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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鼎盛时代销售中心“7•2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湛江市霞山区·霞山区(霞山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湛江市霞山区 发布:2026-01-26 等级:一般 类型: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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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鼎盛时代销售中心“7•29”一般高处
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公示稿)
编制单位:霞山鼎盛时代销售中心“7•29”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编制时间:2025 年 12月 8 日
I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 2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2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2
(三)事故发生经过........................... 4
(四)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 5
(五)天气情况............................... 6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 6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 6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 6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7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7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 7
三、事故原因 ........................................................ 7
(一)直接原因分析 ........................... 8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8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 9
(四)间接原因分析........................... 9
四、 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 9
II
(一) 事故单位 .............................. 9
(二) 有关监管部门 ......................... 10
五、 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11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1
人) ............................................ 11
(二)建议进行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人员(1 人) .12
(三)建议进行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单位(1 个) .12
六、 事故主要教训 .................................................. 13
七、 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 14
1
霞山鼎盛时代销售中心“7•29”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5 年 7 月 29 日,霞山区鼎盛时代销售中心发生一起高
处坠落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85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相关工作。7
月 30日,湛江市安委办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7月 30日,
霞山区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号)的有关规定授权霞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
成立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朱喜良同志任组长,区
纪委监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派人组成的霞山鼎盛时代销售中心“7
•2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
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阅资料、人员问询、
调查取证和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
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
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
的问题,总结了事故主要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霞山鼎盛时代销售中心“7•29”一般高处坠
落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管理失位,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2
且忽视安全措施而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概况
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为凌某寿,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440800052436543M,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湛江市霞山区人民
大道南 116 号鼎盛广场 1、2、8 号楼 2 楼 201 房,所属行业为
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自有物业服务(不含限制项目),
房屋的装修和修缮,房屋租赁,清洁服务,绿化工程施工及花
木租售,室内装修,室内游泳场服务,销售:五金交电、建筑
材料、建筑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不含
厚度小于 0.025 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纺织品、铝合金制品、
金属材料。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员工 25人,其中配置
安全员 1人。公司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完善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规章制度,未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档案。
该公司向事故调查组提供的资料主要有如下:营业执照、
《湛江市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表》《关于同意鼎盛时代广场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存档备案的函》、物业组织架构图、《楼管、电
3
工技术管理制度》《保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和场所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生产会议教育照片、时代电梯
维修记录本、电梯保养合同、监控室值班记录表、消防控制室
值班记录、鼎盛时代消防卷帘检查表、采购单(2024、2025)、
电子发票、支票领用审批单、银行专用回单、方鼎物业人员通
讯录、前期物业管理投标工作委托协议书、鼎盛时代项目前期
物业管理招投标现场会评标结果、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中标确认
书、招标文件、采购单(2024、2025)、电子发票、支票领用
审批单、银行专用回单、《湛江市前期物业管理事项登记通知
书》《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鼎盛时代广场 1-9 栋北侧地块商
业裙楼、地下室、建筑方案的批复》消防应急预案、灭火及应
急疏散演练预案(2024 年、2025 年)、劳动合同(张某富)、
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表、人民调解协议书、收条、《物业
经理岗位职责》《物业主管岗位职责》《物业助理岗位职责》
《物业前台岗位职责》《楼管管理员岗位职责》《水电工岗位
职责》《安管保安队长岗位职责》《队员岗位职责》《保安班
长岗位职责》《巡逻岗职责》《小区门岗岗位职责》《监控中
心岗位职责》《保洁班长岗位职责》《保洁员岗位职责》《绿
化员岗位职责》、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中标确认书、招标文件、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证书(经理、项目经理,康华超)、建筑
施工业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康冠强)、2025 年 9 月 11 日新园社区党支部组织消防培训
4
资料、《监控室值班记录表》《鼎盛时代广场安防巡查路线表》
《车辆丢失应急处理流程》《纠纷、斗殴、盗窃事件处理程序
《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台风暴雨应急预案》《火
警应急处理程序》《天然气泄露应急处理预案》《电梯困人应
急措施及救援预案》、巡查记录、房屋结核安全检查记录表、
《客服组道路、路面、井盖巡查记录》《客服组园区围墙、管
道巡查记录表》《公共照明巡查记录表》《供电设备维护记录
表》《鼎盛时代广场标识标志巡查记录表》《供水设备运行维
护记录表》《公共部位门窗、休闲椅巡查记录表》、鼎盛时代
广场应急预案专项方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公众责任
(1999 版)保险单等。
(三)事故发生经过
湛江鼎盛时代广场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为湛江市方鼎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张某富属该公司员工,职务为楼管,身体方面
有轻微跛脚。2025年 7月 29日下午,张某富召集同公司的电工
梁某忠在小区内检修设备。两人在小区 8栋一楼修好门禁设备
后,张某富让梁某忠和自己一同去修复小区销售中心楼顶的发
光字。该发光字位于销售中心楼顶平台边缘女儿墙上,由铁架
支撑固定。女儿墙高约 3米,宽约 2米。平台距地面约 10 米,
日常封闭,工作人员需经小区 7 栋 303 单元窗户攀爬进入。考
虑到通行通道难行,张某富存在行走不便、感冒的身体状况,
电工梁某忠对其进行劝阻,但张某富坚持一同前往。进入平台
5
后,两人一同爬上女儿墙。电工梁某忠面朝 303 单元窗户,对
发光字电路板进行检修;张某富先在其前方观看,随后又绕到
梁某忠身后。16时 30分左右,梁某忠完成发光字检修后,喊
道:“张工,我换好了,我们下去吧!” 随后他先下墙,径直
走向 303 单元窗户,期间张某富始终没有回应。直到梁某忠走
到窗前回头查看,才发现张某富趴在发光字 “鼎” 字旁,只有
小腿还在平台上,身体其余部分已探出墙外,紧接着连小腿也
掉了下去。梁某忠便乘坐电梯下楼,看到销售中心门口地上有
张某富鞋子便马上打电话给物业经理康华超。在张某富下坠后,
销售中心工作人员莫某桂也马上拨打 120电话(呼出时间为 16
时 37分)。湛江岭南骨科医院的救护车于 16时 46分到达现场
开展抢救,经抢救无效后于 17时 22分宣布死亡。随车医务人
员于 16时 56分拨打 110报警电话上报了相关情况。
(四)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中心现场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乐山路 111 号鼎盛时代
销售中心。鼎盛时代销售中心座东朝西,位于鼎盛时代住宅区
的西侧。(见图 1-图 3)勘验时,尸体呈仰卧状躺在地面上,
头部距离乐山路 111 号鼎盛时代销售中心西墙 1.1 米,上身穿
白蓝色长袖,下身外穿黑色长裤、内穿红色四角内裤,身长为
168 厘米,足长为 24 厘米:左脚穿灰色袜子,无鞋;右脚穿灰色
袜子及蓝色运动鞋;死者头部下方地面遗留钥匙一串,裤子右前
袋内发现华为手机一台。
6
(五)天气情况
2025 年 7 月29 日,本地气温 28℃,阴天,风向为东风。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死亡人员情况
张某富,男,57 岁,汉族,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白龙塘龙
王沟村委会龙王沟村人,为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员工。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 1人死亡。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
计标准》(GB/T6721)规定,经核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85
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5 年 7 月 29 日 16 时 56 分许,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分别
接到岭南骨科医院的救护车随车医生打来的报警电话,公安部
门立即开展警情处置。17 时 00 分市公安局霞山分局海头派出
所干警到达事发现场,17 时 16 分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刑事
侦查大队进行现场勘验。海头街道办事处于 18 时 23 分以书面
形式向霞山区应急管理局汇上报事故情况。18 时 49 分和 18 时
50 分霞山区应急管理局分别向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和霞山区总值
7
班室书面报告事故初步情况。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2025 年 7 月 29 日 16 时 35 分左右,张某富坠落后,销售
中心工作人员立即拨打 120 电话,公司员工同步向法人凌某寿
报事故,凌某寿接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统筹指挥开展应急
处置工作,并于 17 时许电话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同时向
海头派出所报案。16 时 46 分,湛江岭南骨科医院救护车到场
抢救,于 17 时22 分确认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张某富经抢救无效死亡,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
对死者家属达成 85 万元赔偿协议。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湛江市霞山区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接报后
快速响应,及时上报事故信息。湛江岭南骨科医院医护人员迅
速投入救治,全力保障伤员生命安全。此次应急处置高效有序,
未引发次生灾害及衍生事故,最大限度降低了事故影响。
三、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通过深入调查和研究论证作出以下事故原因分
析:
8
(一)直接原因分析
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张某富安全生产意
识淡薄,没有遵守公司的《楼管、电工技术管理制度》《楼管
管理员岗位职责》,擅自进入非本职工作的高处作业范围,且
无高处作业所需职业资格。在高处作业范围中未佩戴使用劳动
防护用品并进行危险动作,上述违规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
接原因。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鉴定情况
1.公安部门现场勘验情况
死者呈仰卧位于地面上,身长 168cm。上身穿浅蓝色长袖
衬衫;下身穿黑色西裤,内穿红色内裤;左足穿黑灰两色袜子;右
足外穿蓝白两色休闲鞋,内穿黑灰两色袜子。尸僵及尸斑未出
现右面部见干涸血迹附着。双眼球、睑结膜苍白;口唇粘膜稍苍
白:口、鼻腔见血迹附着;右额部见一条形挫裂伤口及一星芒状
挫裂伤口,触及此处颅骨粉碎性骨折;右眼周皮肤呈淤血改变;
左外耳道改变体位见血样液体流出;颈前部下端见一片状表皮剥
脱;右肩部及胸部局部见散在点状擦伤区;左腰部见一条状凹陷
性陈旧瘢痕;左手掌见一挫裂伤口,触及掌骨骨折;右腕部见一
骨头碎片刺破软组织的挫裂伤,触及此处尺桡骨粉碎性骨折;右
手掌肿胀、淤血改变;左大腿见一类圆形挫擦伤;左膝部见一条
状陈旧瘢痕;左小腿前侧下段至足背见一条状陈旧瘢痕;左小腿
9
内侧下段至内踝见一条状陈旧性瘢痕;左小腿后外侧下段至足跟
部见一条状陈旧性瘢痕;右大腿前侧见一大片状挫伤;右小腿前
侧至右足内侧见一条状陈旧性瘢痕。其余体表未见明显损伤痕。
2.医学机构鉴定情况
根据湛江岭南骨科医院提供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
书》和《120出车证明》,张某富,男性,57岁,死因推断为:
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通过事故现场勘查、询问等资料分析,可排除故意伤害,
突发灾害等因素影响。
(四)间接原因分析
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
位。一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失。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相关制度和实施文件,无分层分级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二是
责任压实不足。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实施安全生
产责任制考核,也未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与失职追责办法,责
任落地缺乏保障。三是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日常安全
生产教育缺乏系统性,没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四、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单位
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0
落实不到位。一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失。未制定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制相关制度和实施文件,无分层分级的安全生产责任清
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1]。二
是责任压实不足。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实施安全
生产责任制考核,也未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与失职追责办法,
责任落地缺乏保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
十二条[2]。三是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日常安全生产教
育缺乏系统性,没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3]。
(二)有关监管部门
1.湛江市霞山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作为住宅小区物业管
理行政主管部门,2024 年 2 月 20 日对鼎盛时代小区进行了现
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盗网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存
在违规改造等安全使用情况。2024 年 5 月 29 日配合物业协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
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
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
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
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
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
核结果等情况。
11
处理鼎盛时代业主违规装修问题,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住
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要求做好小区的装修安全
生产管理监督工作并加强小区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后认为,该
单位已经对该工程的安全监管履职尽责。
2.霞山区海头街道办事处,作为属地管理单位,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3 月 4 日,10 月 4 日对鼎盛时代广场小区进行了安
全生产检查,并在检查对物业公司书面提出存在安全隐患并双
方签字确认,要求物业公司落实整改并复查跟踪整改情况。经
研究后认为,该单位已经对该工程的安全监管履职尽责。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为吸取事故教训,教育和惩戒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以
下处理的建议:
(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于或不予追究责任人员(1 人)
张某富,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没有遵守公司的《楼管、电
工技术管理制度》《楼管管理员岗位职责》,擅自进入非本职
工作的高处作业范围,且无高处作业所需职业资格。在高处作
业范围中未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危险动作,对事故发
生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
七条规定4。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
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2
(二)建议进行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人员(1 人)
凌某寿,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为公司主要
负责人,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未建立健
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
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5。对本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重视不够,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对
霞山鼎盛时代销售中心“7•2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负有
责任,建议湛江市霞山区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个人进行行政处罚立案
调查处理。
(三)建议进行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的单位(1 个)
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
位。一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失。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相关制度和实施文件,无分层分级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6]。二是责任压
实不足。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实施安全生产责任
制考核,也未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与失职追责办法,责任落地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
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
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13
缺乏保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7]。
三是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日常安全生产教育缺乏系统
性,没有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8]。建议湛江市霞山区应急管理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
湛江市方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处理。
六、事故主要教训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本次事故中,事故
公司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安全生产工作相关制
度缺失导致安全管理 “无据可依”,导致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责
任模糊。二是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开展责任考核,
也未明确失职追责办法,导致安全责任成为 “口头要求”,缺
乏安全履职的压力与动力。三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缺乏系统,
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风险辨识能力不足,成为事故发生诱
因。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
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
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
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
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
核结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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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如下事
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霞山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
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进一
步压实各方责任,督促物业公司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安
全生产管理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物业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完善安
全生产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按规定配备符合行业标
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霞山区海头街道要聚焦辖区内各物业企业安全生产重点
环节,结合“2025 隐患排查年”工作,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大
检查。重点紧盯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应急管理等关键领
域,同时强力督促各物业公司同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梳
理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实行闭
环管理,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筑牢辖区安全生产防线。
15
图 1 事故发生现场地面情况
图 2 事故发生现场楼顶平台状况
16
图 3 事故发生现场楼顶发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