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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凤山街道“7·7”一般机械致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汕尾市城区·汕尾城区(汕尾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汕尾市城区 发布:2026-09-30 等级:一般 类型:机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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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凤山街道“7·7”一般机械致害事故
调查报告
城区凤山街道“7·7”一般机械致害事故调查组编制
2026 年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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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 4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 4
(二)事故设备基本情况 ........................................................................................... 4
(三)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 4
(四)事故发生经过 ................................................................................................... 5
(五)事故现场情况 ................................................................................................... 5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 7
(七)气象情况 ........................................................................................................... 7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 7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 8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 8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置情况 ............................................................................... 8
(四)应急处置情况评估 ........................................................................................... 8
三、事故原因分析 ....................................................................................................... 9
(一)直接原因分析 ................................................................................................... 9
(二)事故设备勘查情况分析 ................................................................................... 9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 10
(四)间接原因分析 ................................................................................................. 10
四、有关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 10
(一)富瀛公司 ......................................................................................................... 10
(二)有关监管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履职情况 ..................................................... 11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 12
(一)对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 12
(二)对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 13
(三)对有关政府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处理建议 ............................................. 13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 14
(一)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 14
(二)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工作 ................................................................................. 14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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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凤山街道“7·7”一般机械致害事故
调查报告
2026 年 7 月 7 日 11时 45 分左右,城区凤山街道一企业
发生一起机械致害事故,1 名车间生产线工人在作业过程中
被设备挤压后死亡。
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常务副区长林
瑞清同志亲自到场指挥事件处置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
查工作。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也对该起事故的调查
处理工作进行了挂牌督办。
为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
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经区
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牵头成立了
城区凤山街道“7·7”一般机械致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
“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任
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分别从区应急管理局、凤山街道
办事处、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
安局城区分局、凤山派出所和区总工会抽调骨干人员组成,
同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
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人员问询、查阅资料等工作,认定
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性质和责任等,提出了对事故有
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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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城区凤山街道“7·7”一般机
械致害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规开展作业,相关企业安全
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汕尾市城区富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瀛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000901375366,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8 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
表人:李*欣,注册地址:汕尾市城区信利大道西段北侧(汽
车站右侧),经营范围:水产品、农副产品、食品的生产、
加工、销售,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SC10344150200079。该公司实际负责人为朱*能,法定代表
人李*欣为公司登记挂名,非公司实际从业人员。
(二)事故设备基本情况
涉事设备为一台食品混合搅拌机(以下简称“搅拌机”),
该设备主要用以混合粉状或糊状的物料,使不同质物料混合
均匀。该设备由搅拌器、料桶、盖板、传动装置、电动机等
部分组成,电动机启停开关与料桶相邻,料桶可转动,作业
时需用插销固定。设备外形长 60cm,宽 50cm,高 60cm。其
工作原理是搅拌器由传动装置带动在料桶内回转,带动料桶
内的半成品物料进行搅和,最后形成成品。
(三)事故相关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富瀛公司。该公司实际负责人为朱*能,共有员工 8 名,
— 5 —
分别为办公室文员 3 名、车间操作工人 3 名、仓库管理员 1
名、司机 1 名。该公司建筑共 3 层,一层设有办公室、生产
车间和仓库,二层和三层各设有生产车间。该公司制定了安
全生产培训制度和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编制了生产车间
管理制度和车间安全守则;制定了应急管理预案;不定期组
织开展了机器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购买了雇主责任保险。但
该公司存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未落实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制度和计划;未严格督促单位从业人员落实安全操
作规程;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完善;未健全安全责任制
度;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现场消
防安全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四)事故发生经过
经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人员询问、视频监控和综合分
析,确认事故发生经过如下:
2026年 7月 7日上午,根据富瀛公司当天生产工作安排,
陈*依在二层生产车间负责水晶鱼鸡粉(一种淡黄色颗粒粉
状调味料)搅拌混合工作,另有一名生产车间工人蔡*林在
其对角车间负责成品包装工作。10 时 50 分许和 11 时 08 分
许,视频监控显示,陈*依分别拿进不锈钢盆和手推车。11
时 45 分许,蔡*林走出所在车间搬货时,发现陈*依被卷入
搅拌机内没有动静,立即将事故搅拌机断电关停,随后跑去
呼救。
(五)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富瀛公司二层生产车间内,该生产车间内
— 6 —
设有 3 个加工室,其中陈*依所在车间为物料混合间,蔡*林
所在车间为成品包装间,3 个加工室之间均设有作业门洞互
通。
事故现场位于二层生产车间的物料混合间内,事故发生
后勘察现场可见,搅拌机料桶口由上向下转动 90 度,呈斜
向下开放状态。死者陈*依上半身卷入搅拌机料桶内,右手、
头部及上半身身体呈扭曲状态卡在搅拌机的搅拌器叶片内,
料桶内留有部分混合物料和血迹,同时物料混合间内放置一
不锈钢盆,盆内装有部分混合物料。事故现场物料混合间内
无监控摄像头。
二层生产车间门口张贴有相关车间规则,涉事设备上未
见相关操作规程和防触电、防机械伤人等明显警示标识。
图 1:事发二层生产车间平面图

— 7 —
图 2:事发二层生产车间整体照片 图 3:涉事设备(救援破拆后)
(六)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无受伤人员。
死者陈*依,男,汉族,死亡时 57 岁,广东汕尾人,身
份证号:4****************X,富瀛公司生产车间工人,事
发时为搅拌机操作人员,在开展物料清理作业时,被卷入搅
拌机内夹击致死。
2.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目前,富瀛公司与陈*依家属就事故善后赔偿事宜尚在
协商中,双方暂未达成协议。目前统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5 万元。
(七)气象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段天气多云,气温 26~29℃,西南风 2 级,
事故现场无其他干扰因素。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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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11 时 48 分许,蔡*林发现陈*依被卷入搅拌机后跑去向
外呼救;11 时 49 分许,富瀛公司员工许雯拨打 120 请求救
援。11时 52 分和 11时 54 分,许雯又分别拨打 119、110请
求救援。12 时 02 分许,119 消防救援人员和 120 医护人员
先后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处置工作。12 时 10 分许,公安、应
急、凤山街道等部门人员相继到达现场处置事故。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11 时 45 分许,蔡*林发现陈*依被卷入设备,立即将事
故搅拌机断电关停,随后跑去求救;公司负责人朱*能和部
分公司员工到达事故车间现场查看情况,随即拨打 120、119、
110电话请求救援;120医护人员到场后对陈*依身体状态进
行检查后,确定陈*依已无生命体征,后续消防救援人员利
用破拆工具对陈*依遗体进行脱困,由于搅拌机空间狭小,
直接切割破拆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破拆救援工作困难,直至
16 时 30 分许,消防救援人员将陈*依遗体从搅拌机上移出,
公安、应急、凤山街道等部门人员相继到达现场按职责开展
处置工作。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置情况
12时 02 分许,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判定陈*依已无
生命体征。目前,富瀛公司与陈*依家属就事故善后赔偿事
宜还在协商中。
(四)应急处置情况评估
经评估,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落实现场处置和事
— 9 —
故报告工作迅速,及时请求救援,医院、消防等单位响应及
时高效,事故处置规范,未发生衍生事故。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根据对涉事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和事故现场勘验,综合推
测事故直接原因是:陈*依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过程中存
在的危险认识不足,在设备未断电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物料
清理作业,导致被卷入搅拌机内夹击致死。
(二)事故设备勘查情况分析
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组织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对涉事
设备进行勘查。通过现场勘查,搅拌机配电线路、开关和电
动机正常,未发现短路或过载引起电线绝缘层熔化、铜线烧
毁和电动机绕组匝间短路、轴承卡死等现象;搅拌机料桶未
发生变形,搅拌器因救援切割了部分叶片,搅拌器转动轴承
没有变形弯曲,运转性能正常,未发现设备故障等异常情况。
同时,通过现场模拟操作发现,通电状态下,搅拌机在
打开料桶盖子和拔掉插销后,打开开关,搅拌机可正常运转;
断电状态下,搅拌轴转动自如,动力受限,身体的右肢部位
即使卡住也能轻易脱离出来;搅拌机的搅拌器叶片与料桶之
间的空隙约 6cm,人体躯干厚度约 30cm,在没有外力的加持
下,人体躯干无法进入搅拌器与料桶的空隙中。
综上,并结合事故调查总体情况分析,事故发生过程为:
搅拌机在未断电、正常运转过程中,陈*依违规将手伸进搅
拌机内清理物料,搅拌机强大的转动力随即将其上半身随右
— 10 —
臂卷入搅拌器叶片与料桶之间的空隙,导致事故发生。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排除人为故意、突发灾害因素等影
响。
(四)间接原因分析
富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不完
善、落实不到位。对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到位,对
作业人员仅进行了口头上的安全提醒,未对员工系统开展安
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风险辨识能力;未严格督促单位从业
人员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完善,生
产车间和机械设备上未粘贴明显警示标识。
四、有关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富瀛公司
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该公司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
培训工作不足,虽然制定了企业培训教育制度和年度培训计
划,但未实际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风险辨识
能力差
[1]
;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该公司认为机械操作
原理简单,日常工作中仅口头简单交代提醒,未严格督促作
业人员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2]
;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不足,
生产车间场所、机械设备周边均未粘贴明显安全警示标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
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
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 11 —
未能让作业人员识别搅拌机器存在夹伤人员的安全风险
[3]
;
未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
[4]
;现场车间安全出口、疏散标识缺失,灭火器未
定期检查。
(二)有关监管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履职情况
1.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按照部门职能职责,
对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2026
年以来,该局共检查食品企业 24 家次,发现问题隐患 11处。
针对事故涉及的富瀛公司,该局于 2025 年 12 月对其开展过
食品日常检查工作,发现并落实整改隐患 2 项,2026 年尚未
对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在日常监督业务工作中,该局
虽有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
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但检查重点侧重于食品安全、卫生
和质量等方面,未督促企业负责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
设和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不够深入。
2.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办事处。2026 年以来,该单位对
辖区内小作坊等小型加工企业开展了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排
查 200 余家次,发现并落实整改隐患 41 处。但是,该单位
对辖区内小型加工企业摸排不全面,未对涉事企业开展安全
生产排查检查,存在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够的情况,安全生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
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
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 12 —
监督检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1.陈*依,男,富瀛公司生产车间工人,事发时为搅拌机
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常识,对现场存在的危
险性认识不足,在未关闭设备电源的情况下,违规开展物料
清理作业
[5]
,以致被机械伤害致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6]
,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
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依法免予追究。
2.朱*能,男,富瀛公司实际负责人。对自身作为单位主
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强,未组织
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落实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不到位,未组织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的落实。存在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项
[7]
等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汕尾市城区应急管理
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
项
[8]
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
[5]
《汕尾市城区富瀛食品有限公司车间安全守则》:5.严禁伸手:机器运转时,绝对禁止手入料口,必须
使用推料工具。6.停机告知:清理、检修、排除卡料,必须先断电。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
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
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
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 13 —
急管理部令第 14 号)第十九条第一项
[9]
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对有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富瀛公司,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不到
位;未严格督促单位从业人员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
安全警示标识不完善;未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
场消防安全工作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
第四条等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汕尾市城区应
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
条第一项
[10]
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4 号)第十四条第二项
[11]
等规定实施
行政处罚。
(三)对有关政府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处理建议
1.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相关企业安全监
督检查过程中,仅侧重于食品安全、卫生和质量等方面,未
督促企业负责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和落实,监督检
查工作不够深入,建议其向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小型加工企业
摸排不全面,未对涉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存在监
[9]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4号)第十九条第一项:事故发生
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
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40%的罚款;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
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
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11]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 14号)第十四条第二项:事故发
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造成 1人死亡,或者 3人以上 6人以下
重伤,或者 300万元以上 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 50万元以上 7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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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检查覆盖面不够的情况,建议其向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富瀛公司要深刻吸取本
次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全面分析事故原因,
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守安全生产
红线,强化底线思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主要负责
人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管
理人员的职责要求,提升企业管理团队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立即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富瀛公司要针对本次事
故中暴露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要抓实
全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及操作规程专项培训工作,切
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风险辨识能力和规范操
作技能,坚决杜绝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彻底破除“老师
傅经验足”的麻痹侥幸思想;二要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进一步完善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要严格督促单
位从业人员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和
监督检查,杜绝违章作业行为;四要对作业场所开展隐患排
查整治,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并建立相关整改台账,
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市监部门要高度重
视本起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管行业
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
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
巡查、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
— 15 —
项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属地镇街要深刻吸取
事故教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与市监等部门的工作
联动,进一步强化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小作坊等小
型加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
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