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2024.8.25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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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2024.8.25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8543 抓取时间:2026-10-17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00号内泵房安装现场 发生时间 2024-08-25 00:00:00 涉事单位 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筑施工 受伤人数 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31 行政区域 中国,上海,上海市,闵行区 详细时间 09:50:00 二、事故概况 2024年8月25日9时50分许,闵行区都会路100号内泵房安装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重伤。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涉及单位基本情况 1.业主单位 上海铭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闵行区常青-北桥工业园区M0-8;法定代表人:程新贵;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公司于2002年12月12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五金产品制造等,现经营地址:闵行区都会路100号 2.采购服务单位 浙江合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注册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西城街道九铃西路1015号三楼(自主申报);法定代表人:王思琦;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独资)。该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室内环境检测、工程管理服务等。 3.供货单位 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江南龙域天城14幢1单元602室;法定代表人:胡超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该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不锈钢水箱、五金工具销售等。 4.安装方 吴义,自然人,男,41岁,贵州人,无特殊身份。 (二)合同签订情况 1.2024年8月10日,上海铭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合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签订《委托服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上海铭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合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采购不锈钢泵房。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浙江合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与供货方签署《采购合同》止。 2.2024年8月16日,浙江合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与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安装合同》(该合同未设定期限)。根据合同约定,由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向浙江合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供货不锈钢泵房,并负责该泵房的运输(运送至闵行区都会路100号上海铭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安装。 (三)安装施工约定情况 2024年5月,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卢新权与自然人吴义口头约定,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将其所承揽的泵房供货项目的泵房运输、安装发包给吴义(双方约定以计件方式支付费用,未约定安装现场双方安全管理职责)。2024年8月17日,卢新权根据双方前述约定将其公司承揽的上海铭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闵行区都会路100号)不锈钢泵房运输及安装项目发包给吴义。当日,吴义即带领吴胜平(吴义之哥)至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将该不锈钢泵房物料运送至上海铭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闵行区都会路100号)。 (一)事故发生经过 8月25日8时许,吴义带领吴胜平至闵行区都会路100号内不锈钢泵房安装现场,两人一同登上搭建中的不锈钢泵房顶部(长7米、宽7米、高4米)进行安装焊接作业。作业期间,吴义负责校准泵房顶部需焊接的不锈钢钢板(每块长、宽均为1米),吴胜平负责焊接不锈钢钢板(当时两人均佩戴安全帽,未佩戴安全带)。9时许,吴义在对一不锈钢钢板进行校准时不慎从泵房顶部作业面坠落至该泵房内底部地面(坠落高度落差4米)。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吴胜平即拨打120求救。120急救车到达后将吴义送往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总体反应迅速,上报及时、措施得当,未发生次生灾害。 事故造成一人重伤。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为人民币31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吴义在无持有登高作业证且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具体分析如下: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健全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未对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2.上海铭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健全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未对作业现场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对外来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 (三)事故性质 上海闵行“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2024.8.25高处坠落重伤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 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健全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未对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区应急局依法对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二)上海铭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未健全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未对作业现场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对外来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区应急局依法对上海铭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一)永康市仙川商贸有限公司 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单位及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核,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二)上海铭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对外来施工人员资质审核,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