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秀屿区“11·8”施工升降机坠落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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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市安〔2018〕1号 省安委会: 2017年11月8日中午12时左右,秀屿区发生了一起因施工升降机坠落导致3人死亡的较大事故。经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原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并按照有关规定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调查组在秀屿区政府的配合下,对这起事故进行认真取证、分析,现已查清事故原因,提出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形成调查报告。现将该起事故调查报告予以上报,请求予以批复。 妥否,请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主送:省安委会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