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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固镇大阴沟治理工程“11•2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六安市裕安区·事故调查(六安市裕安区·事故调查) 地区: 发布:2024-02-01 等级:一般 类型:物体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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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固镇大阴沟治理工程“11·23”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4 年 1 月 21 日 
 
 
 

 
目 录 
一、基本情况.........................................................2 
(一)工程概况 ....................................................2 
(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 .......................3
(三) 合同签订情况.................................................6 
(四)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7 
(五) 事故现场情况.................................................8 
(六) 事故发生经过.................................................9 
(七)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9 
(八) 其他情况.....................................................9 
二、 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9 
(一) 事故报告情况..................................................9 
(二)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10 
(三) 医疗救治和善后况....... ......... ............................10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10 
三、 事故原因分析.....................................................12 
(一)直接原因分析.................................................12 
(二)间接原因分析.................................................12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12 
四、 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13 
(一)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 
(二)属地党委政府.................................................14 
五、 对有关人和单位的处理建议.........................................14 
(一)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14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5 
(三)其他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16 
六、 事故主要教训.....................................................16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17 
附件: 裕安固镇大阴沟治理工程 “11·23”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19 

- 1 - 
 
裕安固镇大阴沟治理工程“11·23” 
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2023 年 11 月 23 日 14 时许,六安市裕安区农村黑臭水体治
理试点项目--固镇镇大阴沟治理工程(强盛街段)在预埋涵管施 
工过程中发生混凝土涵管堆垛滚动碰撞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 《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等
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决定,由区应急 管理局牵头成立固镇镇
“2023.11.23”亡人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区应
急管理局负责同志任组长, 区应急管理局、 区公安分局、 区住建
局、 区总工会以及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 (江苏省常熟市)政府派
员参加, 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委参加, 并
选派了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
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先后调阅了相关企业、公安机关、
医疗机构和属地政府的资料, 对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 通过现
场勘查走访和综合分析, 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原因、 人员伤
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提出了对有关
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教
训,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裕安固镇大阴沟治理工程“11〃23”一般物体
- 2 - 
 
打击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欠缺, 违章作业; 分包单位
组织管理不规范, 施工安全重视不够; 临时用工缺少安全教育培
训, 未落实总包单位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属地政府 (建设
单位) 对施工过程安全管理要求不严, 造成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有
效消除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固镇镇大阴沟治理工程属于六安市裕安区农村黑臭水体治
理试点项目,地址位于裕安区固镇镇,建设内容主要为金华路、
固羽路、 强盛街、 新羽路、 夏固路、 财富大街、 永兴路、 民安路、
中大街污水改造及西大街截流点一体化泵站等建设。 该工程建设
单位(项目法人)[1]为固镇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为常熟市市政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为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
理单位为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裕安区纳入 2023 年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支持共
18 条黑臭水体,总治理面积为 39.6195 万平方米。2023 年实施 
治理 10 条(具体为固镇大阴沟、新安镇中心塘、老沙河、城南
镇新农支渠、 分路口镇高庄塘、 罗集乡清凉寺分干渠松岗段、 清 
 
 
[1] 《六安市裕安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工作方案》 (裕环委办 〔2023〕42 号) : 二、 实施方式:......
(二)按照“区督办调度、乡镇组织实施”的原则,裕安区人民政府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
开展试点工作。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 招标投标制、
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三)鉴于任务重、时间紧,为保障项目设计统一标准,采用以下实施方案:
由乡镇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的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等工作。区生态环境分
局负责试点项目可研、环评、水保、洪评、初设编制、报批等前期工作。 
- 3 - 
 
凉寺分干渠兴隆街道段、 苏埠镇横杨内河上游段、 落水河、 徐集
镇大公塘)。主要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系连通、水生态
修复等治理措施, 系统性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进一步提升农
村人居环境质量,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民生工程。 
固镇镇大阴沟治理工程,计划工期为 40 天完成。根据《六
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施工许可豁免清单 (试行) 的通
知》[2],该项目工程为施工许可豁免范围。 
本次事故发生在强盛街施工路段(图 1),截止事故发生时
该工段开工第三天,水泥路面已开槽,预 埋涵管沟槽尚未开挖。 
 
图1 事故位置示意图 
 
 
 
[2]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施工许可豁免清单(试行)的通知》(六建市函〔2022〕707 号):
一、建筑施工豁免清单, (二) 不涉及道路原有红线改变变更的市政道路维修及管网修复改造工程和桥梁维护整
修工程。 
 
 
N 
 
事故发生位置 
- 4 - 
 
在涵管分段预定摆放过程中, 混凝土涵管堆垛滚动导致事故发生。
(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1.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固镇镇人民政府是固镇镇大阴沟治理工程的建设单位暨项
目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1403003226144M;机构性质: 机 
关; 机构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街道; 负责人: 刘某;
颁发日期:2023 年 7 月 31 日。 
2.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常熟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六安市裕安区农村黑臭水
体治理试点项目--固镇镇大阴沟治理工程施工单位。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20581251452431P;企业名称:常熟市市政建设有限
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
表人:陈某国;注册资本:6500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7 年
3 月 18 日;营业期限自:1997 年 3 月 18 日;登记日期:2019
年 6 月 24 日;登记机关:常熟市行政审批局;登记状态:存续
(在营、开业、在册);住所:常熟市青墩塘路 16 号;经营范
围:市政、公路、土石方、园林绿化工程。 ......给排水及设备安
装......。 
资 质 情 况 : (1 )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D232084703;发证日期:2022 年 12 月 18 日,有效期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发证机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5 -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书编号: (苏)JZ 安许证字 (2005)
050562; 发证日期: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有效期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至 2026 年 2 月 15 日;许可范围:建筑施工;发证机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分包单位 
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固镇镇大阴沟治理工程强盛
街 段 机 械 和 劳 务 分 包 单 位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41500MA2NGTRL14;企业名称: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
丰某君;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1
日;核准日期:2023 年 6 月 15 日;登记机关:六安市金安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东河口镇三堡墩村村民委员会 1 楼 103;经
营范围:......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劳务承包服务 ......。 
资 质 情 况 : (1 )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 证 书 编 号 : 
D234156310;发证日期:2023 年 3 月 14 日,有效期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质类别及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发证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 D334156317;发
证日期:2023 年 3 月 16 日,有效期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
质类别及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发证机关: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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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书编号: (皖)JZ 安许证字 (2018) 
009726; 发证日期:2018 年 8 月 6 日, 有效期至 2024 年 8 月 6
日; 许可范围: 建筑施工; 发证机关: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施工监理单位 
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6247446;企业名称: 北京五环
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
定代表人:汪某;注册资本:1700 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89
年 7 月 21 日; 营业期限自:2012 年 3 月 9 日; 营业期限至:2032
年 3 月 18 日;核准日期:2023 年 8 月 24 日;登记机关:北京
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 (在营、 开业、 在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内大街;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
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 
资质情况: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E111006159;发
证日期:2019 年 7 月 29 日,有效期:2024 年 7 月 29 日;资质
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
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 技
术咨询等业务。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三)合同签订情况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3 年 11 月,固镇镇人民政府与常熟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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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由常熟市市政建设有限责
任公司承包六安市裕安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地点项目 --固镇镇
大阴沟治理工程,合同约定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40 天,计划开工
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31 日。 
2.分包合同 
2023 年 11 月 17 日,常熟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
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六安市裕安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地点项目--固镇镇大阴沟治理工程,除主要材料和设备以外的人
工、 机械等施工内容的分包合同。 合同约定承包方式: 包括管道
沟槽开挖、 管道安装、 沟槽回填及一体化泵站安装等; 施工工期
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 
3.施工监理合同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六安荣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五
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 获得六安市裕安区农村黑
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项目管理、 监理一体化) 中标通知书。2023
年 12 月 12 日,签订该试点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四)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2023 年 11 月 19 日固镇大阴沟治理工程准备开工,北京五
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标通知书先期开展项目监理工
作,在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报审手续完善,满足开工条件后。 11
月 20 日,向施工单位常熟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发《工程
开工令》 并同步履行工程监理职责。 固镇镇政府每日对施工现场
- 8 - 
 
进行查看。2023 年 11 月 21 日,常熟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部联合安全大检查, 发现分包单位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存在八项安全问题及隐患, 其中包括部分工人年龄超过六十岁,
依据规定不得聘用; 对进场工人未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
教育等情况,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于 11 月 22
日下午下班前整改完毕。 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整改,
直至 11 月 23 日事故发生。 
(五)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固镇镇强盛街施工现场。现场地形较为平坦,
开挖的沟槽为东西走向, 开挖的沟槽北侧为砼道路、 南侧为沿街
住户的人行道, 沟槽开挖区域较浅。 由于当时救人需要及隐患消
除,事故现场已被破坏,涵管堆放非原来三层状态(图 2)。经
对现场所用混凝土涵管的实地测量,测得每节排水管道外径
60cm,壁厚 5cm,长度约 2 米,计算重量约 450kg。 
 
图2 事故现场前后照片 
11 月 22 日现场 11 月 24 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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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故发生经过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3 时,黎某中(男,61 岁)和挖掘
机驾驶员闫某军配合, 将集中堆放在路边的混凝土涵管通过挖机
吊运至沿路挖好的沟槽边堆放好, 黎某中负责对混凝土涵管用吊
带捆绑, 然后将吊带挂在挖机铲斗的铲齿上, 挖掘机驾驶员闫某
军负责将混凝土涵管运送至各沟槽工作面。下午 14 时许,黎某
中独自站在混凝土涵管堆垛上对排水管采用吊带进行绑扎, 作业
过程中混凝土涵管发生滚动,上层管道挤压黎某中上部身体后,
又滚至腿部停止。 听到黎某中呼救后, 项目人员和附近居民一起
将黎某中救起,随后被送至六安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救治, 18 时
12 分经救治无效死亡,其家人随即报警。 
(七)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本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 98 万元。死
者: 黎某中, 男,61 岁, 裕安区固镇镇鱼塘村人, 身份证号码:
342421********1519。 生前系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时聘
用人员。 
(八)其他情况 
裕安区固镇镇当天天气:晴,最高温度 15 度,最低温度 1
度,西北风 4 级。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报告情况 
裕安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固镇镇政府事故报告后, 立即向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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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和裕安区委、 区政府报告, 并按照规定通知裕安区
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14 时许事故发生,听到黎某中的呼救,挖掘机驾驶员闫 某
军, 机械管理人员李某及附近居民相继赶到现场, 合力将被涵管
挤压的黎某中解救出来。14 时 30 分左右,李某向现场负责人徐
某宏电话报告并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 当得知急救车由市区派来,
路程远耗时长,随即决定用黄某权的自用皮卡车将黎某中送至六
安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三)医疗救治及善后情况 
1.医疗救治情况 
经调阅六安市人民医院急诊科救治记录显示,黎某中 15 时
59 分开展急救措施,18 时 12 分抢救无效死亡。 死亡原因: 呼吸
心跳骤停、心脏损伤、心源性休克。 
2.善后情况 
黎某中抢救无效死亡后, 施工单位负责人与死者亲属协商赔
偿事宜, 安抚家属情绪。 固镇镇人民政府于11 月 24 日成立事故
善后处理小组。 在多方组织协调下, 死者近亲属与施工分包单位
相关人员签署 《人民调解协议书》 (裕固人调字 „2023‟020 号) ,
共计赔偿人民币 98 万元,死者家属无异议,情绪稳定。2023 年
11 月 26 日,赔偿款支付到约定银行账户。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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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部门应急处臵评估: 
固镇镇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规定要求向区应急部门进
行了报告, 公安派出所进行事故情况的先期调查工作。 区应急管
理局接报后, 立即报告市应急管理局和区委、 区政府, 同时开展
事故处理指导工作, 向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 区人社
局、 区总工会发出了事故通报。 指派相关人员查看事故现场, 关
注社会舆情。总体应急处臵情况符合法定要求,处臵得当。 
2.事故相关单位应急处臵评估: 
黎某中被现场人员解救出来后, 意识清楚且能自主给家人拨
打电话, 现场人员对其伤情未引起足够重视。 安徽陆安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应急处臵职责不清,未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
现场无人员拨打 110 报警求助或向属地政府报告情况。 公司主要
负责人员均因各种原因未赶赴现场进行处臵。 事故发生信息报告
在其公司内部几度流转[3]; 未能及时向总包单位常熟市市政建设
有限责任公司和 监理单位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告
发生事故情况。施工方自主送医未就近选择市人民医院西院区
(路途经过) 救治, 而是选择送往较远的位于市区的市人民医院
救治,应急处臵不当。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
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
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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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现场混凝土涵管堆放时未垫稳, 无防止滚动的措施, 黎某中
在堆放 3 层的混凝土涵管上进行吊带绑扎作业时, 混凝土涵管堆
垛发生滚动, 对其身体造成挤压, 最终导致黎某中送医救治无效
死亡是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分析 
1.黎某中,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检查和确认混凝土涵管堆
垛是否稳固的情况下,爬上堆垛开展捆绑作业。 
2.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未对临时聘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吊装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管理; 未落实总包单位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要求。 未扎实开
展安全隐患排查, 对混凝土涵管未按规范标准[4]要求堆放失察失
管。 
3.固镇镇政府(建设单位)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对施工单位
安全管理要求不严格。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经调查,黎某中的死亡,排除刑事案件、疾病发作、突发灾
害等因素导致死亡的可能。 
 
 
 
[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5.1.4 条“管节堆放宜选用平整、坚实场地,
堆放时必须垫稳,防止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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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对临时聘用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即安排上岗作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5]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6]; 
未按规定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 作业
人员(黎某中)作出详细说明,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第二十七条[7];混凝土涵管吊运作业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进行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管理,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四十三条[8]; 
未落实整改总承包单位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内容。 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 [9]第一款、第二款。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
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
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
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
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
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
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
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
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
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
代表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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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属地党委政府 
固镇镇人民政府作为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 属地监管单位双
重安全责任主体, 对该工程的安全监管不到位, 对施工现场和施
工单位缺少有效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不严。 
五、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黎某中,男,61 岁, 系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时聘
用人员。 安全防范意识不足, 在未检查混凝土涵管堆垛是否稳固
的情况下, 独自站在混凝土涵管堆垛上对涵管采用吊带进行绑扎,
堆垛滚泻导致发生事故。 对此起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鉴于其
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责任追究。 
2.丰某君,男,现年 43 岁,系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
面负责。 未严格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未督促、 检查本
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未认真组织制定并实施
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其本人未取得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考核合格证书。 其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 第二十一条第二项、 第五项、 第六项[10]之规定, 对事故发生
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
列职责:(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
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5 - 
 
五条[11]之规定,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
四十的罚款。 
3.黄某,女,现年 34 岁,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派驻
固镇镇大阴沟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第一 责任人,
未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12], 对施工现场问题隐患落实整改不力;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四十五条第 (一) 项[13]规定,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警告并
处人民币 5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许某兰,女,现年 37 岁,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派
驻固镇镇大阴沟治理工程项目部安全员, 未有效履行岗位安全生
产责任[14],建议由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内部管理规定
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送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对事故发生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12] 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三、负责搞好职
工安全教育,支持安全员工作,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
方针,及时落实整改。五、发生工作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部门。 
[13]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14] 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经常及时检查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六、发生工伤事故,及
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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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 [15]之规定,对其处人民币
31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固镇镇党委政府。作为该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属地监管单
位双重安全责任主体, 对该工程的安全监管不到位, 履行安全生
产监管责任不力,建议责成其向区委、 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其他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常熟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依法依规开展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履行了安全管理职责,
但施工过程安全风险管控仍有漏洞。 建议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据《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16]规定,
对两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六、事故主要教训 
(一) 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不牢。固镇镇党委政府在牢固树立
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统筹处理工程进度和安全施工两件事上存
在差距, 对属地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督促不够; 在执
行建筑施工法律法规和区委、 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上不
严格。面对施工内容较为简单,设备、人工使用较为单一,对施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
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
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16] 《六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第五条:实施约谈的情形和对象:6.其他需要约谈的
情形。(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分管安全负责人以及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进行约谈: 
1.在建项目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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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安全管理重视不够; 面对工期较紧, 质量要求高, 忽视了安全
管理精力和专业监管力量的投入, 隐患排查不能把握重点。 致使
安全管理没有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参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逐渐产
生。 
(二) 安全监管没有形成合力。根据相关规定, 固镇大阴沟
治理工程属于施工许可豁免范围。 固镇镇政府与建设工程行业主
管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程就开工时间、 安全管理等内
容未能及时进行沟通协调。 致使专业监管力量未能及时介入, 安
全监管合力未能形成。 
(三)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事故单位法治意识淡薄,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不到位。 建设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安
全管理层级落实不畅;临时雇佣安全防范意识不高和年龄偏大的
人员,且未按要求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致
使违章作业,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固镇镇党委政府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
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深刻分析本起事故原因,举一反
三,全面梳理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要开展建筑
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 要做好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
通对接,寻求技术支撑,形成监管合力。做到“隐患即事故”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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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整改, 巩固和深化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
果,确保生产安全。 
(二)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安徽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要全面排查本单位在规章制度
落实上存在的问题;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
格督促项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交底,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从业人
员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完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
练;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
的发生,从严从细抓好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落实。 
(三)引以为戒,加强后期治理工程的安全管理 
六安市裕安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是推进乡村振兴
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 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改善人居环境的民心
工程。把好事办好的同时,更要确保建设过程安全。部分工程
2024 年即将开工建设,涉及乡镇多;参与建设单位较多;作业
现场涉及有限空间、 高处作业、 吊装、 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较多;
涉及坍塌、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车辆事故等危险伤害因素较多。
各个参与单位要以此次事故为教训,举一反三,制定防范措施。
相关属地与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