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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坎市龙岩国动产业园有限公司“6•15”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永定区·安全事故信息(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地区:福建·龙岩 发布:2025-10-24 等级:一般 类型:起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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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工程概况   国动(龙岩)产业园二期,项目地址位于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文秀数字产业园,工程编号:3508032102010103-SX-00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0822202107220102,地上建筑面积:57878.8㎡,建筑檐高:16.55-23.95m,共9栋,分别为:A1、A2楼为5层办公楼,A3、A4楼为3层厂房,A8、A9、A10、A13、A14楼为4层厂房。项目于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底因合同纠纷停工,2025年3月起重新开工建设。事故发生地点在 A3、A4号楼之间空地。   (二)事故相关单位及安全管理情况   1.建设单位   龙岩国动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动产业园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22日,位于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创业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2MA33JMU50G,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陆*裕,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2025年3月开工以来,国动产业园公司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等开展了4次现场安全、质量巡查,发现现场隐患问题15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4份。   2.施工总承包单位   国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动建筑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9日,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西路116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MA1UTUCQ51,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法定代表人:卢*,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房屋。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有效期至2026年2月13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JZ安许证字[2024]001847,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24年4月26日至2027年4月25日。   2021年4月,国动建筑公司与国动产业园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国动建筑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成立国动(龙岩)产业园二期项目部,项目部配有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试验员各1名,另有施工员、安全员各2名。项目经理为刘*辰,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2日;安全员陆*荣,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0日;安全员沈*,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0日。   2025年开工以来,国动建筑公司每月组织开展1次施工项目安全质量检查,累计开展2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11条。国动项目部每周开展1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累计开展9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问题25条。   3.监理单位   福建远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远创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6日,位于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学园中街2077号2号楼8梯310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0503183832,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裙,经营范围包括工程监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承包等。持有《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135019963-4/1,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有效期至2029年4月25日。   2021年5月18日,福建远创公司与国动产业园公司签订施工监理合同,负责国动产业园项目施工监理工程。成立国动(龙岩)产业园二期项目监理部,陈*彬任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其中,陈*彬持有注册监理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有效期至2026年4月26日。   2025年开工以来,福建远创公司每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检查1次,累计开展3次安全质量检查,发现隐患问题18条,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项目监理部开展安全质量检查6次,发现隐患17条,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5份。   4.劳务单位   南通中嘉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中嘉劳务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29日,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惠丰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1772030365H,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经营范围: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劳务分包。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332725595,资质等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2025年3月,南通中嘉劳务公司与国动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承包合同》,同时签订了安全管理协议,承接国动龙岩产业园二期土建工程施工任务。公司委派陈*在项目现场负责日常的管理,根据项目部施工需要安排劳务工种人员进场。事发当日陈*安排钢筋班组3人(刘*泓、郭*才和熊*贵)在现场协助吊运作业。   5.设备租赁单位   厦门鹰翔高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鹰翔租赁公司),成立于2025年2月27日,位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嘉禾路580号505室之二,企业类型: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ECCPNG4C,法定代表人:阙*登,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2025年4月1日,厦门鹰翔租赁公司与国动建筑公司签订了《吊车吊装合同》,未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厦门鹰翔租赁公司承接国动龙岩产业园二期项目吊装业务,事发当日委派卢*鹏驾驶闽DL2863汽车起重机在国动项目负责吊装。卢*鹏持有B2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350820139387,有效期为2025年4月16日至长期;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证,证号为350822****513X,取证项目:Q2,限流动式起重机,有效期为2022年6月至2026年6月。   (三)涉事工程设备情况   徐工牌汽车起重机,车牌号为闽DL2863,产品型号为QY25K5D_5(经济型),车辆型号为XZJ5321JQZ25KD,发动机号为H9253010175,车辆类型: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所有权人为厦门鹰翔高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车辆制造日期:2025年4月26日;合格证编号:XK4821000261242;最大额定总起重量*工作幅度:25000kg*3m。车辆注册日期为2025年6月5日,检验有效期至2026年6月。   (四)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6月15日下午,国动建筑公司购买两车钢筋,南通中嘉劳务公司按照项目部的要求,组织钢筋班组入场进行钢筋卸货、加工及捆扎。13时30分许,闽F193G8的蓝色货车载着第一车钢筋进场,项目部仓管员沈*忠在现场盘点到货钢筋。南通中嘉劳务公司陈*叫吊车司机卢锦鹏用汽车起重机卸钢筋,载钢筋的货车司机协助吊装,第一车钢筋卸完后卢*鹏继续吊外架钢管。14时30分许,闽F193G8蓝色货车载第二车钢筋进场(车上装载两捆条筋、两盘钢筋卷,一盘钢筋卷重约2.3吨、高约2m、底直径约1.2m;钢筋圈直径口贴着车斗两侧挡板放置,条筋架放在车头与车尾上),载钢筋的货车司机继续协助卸了两捆条筋。14时40分许,南通中嘉劳务公司钢筋班组3人(熊*贵、刘*泓、郭*才)到达现场,后熊*贵爬上小货车车厢上协助起吊钢筋,14时50分许,熊*贵绑扎好第二盘钢筋卷后,没有离开车厢而是站在车厢内靠车头侧,告知工友刘*泓可以起吊,刘*泓告知吊车司机可以起吊,后吊车司机开始起吊,起吊时钢筋圈受力向车头方向摆动,摆动的钢筋圈将熊*贵挤压到靠车头侧挡板,造成熊*贵死亡。   (五)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发生在国动(龙岩)产业园二期项目工地,A3栋与A4栋之间的通道。闽DL2863吊车停放在通道西侧,闽F193G8货车停放在离闽DL2863吊车东侧20m处,两车车头均朝向通道西侧,吊车操作室朝向货车车头作业。       图1:国动产业园二期示意图       图2:事故发生时作业现场图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万元。   熊*贵,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身份证号码:5105****5851,系南通中嘉劳务公司国动项目部钢筋工,在事故中死亡。   (七)天气情况   经查,6月15日,坎市镇阴转小雨,气温24℃-31℃,5级风。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报告及现场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刘*泓指挥吊车司机停止起吊,看到熊*贵倒在车厢上后,示意吊车司机将钢筋圈吊移出车厢,刘*泓、郭*才爬到车厢上,将熊*贵扶住靠在左侧车厢上,驾驶员卢*鹏立即下车察看。14时54分,国动建筑公司项目部仓管员沈*忠拨打了120;14时56分,沈*忠拨打安全员陆*荣电话告知他发生了事故;15时01分,坎市卫生院救护车到达现场,医护人员立即对熊*贵进行现场抢救。15时05分,安全员陆*荣拨打电话向项目经理刘*辰报告;15时10分,刘*辰向国动产业园公司总经理卢*昌报告;15时11分,刘*辰向国动建筑公司总经理沙*威报告;15时15分,刘*泓拨打了110报告发生事故;15时26分,吊车司机卢*鹏拨打了122,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二)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国动建筑公司及时联系死者家属,做好死者家属的情绪疏导、心理安抚、调解赔偿等善后事宜。2025年6月17日,国动建筑公司与死者家属在坎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依法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赔偿金额约140万元。死者遗体已于6月18日在龙岩市永定区殡仪馆火化,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基本结束。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企业第一时间组织现场救援和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现场处置措施得当;永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永定公安分局、坎市镇人民政府、坎市医院等相关单位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与救治、善后处置、舆情管控工作。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组织有力、措施得当,各项救援和善后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国动建筑安排未经起重吊装作业安全培训的钢筋劳务班组人员协助钢筋吊装作业,死者熊*贵作业时未与吊物保持安全距离,停留在钢筋卷摆动范围内,钢筋卷起吊摆动时将熊*贵挤压在货车车斗上,导致本起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分析及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问题   1.国动建筑公司   (1)违规组织汽车起重吊装作业。在未配备起重信号司索工的情况下违规组织起重吊装作业。2025年4月与厦门鹰翔租赁公司签订吊装合同以来,国动建筑公司项目部在明知无起重信号司索工的情况下,长期违规组织汽车起重吊装作业直到事故发生。   (2)员工安全培训教育落实不到位。对钢筋班组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学时不足,熊*贵等三名钢筋班组员工,6月15日上午入职,简单口头进行安全教育后,下午就现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有编制汽车起重机吊装方案,未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照汽车起重机吊装方案对吊装现场实施安全管理,吊装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未将2025年6月15日需要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间、地点告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协议缺失与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未与厦门鹰翔租赁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不足,沈*作为安全员主要承担公司采购业务。   2.福建远创公司   项目部履行监理职责不力,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不到位,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未能跟踪整改落实。2025年6月2日,发现汽车吊配备的起重信号司索工未到场,未下达整改通知,未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厦门鹰翔租赁公司   提供了起重信号司索工证件材料进场备案,实际未安排起重信号司索工到场作业,未按合同要求配足吊装人员。   (三)有关部门的监管情况   1.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以来监管在建项目60个,主要依据《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标准》开展监管检查,开展监督检查378次,发出记分通知书576份,发出隐患通知书189份,发现隐患772条,均已督促整改完毕。自2021年国动项目部开工以来,对国动项目部开展5次动态考核抽查抽测,发出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发现隐患66条,均已整改完毕。2025年,对国动项目开展了1次监督检查,对项目的监理单位、劳务公司、特种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抽检不到位。   2.永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以来,组织园区企业召开安全生产培训、会议2次,服务指导园区企业80家次。结合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园区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50家次,发现隐患问题17处,均已完成整改。2025年以来对国动项目部开展5次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隐患1条,已责改完毕。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为园区企业提供指导服务,已基本履职。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沙*威,国动建筑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职责履行不到位,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1]的规定,对本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龙岩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2]的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2.刘*辰,国动建筑公司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和现场管理不力,未按规定对钢筋班组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有效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履职不力情况失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五项[3]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龙岩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4]的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3.陆*荣,国动建筑公司项目安全员,项目现场安全履职不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走过场,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未对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建议国动建筑公司按内部制度规定予以处理。   4.卢*生,福建远创公司国动项目监理员,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2025年6月2日,发现吊装作业没有起重信号司索工,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督促落实,建议福建远创公司按内部制度规定予以处理。   5.陈*彬,福建远创公司国动项目总监,对监理项目部管理不到位,对现场监理管控不到位问题失察失管,建议福建远创公司按内部制度规定予以处理。   6.赖*章,龙岩市永定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站长,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不到位,在国动项目检查时对监理单位、劳务公司、特种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方面检查不到位,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移交永定区纪委监委处理。   (二)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国动建筑公司。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5]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未对吊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6]的规定;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履行现场监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7]规定;未与设备租赁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8]的规定;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现厦门鹰翔租赁公司进场报备的起重信号司索工未到场,未采取措施保障吊装作业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9]的规定;国动建筑公司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龙岩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10]的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2.福建远创公司。项目部履行监理职责不力,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未能跟踪整改落实。发现汽车吊配备的起重信号司索工未到场,未下达整改通知,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福建远创公司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11]的规定,对本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龙岩市永定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处理结果报龙岩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备案。   3.厦门鹰翔租赁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提供足够的吊装人员,提供了起重信号司索工材料进场备案,但实际没有安排人员到场作业,未按合同要求配备足够的吊装人员,建议由国动建筑公司按违约取消后续合同。   (三)其他处理建议   责成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做深刻书面检查。   五、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对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国动产业园公司要加强对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国动建筑公司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管理,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加强现场人员及作业过程监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吊装、高空等易发生事故的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福建远创公司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按岗位职责要求配齐人员,切实做好进场设备、人员的审核,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查检查。   (二)切实消除工地安全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各参建单位要提高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能力,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安全事故警示、法律法规宣贯、安全知识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人员规范作业及安全工作的意识和技能。对项目进行实体检查,切实消除项目工地现场安全隐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区住建局要对本起事故进行复盘,举一反三,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检查频次,要紧盯吊装、动火、高空、交叉作业等易发生事故作业环节,督促各参建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永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园区在建项目的巡查检查监管,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园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打印 关闭 市级政府 福州市 厦门市 泉州市 漳州市 莆田市 三明市 龙岩市 宁德市 区县级政府 新罗区 武平县 长汀县 漳平市 连城县 上杭县 其它链接 永定新闻网 网站地图|使用帮助|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3508220004闽公网安备 35082202820055号闽ICP备19013237号-1 版权所有:©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 src%3D%27https%3A//zfwzgl.www.gov.cn/exposure/jiucuo.js%27%20%3E%3C/script%3E")) 主办: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承办: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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