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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都昌县“8·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的结案批复

来源:九江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江西省九江市 发布:2020-10-18 等级:较大 类型: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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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关于<都昌县“8·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九安办字〔2020〕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非营运车辆司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此次事故是一起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三、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发现问题的处理建议。由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请相关属地、部门和涉事企业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附件:1.都昌县“8·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2.都昌县“8·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docx九江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