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仓里社13号“4·2”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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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厦思政〔2024〕40 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仓里社 13 号 “4·2”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报思明滨海仓里社 13 号“4·2”一般事故 调查报告的请示》(厦思应急〔2024〕21 号)收悉。经区政府 研究,同意你局的调查报告。 请你局将此调查报告转相关单位,加强整改,排除隐患, 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 任人进行处理。 此复。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4 年 5 月 3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2-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5 月 30 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