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龙凤龙安三巷 2 号民宅“5·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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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龙凤龙安三巷2号民宅“5·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6-07-24 浏览次数:- 2026年5月16日15时许,海珠区龙凤街龙安三巷2号居民楼内一男子(李*伟)不慎从三楼开口处坠落至一楼,造成李*伟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7.530766万元。 依据规定,海珠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和执法局、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纪委监委以及龙凤街道办事处各派2人组成,并邀请区检察院派人参加的海珠区人民政府“5·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人员问询、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分析了有关单位存在的问题,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及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海珠龙凤龙安三巷2号民宅“5·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 1.海珠龙凤龙安三巷 2 号民宅“5·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pdf $('#share-1').share(); $ ); $('#share-3').share(); $('#share-4').sha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