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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102国道塔山路段“6·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辽宁省 发布:2020-01-21 等级:较大 类型: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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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连山区10 e()/36e5)];   2019年6月25日7时59分,连山区102国道塔山路段450公里+900米处,发生1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大型普通客车相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4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360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做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妥为做好善后工作,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调查追究规定》(辽宁省政府令第191号)等法律法规,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市行政执法中心、连山区政府相关人员组成的连山区102国道塔山路段“6.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检验鉴定、调查取证、技术分析,并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评估检测,查清了事故经过、原因、查明了事故性质,认定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肇事车辆情况   1.吉CE3256号解放牌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出厂日期:2012年3月27日,初次登记日期:2012年4月9日,登记所有人: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孤家子分公司。实际所有人:朱建伟。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发证机关:吉林省四平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准牵引总质量为37305KG,使用性质为货运。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限额100万元责任险。   该车道路运输证户名: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孤家子分公司,道路运输证号:220322216283。2019年6月5日经开原市安保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合格,并由梨树县运输管理所审验合格,有效期至2020年6月4日。2015年3月17日初装GPS终端,终端运行正常。   2.吉C4F77瑞傲牌绿色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初次登记日期:2016年3月11日,登记所有人: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孤家子分公司。实际所有人:朱建伟,使用性质为货运。整备质量6500KG,核定载质量33500KG,总质量40000KG,发证机关: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   3.辽P91779号宇通牌蓝白色大型普通客车。出厂日期:2015年7月15日,初次登记日期:2015年8月3日。登记所有人:李枢海,现该车实际所有人(经营者):梁秋玲。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8月31日,发证机关: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核载人数35人,事发时实载50人(其中学龄前儿童5人)。2011年9月14日,李枢海私自将车及手续卖给梁秋玲,2015年,梁秋玲买了新车并以李枢海的名义办理车辆更新手续,替换了原来的旧车。   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者险和每个座位最高保额 40 万元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该车道路运输证户名:李枢海,道路运输证号:20015363,经营许可证号:211400001165。线路类别为四类客运班线,客运班线名称:西辛庄子(葫芦岛市南票区金星镇)--葫芦岛市区。2015年1月28日初装GPS终端,终端运行正常。   (二)驾驶人情况   1.朱建伟,为事发时吉CE32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吉C4F77重型仓栅式半挂车驾驶人。驾驶证发证机关: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证号:疑似个人隐私身份信息,准驾车型:A2,有效期至2025年3月8日。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开原市老城街后村三组37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号:2112020020208007788,从业类别: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有效期至2020年5月15日。经查,自2016年至2019年6月,朱建伟有25次交通违法记录,违法行为均已处理。2019年,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孤家子分公司未对朱建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事发时车上无其他乘车人。   2.周广宏,为事发时辽P91779号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驾驶证发证机关: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证号:疑似个人隐私身份信息,准驾车型:A1A2D,有效期至2020年06月01日。户籍所在地: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金星镇西新村244号,现住址南票区金星镇西新村244号。经查,2016年至今,周广宏共有3次交通违法记录,违法行为均已处理。2019年1月至6月,周广宏未参加安全培训教育。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号:2114000030210011323,从业类别:道路旅客、普货运输驾驶员,有效期至2020年7月30日。   (三)肇事车辆单位情况   1.肇事重型半挂牵引车相关单位情况   (1)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德本,成立日期:2008年5月16日至长期,注册地址:梨树县梨树镇东街奉友委10号楼3单元1层。2017年2月14日,该公司与朱建委签订买卖协议,将吉CE32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吉C4F77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转卖给朱建伟,但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2)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孤家子分公司,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分公司,吉CE32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吉C4F77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登记公司。营业执照:91220301569978388D,负责人:宋立志,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1年4月2日至长期,注册地址: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孤家子镇韩道良街十委六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梨树县运输管理所,证号:吉交运管许可证四字220322407394,有效期至2022年12月27日,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大型物件运输。   该公司为吉CE32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吉C4F77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挂靠单位,但朱建伟未缴纳管理费。   2.肇事大型普通客车相关单位情况   李枢海,辽P91779号大型普通客车登记所有人,自然人。梁秋玲,该车实际所有人、经营人。   双方于2011年9月14日买卖车及手续,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从事西辛庄子(葫芦岛市南票区金星镇)至葫芦岛市区线路班车运营。   (四)事故路段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102国道线塔山路段450公里+900米处,道路呈东西走向,双向四车道,机非分道行驶,沥青路面。事发时间上午8时许,标志标线控制,路面平直、干燥。该路段法定限速70km/h,重中型货车限速40km/h。该路段由连山区公路管理段负责管养,2018年进行了中修,对路面、沿线设施等进行了全面维修,标线清晰、标志齐全,无坑槽、拥包等病害,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该路段不属于危险点段。   (五)天气情况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信息,事发时多云,气温19至26摄氏度,无降水,南风4级。   (六)检验鉴定情况   1.酒精检测:驾驶人朱建伟、周广宏经现场民警进行呼气检测测试,显示为0,唾液检测阴性,排除酒驾、毒驾嫌疑。   2.超速检测:根据葫芦岛机动车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葫机司鉴[2019]第0701号)鉴定意见: 事发时,吉CE3256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吉C4F77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车辆行驶速度约16km/h,不超速;辽P91779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车辆行驶速度约72km/h,超速2.8%。   3.超载检测:根据葫芦岛机动车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书(葫机司鉴[2019]第0701号)鉴定意见: 事发时,吉CE3256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吉C4F77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未超载。辽P91779号大型普通客车核定人数35人,事发时,实载50人,其中学龄前儿童5人。按照规定计算,辽P91779号大型普通客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1人。   4.改装检测:吉CE32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吉C4F77挂)、辽P91779号大型普通客车技术数据与机动车登记及公告数据一致,无改装行为。   (七)事故路段路面巡逻执勤情况   1.葫芦岛市交警支队虹螺蚬大队执勤情况。辽P91779大型普通客车始发地点至南票区大兴乡路段属虹螺蚬大队管辖,当日为三级勤务管理模式,大队值班领导1人、民警3人、辅警4人全部在岗。   2.葫芦岛市交警支队高桥大队执勤情况。南票区大兴乡至事故地点属高桥大队管辖,当日为三级勤务管理模式,大队值班领导1人、民警3人、辅警4人全部在岗。   (八)运政执法管理情况   当日,辽P91779大型普通客车从南票区金星镇西新村始发,始发站有10多人上车,自虹螺岘八将站点开始超载,至事故发生地点。辽P91779大型普通客车始发站至高桥镇路段,属葫芦岛市南票区运输管理所管辖,此后至事故地点属葫芦岛市连山区运输管理所管辖。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6月25日7时59分,朱建伟驾驶吉CE32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吉C4F77挂车,沿102线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450公里+900米处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周广宏驾驶的辽P91779号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相撞,造成3人死亡,24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救援情况   8时4分,市交警支队高桥大队接到报警,8时10分,高桥大队全体执勤人员到达现场,并上报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立即指令事故大队事故勘查民警和路面巡逻警力赶赴现场,同时通知消防、医疗急救部门,并报告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和相关政府部门。   8时20分,医疗部门到达现场;8时30分,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对被困车内的人员进行破拆救援。8时40分,清障部门到达现场开始清理。9时30分,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民警、事故勘查民警到达现场,封闭机动车道,对驶往事故现场的车辆进行疏导。市应急管理局及交警支队领导现场指挥,开展事故调查、救援等工作。事故现场共搜救出50名人员,经医疗部门确认,客车内3名乘车人当场死亡,24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就近安排医治。11时20分现场清理完毕,解除封闭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恢复正常交通。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一是朱建伟驾驶吉CE32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吉C4F77挂车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二是周广宏驾驶辽P91779号大型普通客车超速、超员行驶,遇相对方向左转弯的吉CE3256号牵引车(吉C4F77挂)时未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两者行为均为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孤家子分公司日常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2.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孤家子分公司作为吉CE32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吉C4F77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的挂靠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致使驾驶人朱建伟长期脱管,安全意识淡薄,行驶中多次出现违法记录,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3.李枢海作为辽P91779号客车登记所有人,私自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4.葫芦岛市南票区运输管理所对客运线路车辆监管不到位,对李枢海自2011年私自转让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和梁秋玲长期无许可从事客运经营等行为失察;路面巡查力度不够,对违法超员运输行为未能进行有效管控,未及时发现肇事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5.肇事客车进入连山区境内两公里处发生事故,葫芦岛市连山区运输管理所对客运线路车辆巡查力度不够,未及时发现肇事车辆的违法超员运输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6.葫芦岛市交警支队虹螺蚬大队对交通秩序管控不到位,对违法超员运输行为未能进行有效管控,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7.葫芦岛市交警支队高桥大队对交通秩序管控不到位,对违法超员等运输行为未能进行有效管控,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8.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运输管理所,对监管辖区内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孤家子分公司监管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葫芦岛市连山区102国道塔山路段“6.2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追刑措施人员   1.朱建伟,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人,事发时系驾驶吉CE3256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吉C4F77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的驾驶员、肇事车辆所有人。未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其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9年8月13日刑事拘留,于2019年8月20日已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2.周广宏,辽宁省葫芦岛市人,事发时系辽P91779号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未认真履行安全驾驶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在明知超员、超速情况下,未及时改正,其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19年8月13日刑事拘留,于2019年8月20日已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二)对其他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宋立志,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孤家子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不到位,2019年,未对朱建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建议由梨树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其依法处罚。   2.宋德本,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健全,未及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此事故负有责任,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第三、第五项规定,建议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给予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3.李枢海,辽P91779号客车登记所有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健全,对此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3号)第19条第二项规定,给予李枢海5万元行政罚款处罚。   4.李枢海,辽P91779号客车登记所有人,梁秋玲,辽P91779号客车实际所有人、经营人。违反《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建议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李枢海私自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梁秋玲长期未经许可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另案调查,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建议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履行客运班线的许可是否应做变更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处理。   5.康大忠,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运输管理所货运科科长,对监管辖区内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孤家子分公司监管不力,在该事故中负有责任,建议梨树县交通运输局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6.张铁军,南票区运输管理所书记,该所负责人,对客运线路车辆监管不到位,在该起事故中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7.铁维强,南票区运输管理所虹螺岘运管站临时负责人,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在事故中负有责任,建议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8.高金光,葫芦岛市交警支队虹螺蚬大队副大队长,当天值班领导,负责辖区公路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不到位,在该事故中负有责任,建议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9.刘玉奎,葫芦岛市交警支队高桥大队教导员,当天值班领导,负责辖区公路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不到位,在该事故中负有责任,建议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三)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章制度不完善,未对肇事车辆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对肇事车辆驾驶人经常性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违反《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议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规定给予五十万元行政罚款处罚。   2.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运输管理所在管辖区内车辆监管力度不足,在该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建议向梨树县交通运输局写出书面检查。   3.葫芦岛市南票区运输管理所对客运线路车辆监管不力,对道路运输检查不到位,在该起事故中负有责任,建议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4.葫芦岛市连山区运输管理所对道路运输检查不到位,在该起事故中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5.葫芦岛市交警支队虹螺蚬大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在该起事故中负有责任,建议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6.葫芦岛市交警支队高桥大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在该起事故中负有责任,建议移交市纪委监委处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梨树县三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和李枢海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一要针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按照行业规范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二要加大对驾驶员和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三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公司所属车辆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车辆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二)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责任。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依规定在路面、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一要加大对客运车辆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要以客运班线为重点,清理整顿违法违规企业和车辆,进一步规范客运班线营运行为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三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四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对于安全意识薄弱、不按操作规程安全行车、屡次发生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驾驶员,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加强教育,屡教不改的,要依法注销其客运从业资格证。   (三)加强路面管控和巡逻执法检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治超机制,规范执行超员、超载执法标准,适时组织重点地区、重点线路,重点整治,坚持以“三超一疲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突出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科学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提高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经营者、车辆驾驶员、车辆所有者及城区居民的安全教育,提高依法经营和遵章守法经营和遵章守规意识。             葫芦岛市连山区102国道塔山路段“6·25”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调查组    2020年1月3日    责任编辑:马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