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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经济开发区“1·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漳州市长泰区·政府信息公开(事故)(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地区: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 发布:2025-03-27 等级:一般 类型: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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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经济开发区“1·14”一般道路交通
事故评估报告
2025 年 1 月 14 日 13 时 36 分许,在漳州市长泰经济开
发区银泰路欧山圳古美公交站路段发生一起1人经抢救无效
死亡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由区应
急局、区交通运输局、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泰大队、
区总工会、长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组成的长泰经济开
发区“1·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
组),并邀请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调查。
于 3 月 27 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按照区政府批复,各
有关单位按照批复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分别落实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漳州市长泰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
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漳泰安委(2021)10 号)
等有关规定,区安办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
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6 年 1 月 15 日,区安办牵头成立了长泰经济开发区
“1·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
评估组逐项对照《长泰经济开发区“1·14”一般道路交通
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责任追究及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
共 6 条评估清单。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
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处理建议:闽 EYR263 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林某成
与本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
对其责任追究自然终止。
处理建议:由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泰大队依法将廖
某长涉嫌交通肇事罪有关材料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
任。
处理落实情况:廖某长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漳州市公安
局长泰分局于2025 年 2 月 10日立案侦查,3 月 19日漳州市
公安局长泰分局将该案向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
查起诉,检察院《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泰检刑不诉[2025]43 号)对廖某长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处理建议:由区安办将厦门胜馨物流有限公司存在的未
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等问题函告厦
门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处理。
处理落实情况:2025 年 3 月 27 日,区安办行文《漳州
市长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厦门胜馨物流有限公
司存在未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等问
题的告知函》(漳泰安办函[2025]2 号)给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请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厦门市交通运输局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向我区安办回函,一是已对该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深入分析事故原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再次发生。二是针对厦门胜馨物流有限
公司存在未落实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等问题,督促厦门胜
馨物流有限公司整改,厦门胜馨物流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提
交整改报告及相关整改材料。三是针对厦门胜馨物流有限公
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一项于 7 月 11 日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1.9 万元。
四、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运输中心与市交
通执法支队对厦门胜馨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厦
门胜馨物流有限公司整改,厦门胜馨物流有限公司已按照要
求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整改材料。
五、事故发生地政府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长泰经济开发区
长泰经济开发区深刻吸取“1·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教训,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1.完善道路交通设施。长泰经济开发区针对辖区重型货
车和电动自行车多,井盖和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损坏较为频
繁的情况,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排查更换隔离护栏、井盖交
通安全设施设备。事故发生以来新增更换各类井盖 176 个,
隔离护栏 198 米,防撞桶 16个,道口柱66 个,爆闪光灯12
个,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泰经济开发区通过横幅、
广播、大喇叭、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手段,联合区道安办、漳
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泰大队入村、入学校、入企业开
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的道路安全意识,组织开展
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活动,辖区 100 多家
企业参加活动,提升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截止目前滚
动播放道路安全标语 50 条,开展宣传会 3 场,发放宣传单
180份。
3.加强道路安全监管。做好辖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长
泰经济开发区配合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泰大队和
兴泰派出所加大对货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
为的查处工作。派出所和巡防中队结合日常巡查执勤,在主
干道和学校路段,主要对存在无证驾驶、违规载人、不佩戴
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劝导教育。
(二)区交通运输局
1.加强安全教育,树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2025 年
度长泰区交通运输局共出动 47 人次,到企业、学校、高速
口等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生产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200
余份。结合“科技治超+路面巡查”,开展错时执法,加大超
限超载处罚,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执法+普法”,将路政、
运政安全生产宣传到运输企业和运输个体。
2.紧盯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动态监控管理。长泰区
39 家道路运输企业全部纳入动态监控管理。2025 年 4 月以
来对旅游客运企业动态监控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记录 48 起。
危货企业动态监控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记录次共 10 起。违法
行为均及时进行提醒、记录并整改,2025 年我区道路企业未
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3.加强违法行为查处,抓好道路运输安全工作。2025 年
区交通运输局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处罚案件共计 149 件,累
计罚没金额 93.185万元。其中违法超限95 件、违法改装 21
件、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验检测9 件、未按
规定进行年度审验 1 件。
(三)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泰大队
1.落实研判指导工作。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泰
大队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态势评估,通过每月事故分析研判,
专项行动如春运期间则每 10 天一研判,及时精准指导派出
所(警务区)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强化对道路交通事故
多发、风险突出乡镇指导帮扶,确保“勤务围着警情转,岗
位随着事故设”。
2.深入推进重点隐患排查治理。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
支队长泰大队全面梳理近年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道路
类型,持续推进道路安全隐患“三级排查”工作制度,推动
乡镇道安办加大临水临崖路段隐患整改:武安镇投入 62 万
余元,在珠浦村临水临崖路段增设波型护栏,完善交通配套
设施,在银泰路与文博路交叉路口增设减速装置、警示标志
等交通配套设施。岩溪镇投入 11万余元,在国道G355 岩溪
镇洋山村路段增设路口警示标志、减速装置等交通配套设施,
在岩溪三十六大街、高速连接线增设中央隔离设施 530 米。
兴泰经济区投入 85 万元整改包括蔡坑红绿灯在内的 8 个隐
患点段。组织隐患排查 182 处并全部完成整改。
3.深入推进重点群体宣传教育。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
支队长泰大队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的理念,坚持宣传教
育与执法服务同步进行,执法勤务开展到哪里,宣传劝导工
作就跟进到哪里。全面发挥“警气”、“高地”“警校家”、“警
企”等联动合作机制,分发宣传品 2100 余件,宣传折页 1.7
万份,发送预警短信 8 万余条;推送“两微一抖”微文 88
条、短视频 5 个、曝光典型案例 83 起,被省厅采用 5 条、
平面媒体被采9 条,浏览量达 26.3 万余人次。
六、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各单位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
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应处理,未发现不按
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
训,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入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取得成效。
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要求。
长泰经济开发区“1·14”一般道路
交通事故评估小组
2026 年 2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