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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香洲街道“7·9”一般建筑施工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汕尾市城区·汕尾城区(汕尾城区应急管理局) 地区:汕尾市城区 发布:2026-09-30 等级:一般 类型: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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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香洲街道“7·9”一般建筑施工事故
调查报告
城区香洲街道“7·9”一般建筑施工事故
调查组编制
2026 年9 月 23 日
目 录
一、事故基本情况 ....................................................................................................... 2
(一)事故工程项目相关情况 .........................................................................2
(二)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人员情况 .............................................................3
(三)事故发生经过 .........................................................................................3
(四)事故现场情况 .........................................................................................4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5
(六)气象情况 .................................................................................................6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 6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6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6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置情况 .....................................................................6
(四)应急处置情况及评估 .............................................................................6
三、事故原因分析 ....................................................................................................... 6
(一)直接原因分析 .........................................................................................6
(二)间接原因分析 .........................................................................................7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7
四、有关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 7
(一)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 .............................................................7
(二)有关政府部门的履职情况 .....................................................................8
五、对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 8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 9
(一)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宣传管理工作成效 .............................................9
(二)强化风险管理,提高拆墙作业安全水平 ...........................................10
(三)完善工作指引,提高微小工程施工规范程度 ...................................10
1
城区香洲街道“7·9”一般建筑施工事故
调查报告
2026 年 7 月 9 日 11时 40 分左右,城区香洲街道发生一
起一名工人在进行墙体拆除工作过程中,被倾倒墙体砸中致
死的事故。
为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
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经区
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牵头成立了
城区香洲街道“7·9”一般建筑施工事故调查组(下称“事
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开展调查。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
会办公室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了挂牌督办。事故
调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
长,分别从区应急管理局、香洲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城区
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
监管局、区总工会抽调骨干人员组成,按照“四不放过”和
“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
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人员问询等工作,认定了事故发生
的原因、经过、性质和责任等,提出了对事故有关人员的处
理意见,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
施建议。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城区香洲街道“7·9”一般建
筑施工事故是一起因涉事施工队未按要求组织施工作业,违
2
章指挥、野蛮施工,违规开展墙体拆除作业,导致的一起一
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工程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后径丽宁围一直巷 2 号
之一铺面(下称“事故铺面”)装修项目。项目发包单位:
周*锦(男,广东汕尾人,事故铺面租户,个人业主)、黄*
木(男,广东汕尾人,个人业主),两人为合伙人关系,计
划将事故铺面改造后合伙开一家小炒店。项目施工单位:吴
*洲施工队。项目内容:事故铺面的门头标牌制作安装、门
口及屋顶雨棚制作安装、卫生间改造、事故墙体拆除改造等
内容。项目合计费用:13900 元。项目费用、施工内容均为
双方口头协商确定,未签订相关合同。
2026 年 6 月 29 日,周*锦与周*(男,广东汕尾人,事
故铺面厝主)协商一致后以每半年租金 14000 元的费用租下
事故铺面,并签订《店铺租赁合同》,合同明确租赁期间周
*锦将对店铺进行一段长度为 4 米的墙体拆除改造事项,同
时明确了双方关于改造事项的责任义务。
租下事故铺面后,黄*木与吴*洲(男,广东汕尾人,事
故项目工头,系黄*木自营烧烤店客户)口头协商一致,将
事故铺面的门头标牌、雨棚、卫生间等施工内容以 11000 元
包工包料承包给吴*洲,后续经两人沟通,黄*木又将事故墙
体拆除改造事项以 2900 元的价格承包给吴*洲。7 月 4 日起,
项目正式开工。7 月 9 日上午,施工队开始进行事故墙体拆
3
除改造工作。
(二)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人员情况
1.涉事施工队。吴*洲施工队。工头吴*洲,主要从事铁
艺施工等工作,施工队工人一般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聘请招
揽。事故项目施工时该施工队共有 5 名作业工人(含吴*洲),
其中 3 人为铁艺施工工人(含吴*洲),2 人为墙体拆除工人。
现场配备鲁宇牌铲车 1 部、银灰色小卡车 1 辆以及其他施工
工具,用于配合现场清理渣土和材料运送。
2.涉事业主单位。黄*木、周*锦(个人业主),事故项
目中黄*木负责联络并与吴*洲协商项目发包事项;周*锦负
责谈判租赁涉事铺面。
(三)事故发生经过
经现场勘察、调查取证、人员询问和综合分析,确认事
故发生经过如下:
1.事故发生前作业情况
2026 年7 月 9 日上午8 时 30 分许,吴*洲与吴*深、陈*
拼、王*概、庄*銮 5 人在事故铺面开展装修改造施工作业,
其中吴*深、陈*拼负责施工墙体拆除,吴*深还另外负责驾
驶其自有的铲车和小卡车配合施工,吴*洲、王*概、庄*銮
则负责铁艺施工内容。墙体拆除作业开始前,吴*洲在需拆
除的墙面进行了标线定位,现场人员先将墙体上部位置拆除
并安装一根过梁防止顶部结构下沉坍塌,随后陈*拼使用手
持电锤自上而下拆除整体墙体。
2.事故经过情况
11 时 30 分许,吴*洲、吴*深两人在墙边清理拆除下的
4
渣土,此时需拆除墙体右半部分已被陈*拼拆除近半,左半
部分已被拆除约 30cm。清理过程中,吴*洲提出由吴*深使
用铲车直接将墙体推倒。
11时 40 分许,吴*深将铲车开出倾倒渣土,其余工人整
理工具准备下班。期间,吴*洲进入需拆除墙体后侧的巷道
内。11 时 41 分,吴*洲因其关闭的隔壁店铺(黄*木所有,
施工时开放给作业工人休息使用)电动卷闸门关门异常,随
后走出巷道处理。11时 42 分,吴*深驾驶推土机返回事故店
铺内,并让一旁的陈*拼通过已拆除的墙体洞口观察巷道内
是否有人,陈*拼观察后确认无人且巷道门已关闭。随即,
吴*深驾驶铲车将墙推倒,同一时间,吴*洲用钥匙开门进入
巷道内,遂被倒下的墙体砸中。
(四)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汕尾市城区香洲街道城内路与红海大道
交界处一处铺面,建筑整体坐南朝北,面积约 36 ㎡。事故
铺面与东侧烧烤店中间有一条宽约 1.5m 的巷道,巷道南侧
用砖墙封死,北侧出口安装有一扇铁门。需拆除墙体为事故
铺面靠巷道侧部分墙体,长约 4m,高约 2.3m,墙厚约 22cm,
土砖结构。事故发生前该墙体已完成需拆除边缘切割、顶部
过梁加装,并已完成部分墙体拆除。其中,外侧墙体已拆除
约 30cm,里侧墙体已拆除近半。事故发生后,该墙体向巷
道内倒伏碎裂,并形成 3 块长 1.5m、宽 0.7~1.7m 之间的墙
块和部分碎砖,中间的墙块长约 1.5m、宽约 1.5m,该墙块
对应巷道另侧墙体约 1.5m 高度位置附着部分血迹,吴*洲被
5
砸中后倚倒于该墙块旁。事故现场还有 2 部活动脚手架、梯
子、电锤等工具和部分施工材料。涉事铲车为鲁宇牌轮式铲
车,因现场救援需要,开出停放在该铺面门口。
图 1:事故铺面施工现场照片 图 2:事故墙体推倒后照片
图 3:事故巷道门照片 图 4:涉事铲车照片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无受伤人员。死者吴*洲,男,汉
族,广东汕尾人,殁年 39岁,身份证号:4****************3。
经汕尾逸挥基金医院医生现场确认死亡。
2.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要求》
(GB6721-2025)等规定,核算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5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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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六)气象情况
事故发生时间段天气多云,气温 26~32℃,西南风 2 级。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7 月 9 日 11时 42 分许,现场事故发生。陈*拼立即拨打
120请求救援。11时 52 分许,汕尾逸挥基金医院医护人员
到场处置。后续根据突发事件报告联动机制,香洲街道办事
处、公安、应急等部门先后接报事故并到达现场处置。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吴*深、庄*銮、王*概和陈*拼立即将吴*
洲从倒墙中救出,陈*拼同时拨打 120请求救援。11时 52分
许,120 医护人员到场处置,并现场确认吴*洲死亡。后续根
据突发事件报告联动机制,香洲街道办事处、公安、应急等
部门先后接报事故并到达现场处置。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置情况
11 时 52 分许,汕尾逸挥基金医院医护人员到场处置,
并现场确认吴*洲死亡。2026 年 7 月 31日,经香洲街道人民
调解委员会调解,吴*深、黄*木与死者家属协商一致并签订
了《调解协议》,事故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四)应急处置情况及评估
事故发生后,现场处置得当,未发生相关衍生事故,120
救护及有关部门快速到达现场,工作处置及时。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询并调阅
7
相关资料,确定事故直接原因:一是吴*洲违章指挥吴*深使
用铲车推倒需拆除墙体,并在没有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需拆除墙体背面巷道,导致被
推倒的墙体砸中致死。二是吴*深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驾
驶铲车将需拆除墙体推倒,导致吴*洲被倒伏墙体砸中致死。
(二)间接原因分析
1.吴*洲施工队安全生产能力不足,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贪
图便捷、野蛮施工,采取整体推倒的违规方式开展墙体拆除
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足,施工组织安排缺失,在拆墙
作业危险范围内未设置警示标识、围护设施或看守人员,确
保作业安全。
2.黄*木、周*锦(个人业主)将铺面改造工程发包给吴*
洲施工队后,对施工队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提醒
不足。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排除人为故意破坏、突发灾害因素
等影响。
四、有关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
1.吴*洲施工队。该施工队作业人员为临时聘用或招揽,
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松散,施工组织混乱,现场安全管
控缺失;在开展拆墙作业前,未制定拆除方案和施工组织设
计
[1]
,未在拆墙作业危险范围外设置警示标识、围护设施或
[1]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3.0.2:拆除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
看守人员
[2]
;在开展事故墙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出现违章指
挥、野蛮施工问题,包工头吴*洲违章指挥吴*深采取整体推
倒的方式违规开展拆除作业
[3]
;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
品,吴*洲及其他作业人员均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必要的
劳动防护用品
[4]
。
2.黄*木、周*锦(个人业主)。将铺面改造工程发包给
吴*洲施工队后,虽有口头提醒吴*洲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工
作,但对施工现场具体作业情况督促提醒不足。
(二)有关政府部门的履职情况
香洲街道办事处。该街道统筹村(社区)、消防、执法
等力量,开展辖区“九小场所”、在建工程等领域排查检查
工作,同时联动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执法监管,强
化重点领域属地管理工作。2026 年以来,该街道出动排查人
员 3356 人次,对辖区各类场所 2748 家,排查发现一般隐患
188处、重大隐患 26 处,现均已完成整改。在建工程管控方
面,该街道对辖区内 7处在建大型工地开展多轮次排查检查,
对辖区 39 处小型施工点位开展了全覆盖安全检查,并向施
工方发放安全承诺书、安全告知书等,加强作业安全提醒督
促。但该街道在日常安全巡查工作上还要加强,进一步强化
对微小工程的巡查以及安全提醒工作。
五、对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1.吴*洲,男,身份证号:4****************3,涉事工
[2]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4.0.3:对拆除工程施工的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
及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3]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5.2.2:当采用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
并应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9
程工头。安全意识薄弱,未按要求组织施工作业,违章指挥,
在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需
拆除墙体背面巷道,导致被推倒的墙体砸中致死。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5]
和第五十七条
[6]
的规定,
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依法免予
追究。
2.吴*深,男,身份证号:4****************7,涉事
铲车驾驶人。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驾驶铲车将需拆除墙体
推倒,未落实安全作业规范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建议由香洲街道办事处按
规定处理。
3.黄*木,男,身份证号:4****************4,涉事工
程业主之一。将铺面改造工程发包给吴*洲施工队后,未尽
好督促提醒义务,建议由香洲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处理。
4.周*锦,男,身份证号:4****************5,涉事工
程业主之一。将铺面改造工程发包给吴*洲施工队后,未尽
好督促提醒义务,建议由香洲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处理。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一)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宣传管理工作成效。本起微
小装修改造工程事故,因组织混乱、违章指挥、野蛮施工等
系列因素导致,暴露出我区在微小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上存在
薄弱环节,相关个人施工队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不足、从业
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香洲街道和其他各镇(街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
道)、有关区直部门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针对本次事
故暴露出的小工程、大危险的情况,通过宣传教育、巡查检
查和安全告知等方式压实业主选任、过程督促提醒责任以及
施工队和作业人员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作业人员规范文明施
工自觉性。
(二)强化风险管理,提高拆墙作业安全水平。各类个
体施工队要树牢安全底线,严禁违章指挥、野蛮施工。实施
墙体拆除、结构改动等危险性作业前,应当结合现场实际制
定必要的拆除作业方案,强化工作交底和作业组织。拆墙作
业过程中,要落实警示围挡、人员清场、专人警戒等措施,
确保作业安全。有关业主要落实选任责任和督促提醒义务,
履行电气焊作业、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发包选任责任,并加
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督促提醒工作。
(三)完善工作指引,提高微小工程施工规范程度。近
年来,我区已发生多次自建房施工、房屋装修改造、地坪浇
筑等微小零星工程相关事故,然而我区在微小零星工程管理
上仍然主要依靠镇(街道)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机动巡查,未
形成相对成熟的指引机制。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向外地兄弟市
县学习借鉴,针对我区微小零星施工作业研究编制工作指
引,发挥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和镇(街道)干部队
伍的作用,建立起业主主动报备、镇村安全告知以及日常巡
查监督的工作机制,补齐工作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