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对王政、黄强予以诫勉谈话。针对本起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金东区政府及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全面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快扭转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被动局面,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措施建议:1、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一是要强化政府对辖区的全面管理责任。金东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道安〔2014〕2号)和毛光烈副省长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协调领导机构,定期听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汇报,建立治理责任制。二是要强化部门的监管责任。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公安、交通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落实,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2、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金东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全面排查治理道路安全工程与设施不到位的隐患,对每一项隐患特别是挂牌的隐患,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与进度要求,落实资金、落实监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措施。3、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要进一步要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强化协同检查、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行为,严禁改装、拼装车辆在道路上行驶。4、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管理,提升事故反应能力。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接处警工作流程、现场处置工作规范,加强对队伍的业务能力培训,强化工作纪律的教育和监督,确保每起交通事故都能及时妥善处置。5、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救援预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金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强化人员培训教育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金华市金东区“6·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2014年9月16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