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鹿城双屿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08地块“4·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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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鹿城双屿仰双片区双岙单元A-08地块“4·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已经鹿城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温鹿政发〔2024〕7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调查报告》第三项“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第四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要求,及时做好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工作,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于2024年10月20日前报送我局备案。附件:调查报告.pdf 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