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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钦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5.1.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5-01-01 等级:一般事故 类型:高处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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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钦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5.1.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8535
抓取时间:2026-10-17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上海市闵行区华林路228弄14号外墙石膏板拆除作业现场
发生时间
2025-01-01 00:00:00
涉事单位
上海闵行钦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高处坠落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筑施工
死亡人数
1
行政区域
中国,上海,上海市,闵行区
详细时间
09:34:00
二、事故概况
2025年1月1日9时34分许,闵行区华林路228弄14号外墙石膏板拆除作业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相关方基本情况
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阳光神州苑业主大会、上海市闵行区阳光神州苑业主委员会(第四届),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林路299弄33号102室;业主委员会主任:许鉴斌;副主任:孙秋敏;届别:第四届2021年11月17日至2026年11月16日。
2.物业单位
上海万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001号12幢150室;法定代表人:叶卫兵;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公司于2000年10月3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水电安装等。
3.施工单位
上海钦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宏伟路24号5幢8212室;法定代表人:朱承刚;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该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等。
(二)合同签订情况
1.2023年12月12日,上海市闵行区阳光神州苑业主大会与上海万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物业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上海万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揽上海市闵行区华林路228弄1-22号、229弄1-34号、211号的物业管理。合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2024年11月11日,上海市闵行区阳光神州苑业主委员会(第四届)、上海钦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上海万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签订《房屋维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由上海钦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揽上海市闵行区华林路228、229弄阳光神州苑(白雪公主小区:东区、西区)2025年外墙腰线恢复原状工程及2025年外墙装饰条拆除后并恢复原状维修工程。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2月31日晚,华林路228弄14号南侧外墙石膏板脱落掉落至该楼入口通道处及101室院子内。20时10分许,华林路228弄上海万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经理单高峰电话联系上海钦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承刚,要求其至华林路228弄14号清理掉落的石膏板。20时20分许,朱承刚到达上址将入口通道处石膏板清理后,约定第二天对14号南侧外墙进行石膏板拆除作业。20时30分许,朱承刚联系王新贺(社会自由务工人员)约定第二天一同去上址进行拆除作业。
2025年1月1日7时许,朱承刚和王新贺到达上址后,至华林路228弄8号对面配电房搬运脚手架钢管、配件及木板至14号门口搭设脚手架。两人分别在14号入口通道处(下简称“西侧”)、14号101室院子内(位于入口通道东侧,下简称“东侧”)搭设两个简易门字型脚手架。9时27分许,两个脚手架搭设完毕(间距约4米),为方便拆除作业,两人欲在该脚手架三层铺设木板,将两个脚手架连接。王新贺(当时佩戴摩托车头盔,未佩戴安全带,未持有登高作业证)用绳子将木板东端捆扎固定在东侧脚手架三层顶部立杆处,通过木板走至西侧脚手架,欲用绳子将木板西端与该脚手架三层顶部立杆捆扎固定时,王失去重心从脚手架上摔至地面(距地面落差约5.1米)。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朱承刚即拨打110、120求救。120急救车到达后即将王送往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进行抢救,后王经抢救无效死亡。现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总体反应迅速,上报及时、措施得当,未发生次生灾害。
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为王新贺(社会自由务工人员)未持有登高作业证,且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二)事故间接原因
1.上海钦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安排无登高作业证人员进行高处作业。
2.上海万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协助小区公共区域内作业现场的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未及时制止作业现场作业人员的违规作业行为。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上海闵行钦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25.1.1”高处坠落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不予追究责任
王新贺,男,社会自由务工人员,未持有登高作业证,且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鉴于其在本起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二)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上海钦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安排无登高作业证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区应急局依法对上海钦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上海万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协助小区公共区域内作业现场的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未及时制止作业现场作业人员的违规作业行为。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区应急局依法对上海万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三)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朱承刚,男,公民身份号码略,安徽人,未对其聘用的作业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安排无登高作业证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未督促作业人员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移交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依法进行处理。
(一)上海钦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强化对作业人员的资质审核,监督并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二)上海万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小区内各作业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