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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灵宝澜风足疗店“5·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6-05-02 等级:较大事故 类型: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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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灵宝澜风足疗店“5·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9311
抓取时间:2026-10-17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三门峡灵宝澜风足疗店
发生时间
2026-05-02 00:00:00
涉事单位
三门峡灵宝澜风足疗店
事故类型
火灾
事故等级
较大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商贸
死亡人数
6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813.7
行政区域
中国,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二、事故概况
2026年5月2日6时20分许,三门峡灵宝市澜风足疗店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13.7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1.澜风足疗店。灵宝市澜风足疗店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郭某南,经营范围为足浴服务,属于沐浴行业。其前身为澜月养生馆,2023年12月注册;2025年3月,变更为灵宝沐栖养生馆2025年7月,变更为灵宝市沐西养生馆;2025年12月,变更为澜风足疗店。除经营者外有员工8人。
(1)场所情况。澜风足疗店位于金都首府3号楼(一类高层住宅,地上 22 层,地下1层)临街102号、103号商铺,经营场所上下共两层,实际面积591平方米(不动产权登记面积 540.4平方米)。其中一层面积251平方米,设有门厅包间5间、盥洗间1间、供水设备间1间,一层东南部有一部楼梯通向二层,西北部和东南部各设置1个安全出口直通室外(见图1)。二层面积340平方米,设有包间6间、员工宿舍3间。
(2)装修改造情况。2014年6月,业主购买3号楼102号、103 号商铺。购房时,102号、103号商铺无分户墙。装修时,拆除两间商铺原楼梯,在103号商铺内东南部新设置一部敞开楼梯。
2024年1月,梁某前[承租后,作为足疗店使用,进行分隔房间、添置家具等装饰装修。
(3)消防设施及器材配备情况。澜风足疗店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设施等,配有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2.金都首府小区。灵宝市金都首府小区位于三门峡灵宝市尹庄镇鼎湖路,共5栋楼,1-3号楼为高层住宅,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22层,地下1层;其余2栋为多层公共建筑。
该小区办理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设施等。消防控制室设在小区北侧地下车库出口处。
3.河南锦祥盛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锦祥盛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祥盛物业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6日。2022年3月,锦祥盛物业公司承接金都首府小区住宅及商业部分物业管理,负责住宅及商业部分共用消防设施管理和消防控制室值班;2023年,将金都首府小区物业服务转包给自然人张某负责。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5月1日(农历三月十五)21时 05 分,澜风足疗店合伙人梁某前到店后,用打火机点燃2根蜡烛,并摆放水果食品、燃香祈福。22时16分,梁某前离开风足疗店。蜡烛始终无人将其熄灭。
5月2日6时20分许,祈福台西侧放置的蜡烛燃烧至低于台基护栏处,导致台基护栏起火,随后引燃祈福台上放置的可燃物和祈福台本体。火势从西南墙角迅速向上蔓延,引燃墙面木质装修材料和屋顶聚氨酯装饰条,高温烟气沿屋顶迅速蔓延至各区域。火灾发生时,澜风足疗店内共有6名顾客(一层4人、二层2人)和5名员工(均在二层)正在休息,其中5名员工通过-层999宿舍南侧窗户逃生至室外遮雨棚上。
(二)事故救援情况
5月2日6时30分,路人发现澜风足疗店冒烟,拨打 119 报警。三门峡市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后,立即调派灵宝市2个消防救援站共6辆消防车、32名指战员到场处置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6时34分,消防救援力量到场,立即展开灭火救援行动,在建筑南侧遮雨棚处营救5名逃生人员,同步组织搜救室内被困人员,6时56分,明火被扑灭。8时20分救援行动结束,先后搜救出6名被困人员(送医救治无效死亡)接报火情后,三门峡市、灵宝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指挥部,组织消防、应急管理、公安、卫生健康、燃气等部门开展人员搜救、医疗保障等工作,同步开展善后处置工作。省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主要负责同志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
事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应迅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调派力量开展救援,现场应急处置有效,全力营救遇险人员,没有发生次生事故灾害。
事故造成6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813.7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一)起火原因。综合调查询问、现场勘验、视频分析、检验鉴定、实验验证以及专家意见,排除放火、电气、吸烟、自燃等因素,认定事故直接原因系一层门厅祈福台上燃烧的蜡烛引燃紧邻的塑料部件起火,进而引燃祈福合以及墙面、顶棚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蔓延成灾。
(二)火灾蔓延扩大原因。一是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加剧火势蔓延。澜风足疗店大量使用木质材料装修装饰,室内多处放置沙发、桌椅等软装家具,窗户、隔断搭设织物窗帘、纱帘,火灾荷载大;尤其吊顶采用的聚氨酯装饰条,受高温烟气作用极易剧烈燃烧。祈福台起火后,火焰沿前厅西南墙角向上蔓延,引燃木质墙面和吊顶上的聚氨酯装饰条,加剧火势蔓延扩大,继而引燃沙发、共享充电柜、室内装饰陈设等其他可燃物品,形成立体燃烧二是发现迟报警晚导致火灾失控。火灾发生时,一层区域无人值守,对仍在燃烧的蜡烛无人看护,起火后未及时发现,未及时报警,未及时处置。同时,澜风足疗店与所在的金都首府小区共用消防控制室,火灾发生时,虽然有感烟火灾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但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在岗值守,未能及时有效处置。
(三)人员伤亡原因。一是有毒烟气致命性强。澜风足疗店吊顶的聚氨酯装饰条、大厅和走道内放置的沙发皮革材料以及装饰墙壁的木质板材等装饰装修材料,燃烧产生一氧化碳、氰化氢、溴化氢、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烟气,6名遇难人员均符合一氧化碳中毒致死特征。二是烟气迅速蔓延导致逃生受阻。澜风足疗店一层、二层吊顶上方均为贯通空间,并布设有连通各房间的通风和空调管道,一层与二层之间仅有一部疏散楼梯,有毒烟气通过吊顶空间、通风管道、楼梯间迅速充满足疗店公共区域及包间导致人员无法安全逃生。加之6名遇难顾客在火灾发生前均曾饮酒,未能及时察觉、发现初期火情。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有关企业
(1)澜风足疗店。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明火使用缺乏管控,未落实巡查要求,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火情,未组织疏散逃生。经营场所内部装修装饰违规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二层疏散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8],未申报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四,未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违规经营、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未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存在事实上的容留顾客住宿行为。
(2)锦祥盛物业公司。违规将金都首府小区物业服务转包给自然人张某,未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制度,消防控制室日常未按规定值班,谎报整改结果,事发时无人值守,消防控制系统警报无人处置:对金都首府小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
2.有关部门
(1)灵宝市商务局。行业管理职责落实不全面,未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沐浴等行业纳入管理范围,对澜风足疗店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失管。
(2)灵宝市消防救援局(灵宝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排查确定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全面,指导尹庄派出所规范消防安全检查不到位。
(3)尹庄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不细致,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不到位。
(4)灵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澜风足疗店室内改造装修工程问题失察,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3.属地党委、政府
(1)尹庄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不深入,督促隐患整改不闭环。
(2)灵宝市。属地管理责任压得不实,对有关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监督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调查认定:三门峡灵宝澜风足疗店“5·2”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未及时熄灭祈福使用的蜡烛引燃周边可燃物,经营方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经营,未按规定巡查,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火情,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履职不到位而导致的责任事故。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1.郭某南,澜风足疗店经营者,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2.李某强,澜风足疗店合伙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3.梁某前,澜风足疗店合伙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4.苏某南,澜风足疗店合伙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5.张某,锦祥盛物业公司金都首府小区物业负责人,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二)有关公职人员
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由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处理。
(三)行政处罚
建议由灵宝市消防救援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分别对澜风足疗店、锦祥盛物业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建议灵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对锦祥盛物业公司进行处理。
(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守住守牢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及时督促、协调和推动重大消防事项落实。市级政府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按照领域归口业务相近原则和具体特点,通过地方立法、制定职责清单等形式确定各类服务业经营性场所和新产业、新业态行业监管职责。
(二)切实强化行业部门职责,补齐行业管理短板。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前出一步履行责任。行业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过程中,发现违规留宿、超时经营、违规装修改造、改变使用性质等问题,要及时抄告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商务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履责,切实抓好商贸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各类新兴业态场所,明确相关行政许可条件和标准规范,防止失控漏管。
(三)紧盯重点环节管控,协同清除监管盲区。要以服务业经营性场所“除火患保平安”攻坚行动为抓手,全力整治未经许可擅自营业或扩大经营范围、违规使用明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或容留顾客住宿、未按规定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不达标等突出隐患问题。相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依职责加强相关服务业场所设立开办和日常经营审批、监管,加大对各类服务业经营性场所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落实“五个一批”工作要求,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制度,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消防部门要加大对服务业经营性场所“双随机”抽查频次,督促单位从严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致灾因素、疏散逃生、预案演练等关键环节管控。
(四)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严规范服务业经营性场所火源电源管理,健全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营业期间每2小时巡查、营业结束时消除遗留火种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等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室内违规使用明火。要打通“生命通道”,确保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数量和形式符合安全要求,拆除影响救援和逃生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严禁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或容留顾客住宿。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强商铺装修、共用设施、疏散通道等日常巡查,发现装修施工停用设施、占堵通道等突出问题的,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属于重点单位界定范围内的各类场所,要主动向相关部门申报,落实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
(五)健全基层消防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工作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补齐基层消防安全短板。市、县级政府要推动乡镇街道充实基层消防专业力量强化人才、装备、专业培训、业务指导等方面保障。乡镇(街道)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一队一中心”和网格作用,用好乡镇(街道)消防赋权执法权限,加强业务指导和规范办案抓好赋权执法事项落地执行。要健全协同治理机制,推动“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扁平化、简单化、程序化,完善隐患发现报送、分办移交、查处反馈等制度,健全“基层排查-部门整治-复查销号”闭环管理模式。要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隐患监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六)强化宣传教育培训,靶向提升群众应急避险能力。要深化常识性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现场宣讲等方式,普及焚香点烛、燃点蚊香等用火安全常识,农历“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运用“乡村大喇叭”等形式进行警示提醒。要开展警示性教育,抓住火源电源管理、装修装饰、安全疏散等关键环节,以案说法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广泛宣讲火灾责任和教训,形成警示震慑。要开展实操性培训,督促服务业经营性场所结合建筑特点业态布局、留宿值守等实际,突出场所负责人、管理人员、电工、厨师、保安等重点岗位,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实战化应急演练,落实夜间专人值班巡查制度,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一曝光六公开三倒逼”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监督等手段,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