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2025.8.14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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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2025.8.14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8527 抓取时间:2026-10-17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950号三楼食堂内 发生时间 2025-08-14 00:00:00 涉事单位 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触电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筑施工 死亡人数 1 行政区域 中国,上海,上海市,闵行区 详细时间 10:13:00 二、事故概况 2025年8月14日10时13分,闵行区江川东路950号三楼食堂内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涉及单位基本情况 1.业主单位 上海市闵行中学,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950号;法定代表人:乔慧芳;业务范围:高中学历教育。 2.施工单位 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汉路979号2楼;法定代表人:谈论;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公司于2001年3月2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 (二)合同签订及约定情况 2025年6月6日,上海市闵行中学、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共同签订《校舍修缮工程施工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根据合同约定,由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承揽闵行区江川东路950号闵行中学食堂维修工程;根据协议约定,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合同、协议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8月4日止(实际以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止)。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8月14日10时许,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王诗林、陈小佐(均未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根据公司作业安排至闵行中学(江川东路950号)食堂三楼进行电源插座加装作业。两人到达上址后,因现场缺少安装材料,王诗林遂下楼拿材料,留在现场的陈小佐自行将人字梯放于三楼食堂北侧中部,登上该人字梯将顶部吊顶处铝制装饰条拆除,后其坐于该人字梯顶部,上半身探入吊顶内。10时13分,正在该食堂东侧进行窗户修理的吴光露突然听到陈小佐发出叫声即跑上前查看,发现陈小佐左手搭在吊顶内电线上,并伴有电击声响,吴当即踢倒该人字梯,陈随着倒落的人字梯滑落地面。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吴光露即拨打120求救。120急救车到达后即将陈送往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后陈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总体反应迅速,上报及时、措施得当,未发生次生灾害。 事故造成1人死亡。 陈小佐,男,44岁,公民身份号码略,安徽人。根据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陈死亡原因系电击伤。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陈小佐未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未断电且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二)事故间接原因 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安排未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作业,未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及时发现、制止作业人员违规作业行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上海闵行“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2025.8.14触电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不予追究责任 陈小佐,男,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辅助工,未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未断电且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鉴于其在本起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二)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王银,男,63岁,公民身份号码略,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未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制止作业人员的违规作业行为。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区应急局依法对王银进行处理。 (三)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安排未持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作业,未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及时发现、制止作业人员违规作业行为。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区应急局依法对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上海波涛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排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