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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金达休闲用品有限公司“11.17”升降平台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zjwy.gov.cn·信息公开栏目(事故调查)(待确认) 地区:浙江省(待确认) 发布:2026-04-14 等级:一般 类型: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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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机构及职能 应急管理局 通知公告 索引号: 11330723MB15111448/2026-1010532267 发布机构: 文号: 公开日期: 武义金达休闲用品有限公司“11.17”升降平台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武义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4-14 15:51访问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 $ ) 分享: 2024年11月17日9时49分许,武义县经济开发区金达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液压升降平台坠落事故,致4人受伤,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于2024年11月22日死亡,另一人因多发伤抢救无效于2024年12月19日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11月17日,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人力社保局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的武义金达休闲用品有限公司“11.17”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监委纪委、县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分析、查阅资料、询问有关单位和当事人,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及人员情况1.武义金达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公司),事故发生单位,承租于浙江悠悠反光制品有限公司内。成立于2021年04月16日,营业期限为2021年4月16日至2041年4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23MA2M3P056D,公司住所武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97号(浙江悠悠反光制品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路*,注册资本为300万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2.浙江悠悠反光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悠悠反光公司),事故厂房出租单位。成立于2008年03月21日,营业期限为2008年3月21日至2038年3月2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23672592686F,公司住所为武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97号,法定代表人项*,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反光制品、服装、帐篷、折叠椅、宠物用具、圣诞装饰品、厨房用具的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营出口业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1.金达公司。有2名兼职安全管理员但未明确职责;未建立相关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且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未对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采取有效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和违规行为。2.悠悠反光公司。虽与金达公司签订过厂房出租安全生产协议书,但在协议中未明确涉事平台安全管理责任,日常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三)第三方机构安全服务情况武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安科)。成立于2010年10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723563335154L注册地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熟溪街道庆同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鲍**,注册资本3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4年8月,通过政府招标取得武义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安全体检站采购项目,对经济开发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服务。2024年8月至11月,对金达公司开展2次检查。(四)事故设备情况案涉液压机械升降平台,所有权单位为悠悠反光公司,使用单位为金达公司,2021年由永康市巨杰液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并安装。根据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技术检测分析,该平台由一个液压泵站(安装在井道与墙内侧的厂房内)作为动力驱动装置,由左右二个单杆作用活塞油缸带动金属链条牵引货厢沿刚性导轨作上下运行,主要受力结构为型钢框架铺设花纹钢板,货物出入口无围护钢板,其他二侧有1.44米高的钢板围护,且无货厢顶,未封闭。案涉液压升降平台安装在由0.3mm厚的彩钢瓦封闭的井道内,货厢净深×净宽为3455×2500mm,井道高度为六层共23.805米,其中第2层未设置控制操作面板,其它每个层站设有层门及设备运行控制操作面板。事发时,平台内载有1.5m*0.9m规格钢化玻璃1箱(150片),经对比检测,同类型同规格同数量钢化玻璃重量为2.4吨。(五)事故发生经过事故调查组根据事发监控、现场目击证人及现有调查证据材料综合分析:2024年11月17日凌晨2时左右,金达公司法定代表人路*驾驶叉车将货物放至液压升降平台并操作平台上升至六楼后离开。上午7时31分,案涉液压升降平台与六层地坎相比有轻微下沉,7时47分,案涉液压升降平台骤降。9时40分至47分,路**、路**、姚**和郭**4人先后从六楼进入案涉液压升降平台并使用手动液压升降推车对平台内货物进行作业,9时47分,案涉液压升降平台从六楼连同货物及手动液压升降推车一起坠落至一楼。(六)事故现场情况 图 1 案涉平台事发后现场情况图 2 案涉平台事发后断裂链条 图 3 案涉平台内部造型 图 4 案涉平台外部造型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及信息上报情况(一)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事故接报后,县委县政府及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消防救援、应急、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开展处置工作。9时49分武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后,立即将接警信息发送至武义白洋派出所、县120急救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和白洋街道。10时06分至09分,110、120救护车和119消防救援车先后到达现场。10时09分,120救护车将4名伤者送至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二)事故信息上报情况11月17日09时58分,县应急管理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金达公司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4人受伤,县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应急力量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置。11月22日,郭**因抢救无效死亡,县应急管理局将事故续报至浙江省应急管理值班值守系统和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三、事故原因调查组根据现有证据材料,结合省特检院技术鉴定,分析认为事故原因是涉案液压升降平台在装载2.4吨载荷长时间(近7个半小时)悬停的情况下,金达公司4名员工违规进入平台作业时,液压升降平台间接顶升东北角承载链条链节铰轴发生疲劳裂纹后强度破坏首先断裂,东北角导向轮轴向脱落,东边导向轮支架东北角上部瞬间脱离导向C型轨道并旋转后重新卡阻,这一瞬间过程产出巨大冲击动载荷,使其余链条瞬间相继断裂,该液压升降平台在重力作用下坠落导致事故发生。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事故相关企业及个人1.金达公司,未建立相关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且无相关教育培训台账,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未对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采取有效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较大危险因素(案涉升降平台)隐患和违规行为。2.路*,金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3.悠悠反光公司,未在协议中明确涉事平台安全管理责任,日常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二)安全中介机构武安科,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发现案涉升降平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属地政府治理。(三)相关监管部门武义县市场监管局,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牵头对全县简易升降平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四)属地政府武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不到位,对本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督促检查不到位,未切实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六、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免于追究责任处理人员路 *(身份证号码:62**************11),金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在事故发生后因多发伤抢救无效死亡,免于追究责任。(二)对有关公职人员问责处理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武义县纪委县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三)对事故企业处理建议。1.由武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金达公司作出行政处罚。2.由武义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悠悠反光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四)其他处理情况1.责成武义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武义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2.由武义县应急管理局对武安科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一)金达公司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并健全本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机械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提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悠悠反光公司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加强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督促承租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三)县市场监管局要根据“三管三必须”的工作细则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牵头做好全县范围内简易升降平台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四)武义经济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对属地企业的安全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举措,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 $ ); browserRedirect_wy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