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朝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12”其他伤害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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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朝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12”其他伤害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9043 抓取时间:2026-10-17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黃陂南路XXX号中海环宇荟BXXX-X小小集渔店铺内 发生时间 2024-06-12 00:00:00 涉事单位 上海朝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其他伤害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筑施工 受伤人数 1 行政区域 中国,上海,上海市,黄浦区 详细时间 23:40:00 二、事故概况 2024年6月12日23时40分,在上海市黄浦区黃陂南路XXX号中海环宇荟BXXX-X小小集渔店铺内,上海朝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工人在开线槽时,不慎从木制人字梯摔落,构成重伤。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业主方:上海仲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牛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黃陂南路XXX弄X号地下一层BXXX-X,法定代表人:姜燕平。 2、施工方:上海朝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勃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梅林路XXX号XX幢AXXX室,法定代表人:匡成钢。朝勃公司具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编号:DXXXXXXXX)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沪JZ安许证字〔XXXX〕XXXXX),均在法定有效期内。 (二)相关单位合同关系: 仲牛公司与朝勃公司签订中海环宇荟小小集渔施工合同,委托朝勃公司实施中海环宇荟小小集渔内装工程项目,工程内容涉及室内外装饰装修、空调风水系统管道设备安装及调试、电气工程安装及调试、给排水安装及调试等,工期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 朝勃公司环宇荟小小集渔项目负责人郝峰于2024年5月28日与包工头王健华签订水电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书,由王健华承包小小集渔内装工程的水电安装,包干价XXXXX元。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6月12日22时许,承包上海市黄浦区黃陂南路XXX号中海环宇荟BXXX-X小小集渔内装工程水电安装的王健华通过长期合作的个人朱永晖,临时雇佣工人王红到工地开线槽。23时40分,王红在开线槽时从1.8米高的木制人字梯上摔落,事发后王红被送瑞金医院救治。 (二)事故救援情况 暂无内容 事故造成1人受伤。 伤者基本情况:王某,男,云南省昭通市人,身份证号:532xxxxxxxx134,经医院诊断为左侧肘关节粉碎性骨折、左侧股骨干骨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影像诊断报告:601xxx055)。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王红的伤势程度已达到重伤标准。 本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待评估(事故单位处罚金额待认定、伤者后续康复治疗赔偿费用待估算) (一)事故直接原因 伤者王红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现场施工作业基本安全常识,登高作业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规范的简易木质人字梯,且登梯作业时又未佩戴安全帽和未系安全绳,导致自己在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状态从梯子上摔落。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朝勃公司在工程施工中途叫王红来工地现场开线槽,系临时招录作业人员,无任何劳务用工手续,项目负责人郝峰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岗前安全交底就安排上岗施工作业。 2、朝勃公司未配置提供符合安全标准规范登高作业器具,导致作业人员现场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自制木质人字梯登高作业酿成事故。 3、朝勃公司项目负责人郝峰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和未系安全绳等劳防用品、登高作业方式不符合施工作业安全规范等违章作业行为。 综上:朝勃公司作为仲牛公司环宇荟小小集渔项目的实际施工单位,其项目负责人郝峰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器具的配置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失控是导致该起重伤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三)事故性质 该起一人重伤事故定性为一般等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伤者王某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现场施工作业基本安全常识,登高作业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规范的简易木质人字梯,且登梯作业时又未佩戴安全帽和未系安全绳,导致自己在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的状态从梯子上摔落,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因属于作业时疏忽大意,且已造成身体较严重伤害,建议免于追究事故责任,但用人单位应事后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朝勃公司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朝勃公司作为仲牛公司环宇荟小小集渔项目的实际施工单位,其项目负责人郝峰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器具的配置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失控是导致该起重伤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朝勃公司环宇荟小小集渔项目负责人郝峰未有效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在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方面存有疏漏,应对本起重伤事故的发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朝勃公司应按照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将相关情况一并报黄浦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应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朝勃公司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劳务招录用工工作机制,每一名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应落实有针对性的、完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岗前安全交底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应认真落实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切实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把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保证每一个作业工序都配置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设施设备和工作器具,确保作业人员按照安全合规的程序规范进行施工作业,绝不容许出现任何安全生产疏漏和盲点,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