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沈海高速“5.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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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应急管理局 返回首页 政策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收起 应急管理 规范性文件 其他公开信息 收起 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应急管理 索 引 号 PT00507-2521-2012-00093 文号 莆市安[2012]11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安委会 生成日期 2012-11-26 标题 关于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沈海高速“5.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相关事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道路交通 “5.26“较大事故 调查报告 批复 ... 索 引 号 PT00507-2521-2012-00093 文号 莆市安[2012]11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安委会 生成日期 2012-11-26 标题 关于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沈海高速“5.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相关事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道路交通 “5.26“较大事故 调查报告 批复 ... 关于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沈海高速“5.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6 08:00 | | | 莆市安〔2012〕11号 城厢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 2012年5月26日15时12分左右,沈海高速泉州往厦门方向(A道)2273km+700m处,闽C9F382号小型轿车追尾碰撞闽BY0890号大型普通客车,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其中闽BY0890号大型普通客车属于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城厢分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安委会的批示,泉州市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日前,泉州市人民政府也以《关于沈海高速 “5.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泉政函〔2012〕246号)对该起事故调查报告作出了批复。为确保其中涉及我市有关单位和人员处理建议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相关单位责任处理问题 由市安监局依法依规对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二、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处理问题 1、由市交通运输局督促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黄文金(闽BY0890号大型普通客车司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叶国鸿(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城厢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给予通报批评。 2、由城厢区人民政府督促城厢区交通局对陈建武(城厢区运管所运政股长)给予通报批评。 上述相关单位请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安办(联系人:陈文兴;电话:2330086)。 附件:《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协助对沈海高速 “5.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函》(泉安委〔2012〕83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 2012年11月23日 抄送:市府办,市监察局,城厢区人民政府安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2年11月26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 使用帮助|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莆田市人民政府网Copyright 2006www.putian.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莆田市数字莆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4-2221669Email:putiangov@ 08842890001.js' type='text/javascript'%3E%3C/script%3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