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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巴黎春天(淮海店)“12·21”自动扶梯伤人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3-12-21 等级:一般事故 类型:其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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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黄浦区巴黎春天(淮海店)“12·21”自动扶梯伤人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9044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巴黎春天(淮海店)
发生时间
2023-12-21 00:00:00
涉事单位
新世界百货集团上海汇美百货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其他伤害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特种设备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商贸
受伤人数
2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20
行政区域
中国,上海,上海市,黄浦区
二、事故概况
2023年12月21日上午10时13分左右,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巴黎春天(淮海店)(地址:淮海中路939号)内,地下B2至B1层1台上行的自动扶梯上3名乘客向后摔倒,其中2名乘客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本次事故的等级为一般事故。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事故电梯的使用单位是新世界百货集团上海汇美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美百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295126766,法定代表人:谢惠芳,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939号-949号,店招名称:巴黎春天(淮海店)。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事故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是上海阿尔法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法电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6317624580,法定代表人:陆轶凡。阿尔法电梯持有编号为TS3331B99-2025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3月24日,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等,可以从事自动扶梯维保。
(三)发生事故设备的情况
事故电梯为自动扶梯,位于汇美百货(淮海中路939号)地下B2至B1层,由中国迅达电梯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制造出厂(该公司已于2004年09月09日更名为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达电梯”),设备代码为35003101032006040156,电梯型号为S9300,控制柜编号为CS30014,额定速度为0.50m/s,提升高度为3.70m,梯级宽度为1000mm,倾斜角度为35°。
截至事故发生时,最后一次定期检验日期为2023年1月9日,检验机构为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为TNSH712023000699,检验结论为合格,检验有效期至2024年1月。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12月21日上午10时13分,汇美百货(淮海中路939号)内,徐某某、严某某、黄某某三人一同搭乘从B2至B1层的事故自动扶梯上行。徐某某搀扶着严某某站在同一梯级上,徐某某右手握住右侧扶手带,黄某某间隔一个梯级站在后方,右手握在右侧扶手带上。在上行过程中,黄某某在自动扶梯上后仰摔倒,随后严某某、徐某某相继后仰摔倒。商场工作人员沈某某发现后按下急停按钮,自动扶梯停止运行。
(二)事故救援情况
根据事故扶梯上、下出口处的监控视频和对事故扶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相关人员的询问记录,事故的应急救援情况如下:2023年12月21日上午,10时13分,商场工作人员沈某某在现场发现有三名乘客在自动扶梯上摔倒,立即按下自动扶梯急停按钮,后与他人一起扶起摔倒的乘客在自动扶梯旁的椅子上暂时休息,并将现场情况逐级上报公司领导。接到汇报后,汇美百货助理经理许某、工程部经理宋某某等人赶到现场处置,将伤者送往徐汇区中心医院。
10时32分,三名摔倒的乘客被送至徐汇区中心医院,期间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黄某某轻微皮外伤随后自行离开医院,严某某、徐某某住院接受治疗。
10时36分,宋某某通知阿尔法电梯维保人员,要求其赶往现场检修电梯。
11时42分,阿尔法电梯维保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在自动扶梯进出口摆放防护围栏,对事故自动扶梯进行检查。
本次事故造成两人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总计20余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在事故发生时,事故自动扶梯右侧扶手带压带张紧装置的调节长度和扶手带在两个相邻支撑滚轮之间的最大悬垂挠度均不符合自动扶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造成该自动扶梯在运行过程中右侧扶手带驱动力不足、运行速度低于梯级运行速度,导致乘客身体失去平衡而后仰摔倒,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事故自动扶梯的维保单位阿尔法电梯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和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对自动扶梯开展维护保养,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自动扶梯右侧扶手带与梯级运行不同步的安全隐患;事故自动扶梯的使用单位汇美百货的日常巡查不到位,对维保单位的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自动扶梯扶手带的异常状态和有效监督维保单位的维保过程,两者的失职是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上海市黄浦区巴黎春天(淮海店)“12·21”自动扶梯伤人事故是一起因为维护保养不到位和日常管理不善,使事故自动扶梯处于不安全运行状态,造成两人重伤的特种设备责任事故。
(一)事故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1.上海阿尔法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阿尔法电梯未严格履行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尽的职责,是导致事故自动扶梯处于不安全运行状态的主要原因,应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议由发证机关对阿尔法电梯加强证后监管,着重对其技术能力方面进行针对性考核。
2.新世界百货集团上海汇美百货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次要责任。汇美百货作为事故自动扶梯使用单位,未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是导致事故自动扶梯扶手带安全隐患未能被及时发现和消除的次要原因,应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次要责任。建议由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相关责任人员的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陆轶凡作为上海阿尔法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依法有效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陆轶凡进行处理。
(一)切实提升电梯维保环节质量
上海阿尔法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应进一步提升遵章守规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维保作业指导书;要做好事故警示教育,加强对维保人员的职业培训和教育,尤其对电梯制造单位专项技术要求的教育培训,提升现场维保工作质量;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在维保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确保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二)严格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新世界百货集团上海汇美百货有限公司应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学习,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加强对电梯的日常巡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力度,完善电梯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