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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04时10分,石*龙驾驶云HD063*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文山市卧龙街道钟灵小区七路54号锦豪住吧门前路段时发生车辆碾压人员,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玖拾贰万柒仟柒佰伍拾肆元整(¥927754.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文山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3月3日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山大队、市总工会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文市政办发〔2025〕26号)。 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和综合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并针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组认定:文山卧龙“2·19”事故是一起因驾驶员醉酒驾驶导致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于1999年5月31日注册成立,成立之初共有营运出租车53辆,2011年通过合并开化、旅游、万能、劲达、正通等5家公司后共有营运出租车273辆,驾驶员400余人。文山**公司从组建时起,编制了严格的公司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建立严格执行制度的实施办法。 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21709894**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卧龙街道七花社区** 负责人:常*权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9年05月31日 营业期限:1999年05月31日至2039年05月30日 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客运;车辆维护、修理,住宿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三七种植、购销;农副产品、五金、日用百货、日用杂品销售;代办机动车检审、落户、转户,代办驾驶员证及检审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 其他证照情况: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滇交运管许可文山市字53262100**号;有效期:2022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15日;经营范围:城市巡游出租客运,发证机关:文山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发证时间:2007年6月28日。 (二)涉事车辆情况 车牌号码:云HD063*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所 有 人:石*忠 住 址: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 品牌型号:北京牌BJ7000C5DAK-BEV 使用性质:出租客运;道路运输证:滇交运管文山市字5326211253** 注册日期:2021-08-03 发证日期:2021-08-16 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08月31日;车辆情况:2024年8月19日到文山市交安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车辆技术等级为壹级。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NBSCC4H3L350** 发动机号码:AD51EL03101** 核定载人数:5人 总质量:1975kg,整备质量1600kg 车辆外廓尺寸:长4650mm、宽1820mm、高1510mm,发动机净功率160kW,轮胎规格215/50RI7,轴数2,轴距2670mm。 保险情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商业保险及驾乘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承保公司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文山中心支公司,保险单号分别为 6520508012024001 **、 6520508022024000 **、P435205C05240000730**。 (三)事故涉及人员情况 1.常*权:男,汉族,出生于1961年7月1日,公民身份号码:53262119610701**,住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开化镇开化北路**,系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黄*洲:男,壮族,生于1982年6月14日,公民身份号码:53262119820614**,住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县开化镇高登社区**,系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3.张*钢:男,回族,出生于1982年7月6日,公民身份号码:5323311982006**,住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彩云镇罗川村委会**,现居住地址:大景盛世**,系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员。 4.石*忠:男,汉族,生于1980年11月15日,公民身份号码:53262119801115**,住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县开华镇螺峰路**,系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云HD063*号出租车所有人。 5.石*龙:男,汉族,生于2000年6月4日,公民身份号码为:53262120000604**,住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沙坝北路100号**,持有证号为53262120000604**、档案编号为53260057**、准驾车型为“C1”类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编号为:53000020**,系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云HD063*号出租车驾驶员,2024年1月因犯帮信罪,被判处2年缓刑,属于开化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与石*忠是叔侄关系。 6.李*兵,男,彝族,生于1996年12月20日,公民身份号码为:53262119961220**,住址:云南省文山市秉烈乡倮家邑村民委倮家邑村**,其在此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 二、事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安全机构设置 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25年1月1日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文鸿办发〔2025〕4号”文件,任常*权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任黄*洲、张*钢、许*玲、朱*彬为安全员。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设置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人员职责,组长:常*权,副组长:黄*洲,成员:彭*兰、李*芬、张*钢、许*玲、朱*彬。 (二)事故发生单位制度建立情况 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建立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内含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行车中的服务操作规程、收车后的服务操作规程、出租车驾驶员服务禁忌)《营运车辆管理制度》《酒驾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驾驶员营运合同》《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车辆技术档案》《出租车监控合同书》《道路运输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预防机制建设》《出租车人、车资质隐患排查登记表》《GPS安全监控系统》《出租车辆保险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岗位操作规程清单》。 (三)事故发生单位事故防范措施和制度执行情况 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依法持有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与驾驶员签订有《驾驶员营运合同》《交通安全责任书》。该公司按月落实安全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行驶中的不安全因素—驾驶员的不安全因素等安全内容,公司的日常安全检查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有台账。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2月19日00时30分,石*龙驾驶云HD06399号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于壹然广场接到乘客李*雨,李*雨上车后说到文新小区接朋友马*珍。00时45分到达文新小区接到马*珍后,李*雨和马*珍邀请石*龙一起去吃宵夜。01时左右到达金石小区门口重庆三峡烤鱼店,石*龙、李*雨、马*珍一同到店里吃烤鱼,期间:马*珍邀约刀*飞、熊*、熊*等3人到店吃烤鱼。02时30分,宵夜结束,石*龙醉酒后(经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石*龙血液中的定量乙醇含量为152.36mg/100mL)驾驶云HD063*号小型轿车送刀*飞、熊*去攀枝花上寨后,返回烤鱼店接李*雨、马*珍、熊*,先送熊*到步行街" 酒别重逢 "酒吧,然后送李*雨、马*珍到钟灵小区宏盛酒店;04时10分,石*龙驾车以约9km/h的速度沿文山市卧龙街道钟灵小区七路自南向北方向行驶,在行驶至钟灵小区七路54号锦豪住吧门前路段时,与对向车辆会车过程中,其所驾车右前轮碾压、搓压拖移躺卧于路面上的李*兵,造成李*兵当场死亡。 四、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文山市卧龙街道钟灵小区七路54号锦豪住吧门前路段;地形为丘陵;道路类型为一般城市道路;路口、路段类型为普通路段;道路为南北走向,北至钟灵小区北三路,南至钟灵小区北二路;道路线形为平直;道路物理隔离为无隔离;路侧防护设施类型为无防护;交通信号方式为标线(事故路段处划有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宽5.03米,车行道东、西两侧为允许停车区,西侧停车区宽2.31米,东侧停车区宽2.35米。事故发生时,道路东西两侧停车区均有车辆停放);路面结构为水泥;路表情况为干燥;路面状况为路面完好;照明条件为夜间有路灯照明。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玖拾贰万柒仟柒佰伍拾肆元整(¥927754.00)。 六、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5年2月19日04时10分发生事故,石*龙04时11分拨打122报警电话。04时12分拨打120急救电话,04时13分拨打车主石*忠电话告知发生事故,然后拨打电话向开化街道司法所所长安*报告发生事故。 (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2025年2月19日04时21分文山市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开展现场警戒及勘验相关工作。04时23分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立即开展急救工作,经医护人员确认伤者已无生命体征后撤离事故现场。04时25分车主石*忠到达事故现场。05时50分将死者遗体运送往殡仪馆,06时20分解除警戒恢复通车。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石*龙与死者李*兵家属达成协议,先行赔偿丧葬费人民币伍万陆仟肆佰伍拾肆元整(¥56454.00),2025年2月21日死者遗体火化,2月25日进行安葬。至本事故调查结束,赔偿事宜未能处理终结。2025年5月16日上午石*龙到文山州交警支队申请复核事故认定报告。 (四)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交通警察等部门接到事故报告,立刻赶往事故现场相互配合,开展现场处置。 经评估,事故发生后,事故救援先期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事故应急处置到位,处置过程中未发生次生事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要求。 七、事故原因分析 本起事故直接原因是石*龙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注意观察了解道路交通状况,且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所致,具体如下:事故发生前,李*雨邀请石*龙吃宵夜并饮酒,要求其停运车辆,石*龙同意。宵夜结束后,石*龙从烤鱼店陆续驾车分别送同桌5人到攀枝花上寨、步行街“ 酒别重逢” 酒吧、钟灵小区宏盛酒店,期间未收取任何费用,故认为石*龙在事故发生时段已结束车辆营运工作,事故发生在工作场所但不在工作时间,属于私人用车行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155 号)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为实现某种生产、建设或者经营目的而进行的活动,包括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活动。”,该事故不属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事故,加之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履行到位,故该事故不能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本起事故间接原因是李*兵因醉酒在车行道内躺卧无人看护,具体如下:03时43分李*兵、王*冲、李*通、朱*翠4人在文山市炬隆万商汇潮辣火锅店聚餐后乘坐出租车到达锦豪住吧门前路段后,李*通、朱*翠将因醉酒无法正常行动的李*兵(经昆明锦康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兵血液中的定量乙醇含量为293.42mg/100mL)、王*冲搀扶下车后,李*兵、王*冲2人头南脚北躺卧于卧龙街道钟灵小区七路行车道东半幅路面内(李*兵躺卧于王*冲西侧),随后朱*翠离开现场并由李*通在现场路段看护躺卧在路面上的李*兵和王*冲。04时09分李*通因事离开李*兵、王*冲躺卧位置,导致无人看护李*兵和王*冲,提醒、警示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安全。 八、事故防范措施 针对文山卧龙“2·19”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是深刻的,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减少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调查组特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和建议: (一)文山**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要深刻吸取本起事故的惨痛教训,总结经验,认真落实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各层级、各岗位安全责任要落实到位。加强驾驶员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宣传醉酒驾驶的交通安全隐患、危害后果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要深刻吸取本起事故的惨痛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加大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合理调整勤务安排,打破常规执法时间和地点,增加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的警力部署,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逢疑必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文山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文山大队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公共交通、出租、货运物流、网约车、代驾行业强化监管,建立完备 的职业准入 门槛和退出机制。要求相关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对有醉酒驾驶记录的人员限制进入相关行业 ,形成行业规范。 (四)文山市司法局深刻吸取本起事故的惨痛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要强化沟通交流与隐患排查,加强与矫正人员的沟通,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及时掌握心理变化,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贴近思想进行心理矫治,贴近矫正人员思想开展心理矫治,引导其放下包袱,克服负面情绪,培养积极心理状态,防止二次犯罪。 (五)卧龙街道要强化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对辖区开展交通安全讲座和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展示醉驾事故案例展板,将醉驾危害宣传到每一个角落,让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生命意识、责任意识深入人心,坚决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