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丰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2”一般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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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清 市 丰 含 建 筑 劳 务 有 限 公 司“10·2” 一 般 机 械 伤 害 死 亡 事 故 调 查 报 告 2022 年10 月2 日, 福清市丰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人在一 药厂开展设备维保作业期间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1 人 死亡。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认真开展善后 工作,抚慰死者家属,尽快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单位、 人员的 事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福 清市政府授权,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效能办、公安局、总 工会、工信局及福州市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等单位成立福清 市丰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2”一般机械伤害死亡事故(以 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纪委监委 参加。事故调查组委托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该起事故相关因素 进行技术鉴定,并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和调取档案材料等多方 取证,查明了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 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事故 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与事故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一)福清市丰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福清市丰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称丰含公司),本起 事故死者实际用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8UTCL J9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 潘厝村坑底 133-1 号,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 - 2 - 李丰含,成立日期:2022 年04 月11 日,营业期限:2022 年0 4 月11 日至2052 年04 月10 日,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 建筑劳 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 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 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 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 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 备租赁;建筑用石加工;房屋拆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2022 年6 月 15 日, 药厂与丰含公司签订 《设备检修、 维护 委托合同》,合同约定药厂委托丰含公司对其相关生产设备进 行零星检修、维护、保养,双方同时签订了《承包单位安全责 任书》及《安全施工承诺书》。 2022 年8 月 11 日, 丰含公司与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 司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后者派遣员工10 名至 前者从事设备维修等工作,期限两年。 (二)叶某 叶某,男,汉族,1973 年生,陕西省平利县人,在本起事 故中死亡,系丰含公司维修工(2022 年9 月1 日,叶某与福建 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被派遣至丰含公 司从事设备维修工作)。 (四)周某光 - 3 - 周某光,男,汉族,1987 年生,福建省福清市人,丰含公 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 二、事故现场勘察情况 (一)事故现场勘察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于药厂 705 溶剂回收车间屋面西南 2#冷却塔上, 冷却塔型号:1500T/H,占地100 平方,高度 9 米,风机型号: 3800 型,叶轮直径 3.8 米。705 车间屋面共 4 台冷却塔,风机 编号分别为 1#(西北) ,2#(西南) ,3#(东北) ,4#(东南) 。 控制冷却塔风机的配电房位置处于屋面西南角,水平距离冷却 塔8 米;风机开关按钮位置:配电房门口北侧外墙,水平距离 冷却塔6.5 米。 三、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善后处理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过程 2022 年10 月2 日上午, 药厂705 车间主任郑某光发现屋面 冷却塔风机存在异响,便向丰含公司报修,丰含公司负责人周 某光表示需要给冷却塔风机加注润滑油,便安排该公司维修人 员叶某让其前去操作,同时让郑某光与叶某对接。 13:30 许, 郑某光联系叶某说明风机维保事宜, 同时让车间 设备员申某宇跟进,叶某向郑某光提出让其车间工人唐某兴帮 忙打下手。 14 时许,申某宇带叶某向其交待完冷却塔维保的事宜,有 事走开。随后,叶某给冷却塔断电后就带着唐某兴到屋面开始 给风机加注润滑油,具体作业由叶某一人开展,唐某兴负责给 其传递工具、材料。 - 4 - 15:30 左右,申某宇也来到二人作业处,二人已完成 3#、 4#风机润滑油加注工作,开始对 2#风机进行加注。此时,705 车间工段长陈某斌发现车间内部分回收系统管道发烫,上楼查 看时发现冷却塔风机停机,因其不知有人在冷却塔上作业,便 点动了冷却塔风机开关,随即听到冷却塔有“嘭”地一声异响, 又立即关闭风机电源,爬上冷却塔查看,发现叶某被突然转动 的风机叶片击中受伤后坠落至冷却塔底部填料上。 陈某斌、唐某兴和申某宇见状相互配合把叶某从填料拉上 来移到了冷却塔平台上。随后申某宇电话通知郑某光,并拨打 了120 急救电话。郑某光立即到现场并通知车间其他人员带上 氧气瓶、安全绳等到现场救援,同时报告公司值班领导相关情 况。郑某光组织车间人员多人接力把叶某从冷却塔上转移至屋 面。16:00 时许,120 医护人员赶到后对叶某进行现场施救,最 终叶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丰含公司积极推动善后工作。经协调,丰含 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双方达成谅解,死者遗体已火化。 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经济损失约 196.8 万元。 五、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察和询问调查,叶某在对冷却塔风机断电后,未 按照《检维修作业危险源切断、上锁、挂牌管理制度》采取上 锁、挂牌等措施便开展维保作业,属于违规作业,造成陈某斌 - 5 -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风机电源,随后叶某被突然转动的风机 叶片击中受伤,最终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 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1.作业安全现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丰含公司对于此次 设备维保作业,未制定相应施工方案、未安排管理人员对作业 现场监督管理,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叶某违规作业的行为,最终 导致事故发生,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2.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责任落实不到位。丰含公司未按照规 定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员工安全生 产培训教育情况,导致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是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二。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福清市丰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2” 一般 机械伤害死亡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意见与建议 (一)福清市丰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安全生产培 训教育责任落实不到位, 未按照规定对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未如实记录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导致员工安全 意识淡薄,违反操作规程;对于此次设备维保作业,该公司未 制定相应施工方案、未安排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监督管理,未 及时发现并制止叶某违规作业的行为,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对 该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福清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 行行政处罚。 - 6 - (二)周某光。作为丰含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未按规定按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员 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业安全现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对于此次设备维保作业,未制定相应施工方案、未安排管理人 员对作业现场监督管理,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叶某违规作业的行 为,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对该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福 清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叶某。作为设备维保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 对冷却塔风机断电后,未按照《检维修作业危险源切断、上锁、 挂牌管理制度》采取上锁、挂牌等措施便开展维保作业,属于 违规作业,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 于其在本起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事故责任。 七、防范措施 (一)丰含公司要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结合事故发生原 因, 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做好总结反馈,切实提升安全事故管控水平。特别是要严 格把控员工培训教育,发现的违反规章制度行为要采取严厉措 施,确保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格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福州市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 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企业宣传教育力度,深刻吸取该起事故 教训,严格督促企业做好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整改各 类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 7 - 福清市丰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0·2” 一般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