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zone⚠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数据库 ← 返回报告列表

杨家杖子锌冶炼有限公司“8·1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辽宁省 发布:2026-07-31 等级:一般 类型:其他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杨家杖子锌冶炼有限 e()/   2024年8月13日凌晨1时28分左右,葫芦岛锌冶炼有限公司电解车间内,操作工张某发现当时负责搬板的樊某某突然仰面向后倒地,一块阴极板压在其腿上。送医后,樊某某于8月13日18时经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葫芦岛市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人员组成的杨家杖子锌冶炼有限公司“8·1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邀请市纪委监委机关派员介入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勘查事故现场、查阅有关资料、调取研判监控视频、分析死亡人员尸检报告、调查询问有关当事人等,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并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对 杨家杖子锌冶炼有限公司“8·1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给予批复的请示》(葫应急〔2024〕65号)。2024年12月15日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杨家杖子锌冶炼有限公司“8·1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并印发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 杨家杖子锌冶炼有限公司“8·1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的批复》(葫政〔2024〕97号),事故结案。依据《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要求,2026年6月23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连山区人民政府相关人员组成杨家杖子锌冶炼有限公司“8·1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事故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6年6月23日,依据《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的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杨家杖子锌冶炼有限公司“8·1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连山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估组通过查阅资料,听取相关部门汇报等方式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事故结案及公布的情况;   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事故责任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事故评估组通过调阅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电话询问或文字材料);收集、整理有关见证材料;起草评估报告,提交评估小组审核并下发。   二、事故结案及公布的情况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于2024年10月11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于10月14日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对 杨家杖子锌冶炼有限公司“8·1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给予批复的请示》(葫应急〔2024〕65号),市政府于2024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了《事故调查报告》,下发了批复。2024年12月18日,市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杨家杖子锌冶炼有限公司“8·1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结案的通知》(葫应急事故〔2024〕7号),2024年12月18日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全文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有关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处理建议:赵某,男,葫芦岛锌冶炼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全面管理工作,未严格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情况,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建议由葫芦岛锌冶炼根据企业内部规定对其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事故调查组备案。   落实情况:2024年10月,已经将赵某调离车间主任岗位。   四、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整改要求:(一)葫芦岛锌冶炼要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要求员工规范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二)葫芦岛锌冶炼要针对本企业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有效的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健全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三)葫芦岛锌冶炼提出要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设置并完善相关安全设备设施。向科技要效益,采取科技手段对企业进行全方位安全监管,全面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落实情况:   (一)加强劳动保护的管理   1.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建立完善的管理台账。对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一次大排查,保证符合国标和行业标准。尤其对安全帽,必须有“三证一标”且在有效期内,发现损坏必须立即更换;2.制订劳动保护检查奖罚制度,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佩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由经营部成员组成,成立检查小组,夜间定期巡查,除予以纠正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时使用防护设备设施外,对严重违规的予以曝光并处罚。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1.组织全员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通报本次事故经过、原因及处理结果,详细剖析安全事故案例,提升全员安全意识;2.开展针对性安全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安全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应急处置方法、风险辨识与防护等内容;3.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试和技能实操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挂钩,确保培训效果;4.长期开展包括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安全风险的辨识、工作的注意事项等班前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三)全面排查现场安全隐患   1.对电解车间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排查,制作多个阴极板板架,阴极板全部上架摆放;2.将刷板机移到开阔区域,避免交叉作业;3.将安全操作规程和交叉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制度上墙,时刻警示安全作业。   (四)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1.成立专项安全督查小组,由主要负责人带队每月开展1次联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2.公布了奖励规定,对有效举报给予奖励,形成全员参与安全监督的氛围。      事故评估组   葫芦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马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