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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两江校区(二期) “10·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6-03-09 if ("两江新区 ; if (size.length 5) $("#a1").parent().show(); 2025年10月7日,位于龙兴镇的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两江校区(二期)一工人在外脚手架上作业过程中坠落至地面,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5万元。接到事故报告后,原两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建设局、原渝北区公安分局等单位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原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了由原两江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两江新区办公室、建设局、总工会、原渝北区公安分局和垫江县人民政府等单位派人组成的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两江校区(二期)“10·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原两江新区纪工委监察室、原渝北区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经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两江校区(二期)“10·7”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劳务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if (hasFJ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