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9·14”高坠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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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9·14 晋江市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3 年 11 月 15 日 - 2 - 一、事故相关情况 ............................................................................................ 3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 3 (二)涉事工程基本情况 ......................................................................... 3 (三)事发现场情况 ................................................................................. 4 (四)专家组技术分析意见 ..................................................................... 4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 5 (一)事故发生经过 ................................................................................. 5 (二)应急处置情况 ................................................................................. 5 (三)应急处置评估意见 ......................................................................... 6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 6 (一)人员伤亡情况 ................................................................................. 6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 6 四、事故原因分析 ............................................................................................ 6 (一)事故直接原因 ................................................................................. 6 (二)事故间接原因 ................................................................................. 6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 7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 7 (二)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 7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 8 (四)对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 8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 9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9 (二)加强零星工程源头管理 ................................................................. 9 - 3 - 2023 年 9 月 14 日 10 时许,福建省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 1 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晋江市人民政府组成了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纪委 监委,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会、内坑镇人民政府等 单位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 并邀请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 加。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下发《一般生产 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泉安委督〔 2023〕13 号)对 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 调查询问、 查阅 有关资料、 委托专家组技术分析等多方调查取证, 查明事故发生 的经过、 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 提出了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 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位于福建省晋江市内坑古里 工业区,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5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2746359589U,法定代表人:黄*煌,经营范围:生产高 档装饰陶瓷地板砖。 事发时, 公司共有员工约400 名, 公司日常 各项事务由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煌全面负责;公司设立安办 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配有专职安全员。 (二)涉事工程基本情况 受台风影响, 福建省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屋顶破损需 - 4 - 进行修缮, 并由公司资材部副课长吴*正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方* 锡以福建省鸿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揽了该项目,并在 2023 年 7 月 30 日与福建省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 《小项目 合同表》 ,但合同内仅明确福建省鸿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负安 全责任, 工程队要按规定施工, 注意安全防护措施, 若发生意外 事故, 一律由福建省鸿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且双方也未签 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经调查, 方*锡系冒用福建省鸿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其与福建省 鸿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2023 年 7 月 31 日,方*锡 开始组织工人到福建省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福建省 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安排资材部副课长吴 *正负责施工现场安 全管理,日常则由吴*正到施工现场开展检查并告知注意事项。 (三)事发现场情况 事发现场位于福建省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成品仓库新 B 库, 系单层钢结构建筑物, 屋盖由三角形钢屋架、 小型钢桁架檩 条和彩钢板屋面板组成, 因屋面采光需求, 每跨之间的屋面加设 一条 FRP 采光板。经查,工人在屋面作业时,施工现场未设臵 专用平台和临时走道板, 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绳, 坠落位臵距离 地面约 10.6 米,断开的 FRP 采光板由于长期日照,风化严重, 厚度仅 0.51mm。 (四)专家组技术分析意见 事故发生后, 调查组聘请专家组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技术分 析, 专家组通过勘察事故现场, 并调阅询问笔录、 相关证据资料, 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未佩戴安全绳的工人王 *怀在彩钢板 - 5 - 屋面修缮作业时, 在作业面未设臵专用平台和临时走道板的情况 下, 直接利用屋面彩钢板作为过道搬运材料, 在行走过程中踩踏 到屋面 FRP 采光板,造成 FRP 采光板断开,导致其从屋面坠落 至地面。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 年 9 月 14 日 6 时许,方*锡组织曾*柱、王*怀、刘*舜 (四人均未持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等工人到福建省安泰 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厂房屋面进行施工作业。10 时许,方*锡、王 *怀、刘*舜在厂房屋顶从新彩钢板堆放处拉彩钢板至新 B 库屋 顶,三个人各自拉一片新彩钢板,未系安全绳的王 *怀从东往西 拉着彩钢板欲拉到新 B 库屋顶斜面时,受风影响,彩钢板将王* 怀往前带动,致使王*怀不慎踩踏到屋顶斜面的 FRP 采光板,导 致 FRP 采光板断开,致使王*怀掉落至地面。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 同在屋面作业的工人发现王*怀从 FRP 采光板 缺口处掉落, 立即赶往地面查看王*怀的情况, 方*锡随即拨打福 建省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告知情况。 现场人员随即 拨打 120 求救电话。 2023 年 9 月 14 日 10 时 52 分, 晋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护 人员赶到现场并立即开展抢救,经初步抢救后立即将王 *怀送往 晋江市中医院进一步抢救,后因伤情严重将王 *怀转送至福建医 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继续抢救,但王 *怀因抢救无效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 14 时许死亡。 - 6 - 2023 年 9 月 14 日 15 时 20 分, 内坑派出所接到该起事故的 报警并于 15 时 58 分赶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了 解案情。15 时 27 分,内坑镇人民政府接到该起事故的报告,镇 主要领导、 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于15 时 50 分到达事故现场开展 应急处臵并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三)应急处置评估意见 经评估,本起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得当,处臵及时、有效,救 援过程未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事故处理工作 规范的要求。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该起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王*怀,男,1976 年 2 月 5 日出生,汉族,贵州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调查组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6721—86) , 核定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102.7 万元 (其 中医疗费用 2.7 万元、丧葬及抚恤费用 6 万元、补助及救济费用 8 万元、赔偿费用 86 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四、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王*怀安全意识薄弱,在屋顶未按规定设臵专用平台和临时 走道板的情况下, 未佩戴安全绳在屋顶搬运彩钢板时不慎踩踏到 屋顶斜面的 FRP 采光板,致使 FRP 采光板断开,导致其从屋顶 掉落至地面死亡。 - 7 -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方*锡施工队冒用福建省鸿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承 揽工程, 安排未持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高处作 业,未督促工人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 2.福建省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组织高处作业时未落实危 险作业管理规定,对作业人员疏于教育, 对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 未督促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设臵 专用平台和临时走道板,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未持有高处作业特 种作业操作证。 3.内坑镇驻后坑村干部、后坑村干部落实 零星工程报备制 度不到位,致使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王*怀,男,现场作业人员。经查,王*怀安全意识薄弱,未 持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在屋顶未按规定设臵专用平台和 临时走道板的情况下, 未佩戴安全绳在屋顶搬运彩钢板时不慎踩 踏到屋顶斜面的 FRP 采光板,致使 FRP 采光板断开,导致王* 怀从屋顶掉落至地面死亡, 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鉴 于其已在本起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二)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方*锡,施工队负责人。经查,方*锡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常 识缺乏, 冒用福建省鸿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安 排未持有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未督促 - 8 - 工人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对工人安全 教育培训不到位,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 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 有主要责任,建议晋江市公安局对其予以调查处理。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黄*煌,男,福建省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各项事务。经查,黄 *煌履行安全生产 工作职责不到位,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到位, 督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 有重要责任,建议晋江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福建省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组织高处作业时未落实危 险作业管理规定,对作业人员疏于教育, 对作业现场管理不到位, 未督促工人正确佩戴和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设臵 专用平台和临时走道板,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未持有高处作业特 种作业操作证,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晋江市应 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四)对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1.林*烜,男,中共党员,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内坑镇驻 后坑村干部、 后坑村第一副网格长, 负责具体指导推进、 组织协 调后坑村一级网格包括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经查,林 *烜对辖 区企业落实零星工程报备制度指导督促不到位, 督促企业建立以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自主管理工作机制不到位, 对本起事故 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建议内坑镇党委、 政府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尤*雯,女,中共党员,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内坑镇后 坑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 后坑村一级网格长, 负责指挥调 - 9 - 度、推动落实后坑村一级网格包括安全生产等具体事务。经查, 尤*雯对零星工程报备制度指导督促不到位,未能有效督促该村 相关责任两委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 任,建议内坑镇党委、政府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尤*宁,男,中共党员,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内坑镇后 坑村党支部宣传委员、 统战委员, 后坑村二级网格长, 负责指挥 调度、 推动落实福建省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所在的二级网格包 括安全生产等具体事务。经查,尤*宁对其所负责的二级网格开 展安全生产检查不到位, 未能有效排查、 劝阻福建省安泰建材实 业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 一定责任,建议内坑镇党委、政府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福建省安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严格落 实企业主体责任, 依法依规将相关项目委托给具备相应安全生产 条件或者相关资质的单位, 并有效管理相关承揽单位的安全生产 工作,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二)加强零星工程源头管理 后坑村委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督促零星工程动工前到村 (社区) 办理开工登记报备手续, 明确责任人员及安全防范措施, 要发挥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日常监督作用, 加强对零星工程排查 力度、 劝阻违法行为、 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 报; 内坑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加强对台风等自然天 气灾后重建的安全监管及相关注意事项的宣传, 严格落实镇村两 - 10 - 级安全监管制度, 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加强并完善现场安全生产管 理体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或其他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