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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兴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9”物体打击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4-07-09 等级:一般事故 类型:物体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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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兴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9”物体打击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9041
抓取时间:2026-10-17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169街坊4/2丘海通大厦工程项目工地
发生时间
2024-07-09 00:00:00
涉事单位
上海兴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物体打击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筑施工
受伤人数
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2.42809
行政区域
中国,上海,上海市,黄浦区
详细时间
21:10:00
二、事故概况
2024年7月9日21时10分许,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169街坊4/2丘海通大厦工程项目工地,工人在关闭铁门时,铁门倒下砸到一名路人,构成重伤。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业主方:上海惟泰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惟泰置业),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XXX号X层,法定代表人:金雷。
2、施工总包方:上海建工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二建),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XX号X楼X座,法定代表人:陈新。
3、施工分包方:上海兴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卫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宏海公路XXX号X幢XXX室(上海庙镇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王春雨。兴卫公司具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编号:D23XXXX05)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沪JZ安许证字〔2017〕16XX12),均在法定有效期内。
(二)相关单位合同关系:
惟泰置业与建工二建签订总承包合同,委托建工二建实施海通大厦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从2021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28日,合同于2021年9月8日签订。
建工二建与兴卫公司签订土(石)方开挖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委托兴卫公司实施土(石)方开挖工程,合同工期从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9月28日,合同于2024年2月17日签订。兴卫公司于2024年7月2日任命王振为“海通大厦土(石)方开挖工程专业分包工程”的项目经理。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7月9日20时50分许,因后续工作需要,兴卫公司派徐振飞等2名工人用板车将挖掘机运进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169街坊4/2丘海通大厦工程项目工地并卸下,在该作业过程中撞断了工地大门的限位;21时10分许,完成工作任务的徐振飞关闭工地移动式大门时,大门倾倒砸到一名路人。徐振飞与过路行人将伤者拉出并拨打了120后,伤者第一时间被送往长征医院救治。
(二)事故救援情况
暂无内容
事故造成1人重伤。
伤者基本情况:李X,女,江苏省泗阳县人,身份证号:321XXXXXXXXX527,经入院诊断为左肘尺骨鹰嘴骨折。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已构成重伤。
本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24280.93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兴卫公司的工人在工地大门口用板车将挖掘机运进海通大厦工程项目工地并卸下时未尽施工作业对附近设施安全注意义务,撞断大门限位装置,施工结束后,又未对工地现场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就直接关闭工地大门,导致在关闭工地移动式大门时,限位装置在作业时被撞断的大门倾倒砸到一名路人。
(二)事故间接原因
兴卫公司海通大厦项目经理王振在事前对作业的员工仅进行口头教育,没有对较大型机械进场安全注意事项做针对性的教育交底,导致工人完成作业后,未对工地现场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就直接关闭工地大门,大门倾倒发生事故;事发时现场没有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到场,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大门限位装置在作业时损坏的安全隐患。
(三)事故性质
该起一人重伤事故定性为一般等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兴卫公司海通大厦项目经理王振在事前对作业的员工仅进行口头教育,没有对较大型机械进场安全注意事项做针对性的教育交底,导致工人在工地大门口用板车将挖掘机运进海通大厦工程项目工地并卸下时未尽施工作业对附近设施安全注意义务,撞断大门限位装置,施工结束后,又未对工地现场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就直接关闭工地大门,大门倾倒发生事故;事发时现场没有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到场,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大门限位装置在作业时损坏的安全隐患。
兴卫公司“海通大厦土(石)方开挖工程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王振应对本起重伤事故的发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兴卫公司应按照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将相关情况一并报黄浦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相关事故发生单位应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兴卫公司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实施的每一个施工作业项目,必须充分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对现场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落实有效管控施工作业安全风险的措施;二是要加强对相关施工作业人员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落实施工项目作业负责人和现场监护人的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现场安全监管,消除安全生产疏漏和盲点,认真落实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作业行为,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