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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智造新城浙江洁豪实业有限公司“12·1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衢州市应急管理局·事故调查报告(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 发布:2026-06-29 等级:一般 类型:起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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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衢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 估办法(试行)》规定要求,衢州市安委办组织成立评估组, 于 2026年3月对衢州智造新城浙江洁豪实业有限公司“12·1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工作总体情况评估组通过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检查 了整改落实情况,核查了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责任追 究情况。评估组认为,事故责任单位浙江洁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豪公司)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 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主要问题和措施建议,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落实整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根据《衢州智造新城浙江洁豪实业有限公司“12·1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要求,2025年5月6日,衢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洁豪公司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调查报告要求,调查组将洁豪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某林移送司法机关,2025年4月16日,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史某林的决定,6月17日,衢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史某林2023年收入83081元的40%即3323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洁豪公司按调查报告要求对李某下进行了处理。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洁豪公司在收到调查报告后,按报告要求开展了整改。根据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危险作业相关制度规程。事故后至评估时,洁豪公司未开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无法核查制度落实情况。衢州市应急结合衢州市工矿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重点查处工贸企业高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未建立、现场作业安全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入企检查重点考核企业从业人员掌握现场工作责任“三个六”、小微园区(厂中厂)安全管理“三个十”、火灾事故防控“十条硬措施”等,实现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切实加强工贸企业危险作业监管和报备工作。2025年度共收到工贸企业危险作业、高风险作业报备129次,其中有限空间17次,吊装作业83次,高处作业29次。接到企业高风险作业报备后智造新城应急局安排应急网格员和第三方安全服务技术专家到现场指导服务,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四、主要问题及下步建议事故企业在开展正式生产经营活动前,未配齐管理人员,对需要作业的设备设施未做好风险辨识,导致承包方作业人员不掌握现场实际情况部分,造成作业风险不可控。企业在作业前要开展全面、深入的风险辨识与评估,制定并落实有效的工程技术、管理控制和个体防护措施,并向承包方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真实、有效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涉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安排专人进行全程现场监督与协调,确保安全措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