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祺安工程劳务有限公司“3·19”一般坍塌事故的调查报告
正在加载预览…
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湖南省祺安工程劳务有限公司“3·19” 一般坍塌事故的调查报告 2024 年 3 月 19 日 17 时许,宁国市政府总值班室接霞西 镇政府报告,霞西镇石河村发生山体塌方导致 3 人受伤,已 送往宁国市人民医院治疗,后 1 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市安委 办得知信息后立即进行了核实,初步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 遂向宁国市人民政府和宣城市安委办报告。 宁国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按程序上报和做好善后工 作的同时,成立了由市应急、纪委监委、公安、发改、住建、 人社及工会等部门参加的湖南省祺安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3·19”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 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先后调阅了相关单位的大量资 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 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 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 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教 训,提出了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未严格按照作业规程 进行施工,基坑开挖作业未采取放坡管理造成坍塌而导致一 人死亡、两人受伤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湖南省祺安工程劳务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湖南祺安公 司 ), 劳 务 分 包 单 位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3052805169660X4,企业法定代表人唐珊珊,2012年9月 成立,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劳务分包等。该公司于2023年6月进驻宁国,与中国安能集 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分包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 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上下库连接公路1#-3#洞室开挖、 开关站公路及附属项目劳务工程。 (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2(以下简称安能公 司 ), 建 设 总 承 包 单 位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6000015986648X5,法定代表人卢路生,1987年7月成立, 经营范围为爆破作业、建设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 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三路1 号。安能公司宁国项目部于2023年2月1日进驻宁国,承包安 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项目。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3(以下简称中 南 监 理 ),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1 经营范围:其他建筑安装;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消防施工安装服务;古建筑工程施工;河污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总承包;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 与施工。 2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爆破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 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矿 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电气安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一 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研发,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 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 业服务评估,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 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国内 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 3 经营范围包括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水 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咨询;承包与其实力、 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种 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设备采购销售。 91430000183764600Q,法定代表人谢扬军,1988年2月成立, 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30号博远大厦15楼1501房,经营 范围包括为可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 监理业务;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等。中南监理于2023年2月1日进驻宁国, 承担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及道路工程项目监 理。 (三)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概况: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 站位于安徽省宁国市霞西镇境内,与宁国直线距离 20km。 电站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 下厂房和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 站,安装 4 台单机容量 300MW 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总 装机容量 1200MW。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 633.00m,死水 位 596.00m,总库容 1162 万 m3,正常蓄水位库容 1092 万 m3,调节库容 823 万 m3;电站下水库正常蓄水位 208.00m, 死水位 185.00m,总库容 1325 万 m3,正常蓄水位库容 1211 万 m3,调节库容 809 万 m3。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 其主要建筑物按 1 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 3 级建筑物 设计;临时建筑物按 4 级建筑物设计。 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审批许可情况:2022 年 3 月 17 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印发《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2022 年 7 月 18 日,安徽省发展 改革委批复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2023 年 5 月 11 日,自然资源部批复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土地 征收;2023 年 5 月 26 日,安能公司施工准备完毕后申报,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下达了开工令。 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情况:进场公路毛路修 通,路面混凝土右半幅铺筑 4.1km。35kV 中心变场平开挖完 成,下库石料场土石方开挖累计完成 617106m³,通风兼安全 洞洞身开挖完成,上下库连接公路:1 号隧道开挖累计完成 889m,2 号隧道开挖累计完成 390m,3 号隧道已贯通,4 号 隧道累计开挖完成 36m,5 号隧道贯通,6 号隧道开挖累计 完成 395m,下库导流泄放洞:洞身已贯通,罗汉塘沟排洪 洞:已贯通,进厂交通洞:洞身开挖累计完成 564m。 3 月 19 日施工作业安排:上下库连接公路 6 号隧道出口 洞身开挖支护、至开关站隧道清基、上下库连接公路 3 号、 4 号明线挡墙施工、上下库连接公路 3 号明线锚索施工、1 号桥施工、2 号施工支洞洞身开挖支护、上下库连接公路 2 号隧道出口洞身开挖支护、地下厂房开挖、通风兼安全洞及 附属工程洞身洞室开挖支护、进厂交通洞及附属工程洞身洞 室开挖、导流泄放洞底板清基、混凝土浇筑、排洪洞底板清 基、出口边坡开挖、进场公路路面施工,1 号隧道进口开挖 支护。 事故点2#明线挡墙基坑开挖不在当日施工作业计划内。 二、事故经过、救援及报告情况 经查,该起事故是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上下库连 接公路2#明线挡墙基础中段准备清渣作业时,基坑东侧边墙 突然垮塌,工人蒋**被击中胸部,导致死亡。 (一)事故经过 经谈话了解和现场勘察,事故经过如下: 2024年3月19日,湖南祺安公司在未按当日施工作业计 划,也未告知施工总承包单位安能公司项目部和施工监理单 位中南监理的情况下,组织对安徽宁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上 下库连接公路2#明线进行挡墙施工。作业以挖掘机先行开挖 基坑,后进行清渣、支模、浇筑混凝土和砌石的方法进行。 14时许,挖掘机开始作业,至16时10分已挖出长约7米、宽 约2.5米、深约3米的基坑,遂即通知杂工班工人蒋**、张**、 黄**前来清渣。17时许,基坑东侧边墙突然垮塌,约5方的 黄土将三人掩埋。据现场目击者描述,其时张**、蒋**被垮 塌的黄土挤坐在西侧边墙下,胸部以下均被土层覆盖;黄** 头南脚北面部朝下,身上被约60公分厚的土层覆盖。 (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 本次事故造成 1 人死亡、2 人受伤。 蒋**,男,湖南省新宁县高桥乡人,身份证号码: 430528********4058,根据宁国市人民医院诊断,死亡原因 系暴力致多脏器损伤,多发伤、失血性休克死亡,生前系湖 南祺安劳务公司杂工班工人。 张**,男,湖南省新宁县马头桥乡人,身份证号码: 430528********5858,根据宁国市人民医院诊断,受伤原因 系胸部挤压致双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右侧肩胛骨骨折。 黄**,男,湖南省新宁县安山乡人,身份证号码: 430528********535X,根据宁国市人民医院诊断,受伤原因 系外力挤压致右胫腓骨干骨折,右踝关节开放性骨折,右侧 开放性距骨骨折,右侧开放性跟骨骨折,右下肢深静脉血栓 形成。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按 照 《 企 业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经 济 损 失 统 计 标 准 》 (GB6721-1986)计算,本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00 万元。 (三)救援及报告情况 事故发生后,紧邻着基坑北侧进行支模作业的木工班班 长谢恒立即前往事故点,并用对讲机呼叫“塌方了,快来人帮 忙”,协同木工班其他人员扒土救人。大约5分钟后,张**被 救出;由于挤压蒋**的黄土土块较大且很硬,在15分钟后蒋 **被救出。此时,湖南祺安公司和安能公司项目部救援人员 陆续赶到,并拨打了120。大约20分钟后,被黄土掩埋的黄 **被救出。鉴于当时救护车还未赶到,湖南祺安公司便安排 车辆将三人送往市医院急救。经抢救,张**、黄**脱离危险, 22时许,蒋**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湖南祺安公司到达现场后,在进行救援的同时,认为工 人当时在等待工具尚未作业,且突然垮塌的基坑边墙均为原 土而非作业导致,遂向霞西镇报告发生了山体塌方事故。宁 国市政府总值班室接到报告立即要求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应 急局进行核实了解。应急局于20日上午赶到现场复核,初步 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遂按程序上报了生产安全事故。 (四)现场勘验情况 3 月 20 日下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 1.事故点 2#明线挡墙基坑呈南北走向。基坑长约 7 米、 宽约 2.5 米、深约 3 米;基坑东南侧有明显坍塌点,坍塌至 坑底的土(块)目测约 5 方。 2.基坑未进行放坡管理,坡度约为 85 度;基坑东侧坍塌 点部位为原土,部分未坍塌地段上有新土(应为挖掘机开挖 基坑弃土所致),可以推断坍塌点部位坍塌前也有弃土。 3.经当时在场人员指认,死者事故位置为西侧边墙,背 靠墙根坐着,该处位置有一块较大且完整的土块,约 300 至 500 公斤,为中等硬质黄土,有明显的翻转痕迹。 图 1 事故现场示意图 图 2 事故现场图片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2#明线挡墙基坑开挖未进行放坡管理,受应力影响造成 东侧边墙垮塌,蒋**被突然垮塌的黄土中夹带的大土块击 中,挤压胸腹部导致死亡。 (二)间接原因 1.湖南祺安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未 按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公司在宁从业人员已达到 150余人,没有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统筹、 指导、监督和检查;虽然有安全分管领导和两名安全监管人 员,但未明确工作职责和从属关系,互不关联、各自为战, 导致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出现多头管理却又无人管到位;安 全教育培训开展不扎实,仅对班组长进行教育,而未落实全 员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缺乏,安全生产工作浮 于表面。 2.湖南祺安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未认真组织从业 人员对企业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日常作业也未按要求进行 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安全员在巡查到2#明线时,对于基坑 开挖未进行放坡管理存在安全风险没有督促隐患整改,仅仅 是流于形式的安全巡查,致使安全隐患始终存在,而作业人 员对重点区域、风险作业点情况不明确、不警惕,坐在基坑 里休息等工具,导致事故发生。 3.湖南祺安公司安全施工组织不到位。该公司组织施工 未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4编制专项施工方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 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 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 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案;作业时变更作业地点未向监理单位报告,致使监理人员 旁站管理缺失;作业点上木工班、挖掘机、杂工班同时作业, 没有安排或指定负责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安全工作,杂 工班在没有进行排险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基坑;基坑开挖时未 按要求进行放坡管理,开挖基坑时弃土直接堆放在基坑东侧 (西侧为山体),加之16日、17日降雨土层充分吸水变得松 软,最终因东侧边墙压力过载造成坍塌,从而引发了该起事 故。 图3 作业现场示意图 图4 粘性土放坡标准图 四、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规定以及安全生 产措施落实情况 (一)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宁国项目部 安能公司项目部成立了安委会并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任 命了安全总监,编制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管理 办法等安全制度,制定了应急预案;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 开展了各类专项安全教育培训5;与祺安公司于2023年6月12 日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安全生 5 经现场查阅资料,安能公司宁国项目部分别于 2 月 28 日、3 月 14 日、3 月 20 日开展复工复产、临时用 电等安全教育培训。 产法》第四十九条6要求,安全总监、4名安全员每日对现场 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开展月度综合检查7。 (二)湖南省祺安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湖南祺安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设立安全管理 机构,也没有发现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文件,企业的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认真落实;无教育培训计划、内容、考核 等资料,仅有员工培训签到表,且培训签字存在大量代签现 象;施工作业没有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以班前 会替代;公司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混乱,基坑开挖未按图施工, 未进行放坡管理,作业票上也未对基坑开挖提出安全防范措 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不到 位,安全风险辨识不全,未见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等相关资料, 仅仅是流于形式的安全巡查;公司每日风险控制措施检查记 录表内容基本一致,且未对施工现场风险情况进行安全提 醒。 (三)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 中南监理任命了安全总监,编制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保 证措施、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等安全制度,印发了《四个 责任体系、重要岗位和其他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了各类专项 安全教育培训;对安能宁国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 6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 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 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 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7 经现场查阅资料,安能公司宁国项目部于 3 月 3 日发现 3 号洞加工场临边护栏损坏,当天即督促祺安公 司将损坏的栏杆进行修复,3 月 7 日发现 2 号明线挡墙基础施工边坡堆土过高,当天要求立即整改后恢复 施工。 术措施进行了审查8;经查验监理日志和旁站记录,中南监理 落实了旁站式监理。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湖南省祺安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 不到位,组织开展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力,职工安全意识 淡薄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 四十一条9之规定,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依照《安全生产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10进行处罚。 2.刘 *,湖南祺安公司驻宁国项目部负责人,未全面履 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全 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认真落实“组织制定并实施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法定要求,组织施工 未编制施工方案;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应当负领导 责任。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11之规定,建议由 市应急管理局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12进行处罚。 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 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9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 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 管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 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10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 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 万元以下的罚款;…。 11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 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 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 之四十的罚款; 3.戴*华,湖南祺安公司驻宁国项目部安全生产分管负责 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未组织检查本单位施工 安全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于基坑开挖未进 行放坡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见惯不怪、不够重视,没有 提出任何落实放坡管理、降低作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疏于 监管,导致事故发生,应当负主要责任。违反了《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六条13之规定,建议由市应急管理 局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14进行处罚,并要求戴*华 不得再担任湖南祺安公司驻宁国项目部安全生产分管负责 人职务。 4.李*良,湖南祺安公司驻宁国项目部安全员,未认真履 行安全员职责,对施工作业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存在的安 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对从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和 防范安全风险提醒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应当负主要责任。 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建 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进行处罚, 并要求李*良不得再担任湖南祺安公司驻宁国项目部安全员 职务。 5.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对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指导不到位,虽然多次组织人员对 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但没有安排施工建设方面的专业人员参 加,安全检查不够细致深入。鉴于事故发生后,发改委能主 13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 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 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 14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 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动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建议发改委向宁 国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6.霞西镇人民政府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正 在开展的“两个排查见底”专项行动工作和日常安全生产大检 查工作落实不到位。鉴于事故发生后,霞西镇人民政府能主 动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建议霞西镇人民 政府向宁国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7.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宁国项目部,该项 目部已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安 全巡查。鉴于当时 2#明线施工不属于 3 月 19 日作业范围, 湖南祺安公司未向项目部报备,项目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 有安排安全巡查人员,无法及时处理安全隐患。故此,建议 不予追究责任。 8.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中南有限公司,该公司已 按要求履行监理职责,鉴于当时 2#明线施工不属于 3 月 19 日作业范围,湖南祺安公司未向中南监理报备,中南监理在 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安排监理巡查,无法及时处理安全隐 患。故此,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六、事故主要教训 (一)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未认真履行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严格按照要 求进行施工组织、施工管理;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流于形式,致使潜在安全风险隐患未能及时排查发现,违章 作业未能及时纠正制止。同时,从业人员缺乏安全防范意识,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防范意识能力偏弱。 (二)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安全监管不够全面细 致。发改委及霞西镇人民政府虽然能够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 责,但因没有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安全管理,缺乏相应的 专业技术支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难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 纠正;对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标准不高、细节重视程度不够。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切实履行企业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湖南祺安公司要 认真吸取“3·19”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安全监 管体系和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施工作业规 程;要加大施工作业安全风险的辨识和管控力度,重要作业 时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旁站式管理。 2.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湖南祺安公司要 牢固树立“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 扎实抓好企业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从业人员 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教 育和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发现隐患解决、问题 的能力;要对施工作业现场要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对 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防范,及时消除事故隐 患。 3.切实加大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安能公司项 目部、中南监理要认真研究并制定施工单位的管理措施。抽 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全面铺开后,参与施工作业的队伍更 多、作业人数更多、施工作业面更多,安能公司项目部和中 南监理要严格对照施工作业计划,加大对各作业现场的检查 和巡查,坚决扼制赶工期、赶进度未经报批擅自施工不良苗 头,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发改委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法定要求,会同属地 政府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结合本行业项目工程进度情 况加强对项目建设中安全工作的指导,特别是风险地段、风 险部位、风险作业要常提醒、常抽查督查,倒逼建设单位完 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平稳。 5.霞西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抽水蓄 能电站项目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培训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汛期将临,要根据当前建设单位施工实际,协同项目建 设单位做好汛期极端天气提示、应急处置等工作。 特此报告。 宁国市“3·19”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24 年 4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