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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泉秀街金帝花园路段“1·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泉州市丰泽区·事故信息(丰泽区人民政府) 地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发布:2022-05-09 类型: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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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白春灵购买闽D9XXX号轻型厢式货车,并挂靠在厦门隆兴强工贸有限公司进行货运经营,挂靠费为1200元∕年。根据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闽方司鉴〔2022〕车检字第0003号),事故时闽D9XXXX号轻型厢式货车前照灯及前后各信号灯齐全有效,行车制动及转向性能良好。根据福建方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闽方司鉴〔2022〕车速第0004号),对事故路段固定式监控视频材料鉴定,事故时闽D9XXX号轻型厢式货车的行驶速度为33km/h-34km/h。发生事故时,闽D9XXX号轻型厢式货车核载1090 KG,实载3030KG。 (四)道路情况 肇事地段泉秀街沥青路面,道路平直,东西朝向,往东为云鹿路方向,往西为坪山路方向,路中双实线隔离,双向四车道,单向两车道,宽8.10米;道路两侧设有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设绿化带隔离;肇事地点设有两条导向车道,左侧车道为直行及左转弯导向车道,右侧车道为直行及右转弯导向车道,路面施画有人行横道提示标志,前方路口约25米处路面施画有人行横道;泉秀街由西往东方向设有限速40km/h标志,夜间设有路灯照明。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1月3日0时32分许,在丰泽区泉秀街金帝花园路段,白春灵驾驶闽D9XXX号轻型厢式货车由西往东方向于左侧车道以33-34km/h的速度行驶至肇事路段,因白春灵驾驶中观看手机导航,妨碍安全驾驶,致使车辆碰撞前方相互搀扶站立于机动车道的行人施建立和林聪泉,造成施建立被货车左后轮碾压死亡、林聪泉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和现场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丰泽交警大队和120急救中心等部门先后赶到事故现场,迅速组织事故救援和指挥交通疏导,对肇事人员及车辆进行控制,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处置。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得当,交通秩序恢复正常,未造成交通中断和拥堵,未因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或产生新的损失。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本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施建立,男,44岁,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1人受伤(林聪泉,男,41岁,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截至目前,该起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为0.2万元(车辆损坏维修费);死者施建立和伤者林聪泉善后赔偿问题尚未达成理赔协议。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白春灵驾驶闽D9XXX号轻型厢式货车超过该车核定载质量,行驶至肇事路段时,观看手机导航,妨碍安全驾驶,导致事故发生。 2.行人施建立和林聪泉违法停留于机动车道,妨碍交通安全。 (二)间接原因 厦门隆兴强工贸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挂靠车辆安全管理缺失,未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调查认定,丰泽区泉秀街金帝花园路段“1·3”道路交通事故系一起一般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单位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厦门隆兴强工贸有限公司作为车辆管理单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按交通运输部门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未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标准化,未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挂靠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缺失,对车辆和驾驶员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未落实整改,未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丰泽区应急局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关于该公司存在异地经营行为建议移交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理。 (二)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1.白春灵,肇事车辆驾驶员及车主。驾驶闽D9XXX号轻型厢式货车超过该车核定载质量,行驶至肇事路段时,观看手机导航,妨碍安全驾驶,导致事故发生,依据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202210001号)认定,白春灵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已由丰泽交警大队对其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张道胜,厦门隆兴强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本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丰泽区应急局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施建立,系死者。事故中违法停留于机动车道,妨碍交通安全,依据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202210001号)认定,施建立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 4.林聪泉,系伤者。事故中违法停留于机动车道,妨碍交通安全,依据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202210001号)认定,施建立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建议由丰泽交警大队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厦门隆兴强工贸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属地经营,按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采取有效措施对违反交通法规驾驶员进行处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意识;要加强对所属车辆的动态监管,确保驾驶员和车辆始终处于安全平稳运行状态。要杜绝挂靠车辆“挂而不管”的现象,杜绝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超载、超速或危险驾驶行为,确保运输车辆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泉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和丰泽区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辖区道路的巡逻管控,着力规范车辆通行秩序,加大路查路检工作力度,认真检查货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资格、车辆乘载人数、货物装载等情况,严查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的高压态势。 (三)东海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宣传,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短信平台、新媒体等媒介的优势,采用短信提示、字幕提示、警示教育、显示屏推送等方式,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增强交通参与者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安全、文明出行。 (四)建议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和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辖区道路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指导, 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管理和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加强行业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异地经营违法行为,特别是涉及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健康的异地经营行为。 2022年5月5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 国家部委网站 国家统计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 自然资源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退役军人事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中国人民银行 科学技术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外交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 中国文明网 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司法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审计署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生态环境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省设区市网站 中国福建 福州市 厦门市 泉州市 漳州市 龙岩市 莆田市 三明市 南平市 县市区网站 鲤城区人民政府 丰泽区人民政府 洛江区人民政府 泉港区人民政府 石狮市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 南安市人民政府 惠安县人民政府 安溪县人民政府 永春县人民政府 德化县人民政府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 网站说明|法律声明|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3505030001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91号闽ICP备05025851号-2 版权所有:©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新媒体矩阵 看丰泽 闽政通APP 就泽办 主办:丰泽区委宣传部 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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