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23”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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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23”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9040 抓取时间:2026-10-17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88号外滩SOHO 发生时间 2024-07-23 00:00:00 涉事单位 上海申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筑施工 受伤人数 1 行政区域 中国,上海,上海市,黄浦区 详细时间 09:30:00 二、事故概况 2024年7月25日,黄浦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信访举报,2024年7月23日9时30分许,在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88号外滩SOHO,上海申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名墙面清洗工人从D栋顶楼3米高平台掉落到顶楼地面,构成重伤。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业主方:上海鼎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鼎鼎房地产),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XX号XX层(名义楼层XX层),法定代表人:潘石屹。 2、物业管理方: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第六分公司(以下简称搜厚六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XX号XX层,法定代表人:徐晋。 3、外墙清洗方:上海申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鄂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XXX号XXX室,法定代表人:陈敦银。申鄂公司具有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核发的建构筑物内外清洗保洁一级资质(编号:JG20XXXX19)和高空外墙清洗服务企业国家一级资质证书(编号:GZ202XXXXX192),均在法定有效期内。 (二)相关单位合同关系: 鼎鼎房地产与搜厚六公司于2023年11月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委托搜厚六公司提供包含“物业共用部位、物业共同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等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合同在有效期内。 搜厚六公司与申鄂公司于2024年4月签订2024-2026年度外滩SOHO外墙清洗服务合同,委托申鄂公司提供外墙清洗服务,合同在有效期内。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7月23日9时30分许,申鄂公司在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88号外滩SOHO开展外墙清洗作业,作业人员岑X(伤者)在D栋顶楼3米高平台帮冲洗墙面的员工拉动水管时,由于用力过猛导致踩在脚下的网罩移动,同时其安全带未挂扣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导致网罩和人一起掉落地面,事发后岑X被送同济医院救治。 (二)事故救援情况 暂无内容 事故造成1人受伤。 伤者基本情况:岑X,男,贵州省龙里县人,身份证号:522XXXXXXXXX514,经医院诊断为左侧髋臼及耻骨下支粉碎性骨折,累及左侧髂骨。(上海市同济医院放射诊断报告:FS00485123)。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岑X的伤势程度已达到重伤标准。 本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待评估(事故单位处罚金额待认定、伤者后续康复治疗赔偿费用待估算) (一)事故直接原因 伤者岑X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未充分判别现场安全带固定点不牢固的风险,未将安全带挂扣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冒险作业导致自己自己从3米高平台摔落。 (二)事故间接原因 事发当天申鄂公司外滩SOHO外立面幕墙清洗项目负责人杨必云组织开展了安全教育岗前培训技术交底,但未对现场安全风险判别及登高作业安全事项做针对性的教育,导致岑X未将安全带挂扣在安全可靠的位置且在作业前未对现场充分检查,在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方面存有疏漏。 (三)事故性质 该起一人重伤事故定性为一般等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伤者岑X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未充分判别现场安全带固定点不牢固的风险,未将安全带挂扣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冒险作业导致自己自己从3米高平台摔落,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因属于作业时疏忽大意,且已造成身体较严重伤害,建议免于追究事故责任,但用人单位应事后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申鄂公司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申鄂公司作为搜厚六公司外滩SOHO外墙清洗服务项目的实际施工单位,其外滩SOHO外立面幕墙清洗项目负责人杨必云未对作业人员就现场安全风险判别及登高作业安全事项做针对性的教育且作业前未对现场充分检查是导致该起重伤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申鄂公司外滩SOHO外立面幕墙清洗项目负责人杨必云未有效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在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方面存有疏漏,应对本起重伤事故的发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申鄂公司应按照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将相关情况一并报黄浦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应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申鄂公司应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作业现场巡视,制定详细的安全员巡视职责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作业人员个人防护装备穿戴情况、作业区域安全标识设置、作业平台稳固性、安全绳(网)等防护设施的有效性等。二是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对作业入员进行全方位且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重点强调高空作业的特殊风险、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互救方法等。三是要规范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确保为每位高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并定期检查安全带的完好性,包括织带、扣环、D型环等部件的磨损和损坏情况,制定安全带使用规范,明确安全带的正确穿戴方法、系挂位置(如高挂低用原则)、避免锐物切割等注意事项,绝不容许出现任何安全生产疏漏和盲点,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