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烈山区烈山镇“12.20”熔炉烫伤人员事故调查报告的更正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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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092166/202607-00032 信息分类: 事故通报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6-07-14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7-1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索引号: 003092166/202607-00032 信息分类: 事故通报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2026-07-14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6-07-14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烈山区烈山镇“12.20”熔炉烫伤人员事故调查报告的更正说明 2026-07-14 15:35作者:区应急局来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背景色: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在烈山区烈山镇“12.20”熔炉烫伤人员事故调查过程中,由于该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依据存在偏差,现将2026年2月10日事故调查组作出的《烈山区烈山镇“12.20”熔炉烫伤人员事故调查报告》第一项第(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截至目前治疗费用2343253.06元更正为1780802.96元。其他内容不变,依然有效。 特此说明。 烈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4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