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沙岭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1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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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沙岭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1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8264 抓取时间:2026-10-17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发生时间 2024-11-02 00:00:00 涉事单位 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机械伤害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材 死亡人数 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20 行政区域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详细时间 09:38:00 二、事故概况 2024年11月2日9时38分许,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沙岭街道前民村的库房,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事故致1名从业人员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5年12月12日,住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8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242596492R,法定代表人:卜某,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2日,注册地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89号,法定代表人:卜某。营业期限:自1995年12月12日至2035年12月11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门窗制造加工,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将注册地为沈阳市于洪区前民村的沈阳银球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沈阳银球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停产停业期间,公司场地由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使用。主要用于存放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后余料及工地办公用品。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在清理搬运库房物料期间,分别于9月15日、10月30日对升降作业平台进行维护保养,两次维护保养主要内容分别为清理设施换润滑油、自检电气。事故现场涉案升降作业平台上张贴有《安全操作流程》,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显示11月1日由韩某主持开展了安全防护为主题的教育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涵盖升降作业平台安全操作流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9月初,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为了腾空所使用的沈阳银球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院内西侧库房,从皇姑区厂区派遣人员开始清理西侧库房物料并搬运到东侧库房二楼平台,作业现场由韩某负责组织。 11月2日,7时30分左右负责清理、搬运作业人员到皇姑工厂统一由韩某带队前往于洪前民库房。8时许,按照现场作业负责人韩某分工安排开始现场作业,现场工人将西侧库房办公文件归拢到周转箱,转运至东侧库房边。 9时00分,韩某安排作业现场工人孙某龙操作升降作业平台把两个卷柜运到二楼平台墙垛处,交给现场工人李某琴、高某玲。完成一个流程后,韩某又安排孙某龙把西侧库房物品继续转到东侧升降平台处,并将物品送到升降平台上。 9时06分,韩某开始操作升降作业平台,之后都由其操作。 9时35分,升降作业平台装载完毕,韩某操作平台上升,平台共装载五件物品(周转箱1个、纸箱1个、塑料袋1个、图纸1卷、侧面横放的卷柜1个)。 9时36分,升降作业平台到达作业位置开始搬卸平台上小件物品。 9时37分,小件物品搬卸后,升降作业平台剩余1个卷柜,随后韩某操作平台继续举升,在举升过程中升降作业平台挤向上部钢结构玻璃棚顶,韩某被挤压。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拨打“120”、“119”救援电话,9时50分许,“120”医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采取急救措施,10时30分,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认韩某死亡并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为头外伤。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得到妥善安抚,事故发生单位及时与家属方联系,积极协调相关善后工作。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韩某,男,汉族,出生1979年2月3日,住址:沈阳市于洪区于洪乡,公民身份号码:210904197902033***,系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主要负责后勤并兼职安全员工作。 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韩某在操作升降作业平台过程中缺乏安全生产技能和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造成自身被升降作业平台挤压。 (二)事故间接原因 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缺乏实效,未能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本单位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不力。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于洪沙岭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1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卜某,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建议于洪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致使从业人员在作业中未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于洪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成事故发生单位对照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一)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开展针对性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并加以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二)沈阳银球钢结构幕墙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确保教育培训计划得到有效实施。 (三)相关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此类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