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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台山“12·11”较大坠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江门市应急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广东省江门市 发布:2025-04-22 等级:较大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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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台山“12·11”较大坠车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 年 12 月 11 日 22 时 09 分许,一辆搭载 6 名劳务作
业人员的小型普通客车从黄茅海水域一桥梁建设项目施工
便桥离开途中坠海,造成 3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441 万
元。经调查认定,江门台山“12·11”较大坠车事故是劳务作
业人员工作结束后,驾驶员驾驶车辆从钢栈桥离开途中,因
驾驶操作不当撞破防护栏坠海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事故结案后,江门市安委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
的通知》《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
估指引》有关要求,开展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全面梳理了责任追究、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现将
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概况
参照原事故调查的部门组成情况,市安委办牵头成立了
调查评估组,由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
输局、市总工会、台山市安委办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制定
了专项评估工作方案,通过现场核查、资料查阅、座谈交流
等方式梳理江门台山“12·11”较大坠车事故(以下简称“12.11”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事故发生以来,各有关单
位均有效落实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意见,深
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实施一系列整改行动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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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和管控措施,有效压减道
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方面
易某德。台山市公安局于 12 月 15 日立案侦查,12 月 16
日对其刑事拘留。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于 12 月 29 日依法批准
逮捕。2024 年 7 月 12 日,易某德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5 年。
(二)行政处罚方面
1.江门市泽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对江门市泽星钢结构工
程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作出罚款 100 万元的行政处
罚。
2.谢某兵
2024 年 5 月,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对江门市泽星钢结构工
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谢某兵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作出罚款
48900 元的行政处罚。
3.陈某
2024 年 5 月,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对江门市泽星钢结构工
程有限公司劳务项目现场负责人陈某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作
出罚款 21420 元的行政处罚。
4.王某辉
2024 年 5 月,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对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
司 G3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经理王某辉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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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罚款 214779.18 元的行政处罚。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深刻吸取教训,筑牢安全发展理念
“12.11”事故以来,台山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
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
的能力了,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
念。一是强化安全生产部署。台山市委、市政府通过各类会
议,分析全市及建筑施工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提出
相关对策建议。2024 年以来,共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研究
部署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26 次,其中,市委常委会
会议 9 次、市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 5 次、全市安全生产
和消防工作季度会议 5 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7 次,同时,
台山市安委办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6 次,进一步压实
安全生产责任,强调各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压
实安全生产责任。台山市安委会印发《台山市党政领导干部
2024 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台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 年工作要点》《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全力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两个清单”和“三管三必
须”责任落实落地,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主动靠前
督导。台山市领导带队深入 17 个镇(街)开展明查暗访和督
导检查共 135 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现场督导检查 56 次,认
真研判风险,研究重点工作,及时补短板堵漏洞,督促各镇
(街)、各部门压紧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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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隐患整治,切实提升安全水平
江门市交通运输部门深入推进行业领域治本攻坚三年
行动,根据省的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江门市交通建设工
程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2024-2026
年)》,并根据任务清单,印发了施工现场管理网格化要求
和江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基
础清单(试用),要求各项目开展自查,同时结合项目实际对
照清单逐项排查,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实
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2024 年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排查出
交通建设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 57 个,并全部整改完毕。同
时,督促项目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严格实施施工管理标
准化,目前全市在建项目已实现平安工地建设和施工现场网
格化管理全覆盖。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持续组织开展
施工安全检查,2024 年全市住建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 16507
人次,检查在建项目 6695 项次,发出整改通知书 2137 份,
同时充分利用专家专业力量,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
治专家指导服务,对全市 114 个重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落
实隐患问题闭环处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 60 台建筑起重
机械检测、972 台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的实体核验。委托第
三方机构开展质量安全巡查服务,抽查在建工地 40 个。
(三)抓好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台山市通过“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以及安全宣传“五
进”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7000 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
询 200 余次,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活动 17 场,覆盖执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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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企业负责人等重点人群 1600 余人次,进一步普及安全生
产知识,增强辖区居民及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
事故发生。江门市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了 4 期公路水运工
程质量安全监督培训班和一期施工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培训
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宣贯、特种设备管理、工地临时用地管理、
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交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和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如何尽责履职等,通过培训教
育、案例剖析和现场考核,进一步提高我市质量监督队伍、
各项目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施工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技
能水平,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提升风险隐患排
查整治工作质效。
(四)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台山市坚持用好应急预案,应急部门督促全市定期修订
完善专项预案,以“双盲”和“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相结
合牵头举行全市应急演练,2024 年以来,指导台山市各部门
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类演练 200 余次,全面提升应
对突发事件能力。同时,强化应急储备,更新完善全市各类
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物资库储备等信息,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充实基层救援物资装备。台山市现有救
援物资储备库 340 个,市镇两级已储备应急物资 72 万余件,
完成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共 419 处。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门持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建市、县两级共 8 支应急救援
队伍,共有队员 415 人,共有运输车、高空作业车(平台)、
挖掘机等抢险救援机械设备共 287 套;组织召开建筑施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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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援培训和交流座谈会,邀请应急救援专家现场授课,提
升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另外,还组织开展 2024 年江门市建
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以练促战提升施工
项目、市建筑施工应急救援队伍协同处置、科学排险救援的
水平。
四、发现的问题
(一)企业风险隐患辨识能力仍需提高。本次现场评估
复查抽查了涉事企业和同类建设项目各一个,评估检查过程
中仍然发现企业和建设项目发现有个别隐患,如制定了隐患
排查治理机制,但未见风险隐患台账等资料,或者隐患排查
工作落在表层,未能发现本单位在用电、防火、高处作业等
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凸出。目前,各类重点建
设项目进入施工旺季,模板及脚手架坍塌、深基坑和沟槽坍
塌、高处坠落、建筑机械倾倒、触电等事故处于易发、高发
期,加之新进员工上岗作业增多、人员流动大,现场生产设
备设施多、检维修作业频繁,现场各类生产作业活动安全风
险突出,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五、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坚持大局意识,统筹好安全与发展,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
维,深刻吸取“12·11”事故教训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跳
出事故看事故,举一反三堵漏洞,系统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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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坚决打好安全生产主动仗和持久仗。要在事前预防上下
功夫,织密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网络,强化源头管
控,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按照全省部署,
2025 年是“隐患排查治理年”。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动员属
地、行业、企业三方力量,通过组织培训会议、派发宣传资
料、上门宣讲帮扶、微信公众号解读等多种载体和方式,深
入学习宣贯国家、省制定、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尤其是涉及本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做到准确掌握标
准,规范检查行为,精准辨识隐患。要高质量、高标准推进
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从材料设备质量、生产技术工艺、
人员技能素质、安全监管制度等全流程、各环节查找源头祸
根,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数、每千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
患数、企业自查自改重大事故隐患占比率、重大事故隐患挂
牌督办率等重点指标。
(三)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对市政工
程、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水电
工程等的全链条安全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属地
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导检查,加强对辖区重点领域、
重点项目、危大工程、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强化对央属、省
属企业及其在本地参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高支模、
深基坑、隧道施工、塔吊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
高危点位人员数量,严肃查处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盲
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强化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管理,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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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现场小型工程机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生安
全生产事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或
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
合作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纳入信用管
理体系,限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依法依规
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
(四)强化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应急演练水平。各地、
各部门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借鉴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
事故案例,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
效措施,加强事故预防工作。要针对各自不同的安全生产风
险,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确保事
故险情发生后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将事故损失
降至最低程度。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推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
报告奖励,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