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陇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6·2·10”一般坠落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安徽陇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 一般坠落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淮上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6 年 4 月 29 日 1 目 录 一、 基本情况 ...............................................2 (一) 施工项目概况 ...................................... 3 (二) 事故涉及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 3 (三) 事故发生经过 ...................................... 6 (四) 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 7 二、 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 7 (一) 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 7 (二)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及善后情况 ........................ 8 (三) 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 8 三、 事故原因分析 ...........................................9 (一) 直接原因分析 ...................................... 9 (二) 间接原因分析 ...................................... 9 四、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 9 (一) 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人员(1 人) .............9 (二) 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2 人) ........................10 (三) 给予其他处理人员(3 人) ..........................10 (四) 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1 个) ........................11 (五) 给予行政处理单位(2 个) ..........................11 五、 事故主要教训 .......................................... 11 (一) 施工单位违法分包,管理缺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 12 (二) 建设单位监管疏漏,风险把控流于形式,安全监督存在盲区 ........................................................12 (三) 属地监管单位监管不严,隐患整改未能闭环 ........... 12 六、 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 12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 .............. 12 (二)压实相关单位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 13 (三)强化属地行业监管责任,织密安全监管网络 ............ 14 2 安徽陇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一般坠 落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6 年 2 月 10 日,安徽陇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安徽辉 隆集团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位于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 检修更换管道时,发生一起坠落中毒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 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238 万元。 为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使相关 责任人受到教育,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2026 年 2 月11 日,淮上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常 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淮上经济开发区、区纪 委监委、区宣传部、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单 位相关负责同志和市安全生产专家为成员的安徽陇海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2•10”坠落中毒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调阅资 料、人员询问、论证分析等一系列工作,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 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分清了事故责任,并提出对事 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 出了防范措施。经调查认定,安徽陇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10” 3 坠落中毒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施工项目概况 2026 年 1 月 14 日安徽辉隆集团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更 换硫酸管道项目在网上公开招标。2026 年 1 月 29 日,安徽辉隆 集团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与安徽陇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一期硫酸总管大修更换施工业务合同(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为 华古文,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为武岳),合同约定对一期硫酸总 管部分拆除及安装新管道施工,施工周期为 8 天,承包方式为 包工不包料。2026 年 1 月 16 日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进行安全 交底。2026 年 2 月 8 日安徽辉隆集团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已 于节前停工停产,涉事液氨管道总阀已关闭(企业提供液氨管 道压力下降的历史趋势截图)。 (二)事故涉及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1. 发包单位:安徽辉隆集团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 称 “ 五 禾 生 态 肥 业 公 司 ” )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40300057003376X,法定代表人:闫**,总经理:吴**,负责 公司全面工作。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安徽 省蚌埠市淮上区淮上大道 1300 号。经营范围:肥料生产;货物 进出口;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生物有机肥 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4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与凝噎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 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 施工承包单位:安徽陇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徽陇海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22152461287 B,法定代表人:彭**。成立时间:1986 年 9 月 20 日。企业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安徽省宿州 市萧县龙城镇顺河路 100 号张江高科技园 1D 楼 3 层。经营范 围: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 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水力发电;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 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 察、设计、监理除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环境卫生 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 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 5 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建 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轻质建筑 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结构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 件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特种 设备出租;特种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 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防腐材料销售(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 王**(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340302************, 居住地: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施工承包单位 蚌埠地区项目负责人。 4. 陈**(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40322************, 居住地: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王**临时聘请工 人,与方**、王**一同在现场的作业人员,2 月 9 日王**电话通 知陈**2 月 10 日到五禾生态肥业公司参与施工。 5. 王**(男,汉族,身份证号码:340322************, 居住地: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王**临时聘请工 人,与方**、陈**一同在现场的作业人员。王**2 月5 日顶替赵 *去五禾生态肥业公司参与施工。 6. 方 ** ( 死 者 , 男 , 汉 族 , 身 份 证 号 码 : 6 341126************,居住地: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王**聘 请的电焊工,与陈**、王**一同在现场的作业人员。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6 年 2 月10 日,晴有轻度雾霾、温度为2℃~10℃。 上午 7 时左右,王**将方**、陈**、王**三人分配到一组负责 一期硫酸管道更换工作,三人随后进行了工作准备。7 时 30 分 许,在未办理任何作业许可及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未到达现场的 情况下,进行五金仓库北侧地面焊接完成硫酸管道弯头和直管 道的预制工作。 7 时 45 分许,方**和陈**两人从事故地点西侧立柱攀爬到 管架上,顺管架向东移动到管架拐角处,在准备对管架上硫酸 管道进行焊接前,发现管道位置不易焊接,方**(站位在管架东 侧面北站立)和陈**(站位在管架西侧面东站立),两人合力抬 起硫酸管道,8 时 05 分许,在调整管道位置过程中,由于方** 佩戴的安全带卡到液氨管道排空阀根部,在位移时拉伸受力导 致液氨带压管道排空阀根部(DN20)发生少量泄漏,随后方**在 逃离中自高处滑落,坠落的重力使液氨管道排空阀进一步撕裂, 造成液氨管道内存余的液氨气体大量泄漏弥漫,陈**本能转身, 迅速脱去安全带从西侧立柱爬下,方**被安全带系挂在管廊南 侧半空,未能及时脱困。 事故现场情况 7 图1 事故现场勘察图 如图 1 所示,事故现场位于五禾生态肥业公司氨站车间北 侧管廊东至 100m 左右路口管廊处,管道高度距地面约 5m。方 **被安全带系挂在管廊南侧半空,未能及时脱困,吸入大量泄 漏的氨气,后被五禾生态肥业公司救援人员割断安全带放至地 面,经 120 现场确认,无生命体征;陈**吸入少许泄漏氨气后 从管廊西侧自行脱险,由于眼部、肺部受伤,及时送往蚌埠医 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进行治疗。 (四)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 238 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五禾生态肥业公司第一时间向淮上区应急管 理部门电话报告事故简要情况。 区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信息报告后,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及上 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以人为本,对 伤、亡人员积极开展抢救及善后处置工作,对施工项目做出停 8 工整顿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随后,区委区政府、区应急管 理部门等有关单位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并组织人员指导应急处 置等工作。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及善后情况 8 时 34 分许,同在现场的王**首先拨打 120 急救电话,并 向五禾生态肥业公司负责人员报告了事故有关情况,大约 30 分 钟后,120 急救人员来现场后,确认方**已无生命体征,随即企 业人员拨打了 110 进行报警,110 现场排除刑事案件可能;8 时 43 分许,蚌埠消防支队接110 转警,9 时08 分许消防救援人员 到达现场,开展喷淋作业,稀释空气中氨气。 区应急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分析 事故原因,要求事故发生单位,保护事故现场,对涉事施工项目 进行停工整顿。 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积极安抚死者家属,妥善做好善后工 作,涉事单位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 238 万元。善后 工作处置有效。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司其职,按照要求第一 时间报告并组织救援。 区委区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 部门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9 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积极抢救,区委区政府积极响 应,事故未造成不良社会舆论,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方**(死者)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 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未办理作业许可擅自施工,施工过 程中误碰液氨管线导致管道泄漏,最终引发坠落中毒事故。 (二)间接原因分析 安徽陇海公司管理混乱,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 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健全。公司对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缺失,施工现场未配备 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职责缺失,致使施工现场失管失控,存在 “以包代管”现象。 五禾生态肥业公司为建设单位,对相关方日常管理监督监 管薄弱;对现场作业安全监管不力,未统一协调检修过程的劳 动组织,未能有效监督施工单位在企业内的施工作业活动。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 任人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人员(1 人) 方**,男,群众,安徽陇海公司蚌埠地区项目负责人王金久 聘请的工作人员,负责五禾生态肥业公司一期硫酸管道维修工 10 程带班人员。当日未履行作业许可,在未充分辨识施工风险,确 认作业安全措施情况下,违规作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 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 方**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二)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2 人) 彭**,男,中共党员,时任安徽陇海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能 有效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管理 职责,将公司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的个体人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建议由淮上区应急管理 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王**,男,群众,施工单位蚌埠地区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施 工人员临时抽调,项目施工劳动组织混乱,对事故的发生负有 直接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第一款,建议由淮上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三)给予其他处理人员(3 人) 吴**,男,中共党员,时任五禾生态肥业公司总经理,对事 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五禾生态肥业公司有关规定给 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淮上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11 杨*,男,中共党员,时任五禾生态肥业公司安全总监,对 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五禾生态肥业公司有关规定 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淮上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华**,男,群众,时任五禾生态肥业公司一期硫酸总管大修 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五 禾生态肥业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淮上区应 急管理局备案。 (四)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1 个) 安徽陇海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 到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健全。施工现场未配备安全管理人 员,管理职责缺失,致使施工现场失管失控,存在“以包代管” “包而不管”现象。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建议由淮上区应 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五)给予行政处理单位(2 个) 淮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淮上区应急管理局对管辖范围内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虽然基本履行了职责,但存在安全监 督管理不全面、不细致,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淮上 区应急管理局、淮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淮上区人民政府作书 面检查。 五、事故主要教训 12 (一)施工单位违法分包,管理缺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安徽陇海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不到位;将公司项目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体人 员,本质上是放弃安全管理责任,从源头埋下重大事故隐患。违 法分包必然导致安全管理断链、责任悬空、现场失控,是生产安 全事故的重要根源。 (二)建设单位监管疏漏,风险把控流于形式,安全监督 存在盲区 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作为发包方,对承包商资质审查不 严;未有效履行安全监督义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研判不 足,现场作业安全状况疏于检查,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 管理不严;对承包商作业安全交底及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 责任链条中存在明显缺位。 (三)属地监管单位监管不严,隐患排查不够深入 淮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淮上区应急管理局肩负属地安全 生产监管职责,虽开展日常巡查与节前检查,但监管力度不足、 检查深度不够;未能及时掌握涉事项目特殊作业情况,未能有 效防范事故发生。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 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化工行业 13 危险化学品集中、作业风险高的特点,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 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增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 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 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 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企业主体 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监 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把安全工作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 同检查,将安全监管与日常业务管理有机结合,以“时时放心不 下”的责任感,坚决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 动力。 (二)压实相关单位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1.安徽陇海公司一是规范企业项目管理机制,切实提升企 业安全管理水平。二是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全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管理职责并严格考核。三是针对动 火、高处等其他特殊高危作业环节,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强 化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与现场技术指导,确保交底内容贴合施 工工程实际风险点。 2.五禾生态肥业公司作为此次建设项目业主方。一是加强 二道门、承包商、人员定位、安全培训、特殊作业、安全承诺及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工作,要将安全管理融入施工项目全流程, 在提供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时同步开展安全风险提示,建立施 工现场安全巡查制度,定期排查施工单位防护措施落实、安全 14 警示设置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二是加 强与施工单位的安全协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边界,共同制定 设备施工阶段安全管控方案,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资质、安全 培训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参与作业人员具备相应安全能力。三 是建立安全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安装过程中的 安全风险,形成多方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 (三)强化属地行业监管责任,织密安全监管网络 淮上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及淮上经济开发区及同类行业监管 部门要加强联合检查安全监管模式,针对化工设备安装、高处 作业等重点领域,增加现场检查频次与深度,采用“四不两直” 方式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核查防护措施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等 关键环节。建立“检查—整改—复查—销号”全流程监管台账, 对下发的整改通知实行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杜绝“以 罚代管”“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对辖区企业的安全指导,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推广设备安装安全管理先进经验,提 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与应急管理、住 建等部门联动,形成跨部门、全链条的安全监管合力,切实防范 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