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网页版已转存 Word)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5 时 20 许, ** 乡白脸山村民宿旅游发展项目 1 名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掉入污水处理池,造成 1 人死亡。 2023 年 11 月 14 日,丘北县人民政府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应急局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住建局、 县农科局 、县文旅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 组成的 丘北县八道哨乡民宿旅游发展项目“ 11 · 14 ”事故调查组 (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 县纪委监委驻县应急管理局纪检组组长李会春同志、县检察院赵庆洪同志指导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询问有关当事人和分析论证,认定了事故性质。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丘北县 ** 乡民宿旅游发展项目位于丘北县 ** 乡 ** 村民委 ** 村小组,总占地面积 1700 ㎡,总建筑面积 2400 ㎡,总投资 1200 万元。 (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 建设单位。 丘北县 *** 乡人民政府。 2. 施工单位。 ( 1 )云南 **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该公司为丘北 ** 有限责任公司全额出资的国有企业,于 2020 年 03 月 16 日成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102*****8N ,法定代表人:何 * 翔,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 ( 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许可项目 : 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该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取得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 D353594622 ,有效期至 2026 年 04 月 02 日,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承接丘北县 ** 乡 ** 村等 9 个村乡村旅游民宿建设项目( EPC+0 )。 (三)合同签订情况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2023 年 10 月 18 日,丘北县 ** 乡人民政府与 ** 公司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GF-2020-0216 ,工程承包范围:( 1 )设计范围:完成“丘北县 ** 乡 ** 村等 9 个村乡村旅游民宿建设项目( EPC+0 )设计施工总承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主要内容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系统,屋面防水,雨污分流等,并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以及总图所涉及的规划完善及协调工作内容。( 2 )施工内容: 1. 建设建筑面积 2400 平方米乡村旅游民宿、文化展厅及培训中心。包含餐厅、客房等; 2. 进行主体室内简易装修,含门窗、地板、吊顶、卫浴、水电、消防等; 3. 进行院内道路场地硬化、铺装 200 平方米; 4. 院内空地绿化美化 700 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以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及招标人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内容为准。合同工期为: 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7 月 20 日。签约合同价:壹仟零陆拾肆万壹仟玖佰伍拾陆元捌角伍分( ¥10641956.85 元)。该项目目前处于场地平整阶段。 二、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情况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3 时 34 分许,吴 * 平、戚 * 祥、吴 * 平、杨 * 能到工地开始进行房屋拆除作业,吴 * 平和戚 * 祥在房屋上面拆除斜梁,杨 * 能和吴 * 平在房屋内拆除靠荷花池边的墙体, 13 时 45 分许,当拆除还剩下两线墙的时候,需要搬脚手架到另一边继续拆墙,吴 * 平发现地面不平,准备清理地面渣土当踩在污水处理池井口的木质盖板上时,盖板塌陷吴 * 平坠入污水处理池内。 (二)救援情况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3 时 46 分许,吴 * 平下到污水处理池内配合工友实施救援,于 13 时 55 分许 将吴 * 平救出,随即由 120 救护车送往丘北县医院进行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善后处理情况 2023 年 11 月 17 日, ** 公司 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死者家属捌拾贰万陆仟元整( ¥826000.00 元),目前死者家属情绪稳定。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 死者:吴 * 平,男,汉族, 1970 年生,身份证号: 5326261970******** ,户籍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 **** 村民委 ** 村小组。 (二)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 90 余万元。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吴 * 平踩在未覆盖严实的盖板上,盖板塌陷坠入污水处理池内溺水死亡。 (二)间接原因 ** 公司在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拆除前,未严格按照《丘北县八道哨乡 ** 村等 9 个村乡村旅游民宿建设项目( EPC+0 )建设项目拆除方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未发现事故发生点污水处理池的井口盖板不严实的事故隐患,未向从业人员告知;项目拆除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三)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 丘北县 ** 乡民宿旅游发展项目“ 11 · 14 ”亡人事故 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 公司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 责任制不全 ;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议由丘北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给予行政处罚 。 (二)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1. 何 * 翔, ** 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未督促 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议移交丘北县纪委监委进行处理。 2. 刘 * ,男,汉族, 19 94 年生,身份证号码: 532626 1994******** ,户籍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 * 镇 * 村民委 * 村小组,丘北县 ** 乡民宿旅游发展项目项目经理。建立健全本项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不全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不到位;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按照 JBJ147-2016 《建筑拆除安全技术规范》 2.0.2 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方案。建议由丘北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3. 王 * 东,男,汉族, 1991 年生,份证号码: 5326261991******** ,户籍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 * 镇 ** 大街 ** 号,丘北县 ** 乡民宿旅游发展项目安全员。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详不实;未发现事故发生点污水处理池的井口为木制盖板存在不严实的事故隐患,未向作业人员告知。建议由丘北县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防范 1. 履行安全法定责任。全县生产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依法实施分包转包,确保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受控。 2. 完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全县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并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加强对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和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的监管,在进行重大危险源关键节点施工时,要切实执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制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专职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履职。 3. 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全县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监理。尤其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施工 的监理 ,在进行重大危险源关键节点施工时,要切实执行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制度,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质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实施重大危险源旁站监理。 4.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该起事故的沉痛教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主要领导关于“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的安全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县级各相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以该起事故作为一次反面教材,在建筑施工领域进行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落实,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二)整改措施 1. 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危害性,坚决打击在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治理,一律依法依规按上限处罚;对违法违规行为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要重点整治,纳入“黑名单”管理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对屡禁不止、情节恶劣,触犯法律的有关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2. 加强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管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指令落实到位,坚决打击和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3.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此次事故再次 暴露出我县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吸取教训,严格监督管理,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大对建筑施工场地的隐患排查治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减少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