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达国际25#楼地下室装修工程“9·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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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 关怀版 袁州区政府网 $ ) jQuery.fn.size = ) 索引号: 333006806G/2021-0106691 发布机构: 宜春市袁州区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公开范围: 分类: 润达国际25#楼地下室装修工程“9·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字号:【大中小】 相关稿件 $('#share-1').share(); 2021年9月4日上午11时20分,润达国际25#楼地下室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袁州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纪委监委、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勘察施工现场,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形成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2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泸州北路669号-5商务楼1-5层,法定代表人:吕元庆,营业期限2015年5月12日至长期,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承包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xxxxxx3822。 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棚改项目润达国际25#楼于8月份通过了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为做好后续工作,9月初由工程经理利超联系刘勇找来谢碧亮、吴敏等3人在地下室悬挂“安全出口”等指示牌。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9月4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临时工人吴敏在润达国际25#楼地下室挂完指示牌后从7挡人字木爬梯上第四梯下到第三梯时,脚踩空摔到地面,当时正面眉心处出血,11时25分与吴敏一同做事的临时工人谢碧亮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人员11时30分赶到现场抢救,于11时40分左右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二)事故信息及前期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谢碧亮立即拨打“120”救援电话,同时拨打刘勇电话告知出事了,“120”急救人员11时30分赶到现场抢救,于11时40分左右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刘勇于13时左右赶到现场,随即告知了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经理利超,利超得知消息后立即通知公司副总文钱安出事了,之后利超赶到事故现场,到现场时“110”人员赶到并进行现场调查,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配合“110”人员进行调查。 (三)事故信息报送情况 事故发生后,2021年9月4日15时40分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文钱安向袁州区住建局报告事故,2021年9月4日16时25分袁州区住建局向袁州区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接到事故信息后,袁州区应急管理局先后向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和袁州区委办、区政府办报告该事故。 三、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一)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吴敏,1982年3月出生,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聘用的临时作业人员。 (二)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左右。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对调查取证的材料进行了综合分析,认定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如下: (一)直接原因 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聘用的临时工人吴敏在润达国际25#楼地下室挂完指示牌后从7挡人字木爬梯上第四梯下到第三梯时踩空摔落地面致死。 (二)间接原因 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是安全培训不到位。未对临时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现场管理不到位。现场作业时无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管。 (三)事故性质认定 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由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施工人员操作失误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本事故属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的规定,对该事故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处肆拾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2.文钱安,男,1972年生,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润达国际棚改项目主要负责人。未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管理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对其处贰万壹仟陆佰元人民币的罚款(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2020年收入为54000元)。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宜春中新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认真汲取“9·4”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一是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二是要全面开展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润达国际25#楼地下室装修工程 “9·4”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首页 网站导航 使用帮助 隐私声明 网站声明 联系电话:0795-3222269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9020003 备案编号:赣ICP备05010765号-1 赣公网安备 36090202000056号 主办单位:袁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袁州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