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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15”石洞子沟街道办事处富华山庄1期F座2单元802室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4-04-15 等级:一般事故 类型: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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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15”石洞子沟街道办事处富华山庄1期F座2单元802室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7701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石洞子沟街道办事处富华山庄1期F座2单元802室
发生时间
2024-04-15 00:00:00
事故类型
消防火灾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火灾事故
所属行业
其他
死亡人数
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321
行政区域
中国,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二、事故概况
2024年4月15日,我区石洞子沟街道办事处富华山庄1期F座2单元802室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地理位置及建筑情况
火灾现场位于双桥区石洞子沟路富华山庄小区1期F座2单元,该楼共3个单元,东侧为佟山南小区8号楼、南侧为小区大门口、西侧为富华山庄1期C座、北侧为富华山庄1期D座,建筑2单元802室南侧主卧室起火,过火面积15平方米。
802室南侧客厅及南侧次卧发现安装球形摄像头,南侧主卧房间门及主卧卫生间门均被烧损,主卧室门直对着尸体,尸体背靠东南角墙上,尸体全身烧焦,且只剩上下肢残端,主卧西侧摆放有床,床的南侧放有床头柜,床的北侧放有电暖器,主卧区域内过火烧损严重,吊顶烧损严重大部分已经掉落在地上,窗户整体全部烧毁并有部分墙面烧损脱落。
(二)住宅居住情况
起火建筑802室为三室两厅一厨二卫户型,东侧为入户门,西侧为主卧卫生间,南侧有一个客厅,一个阳台和两个卧室分别为主卧和次卧,北侧为餐厅厨房,公用卫生和卧室,房屋面积为141平方米,起火房间为南侧主卧室烧损情况较重,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主卧卫生间区域内吊顶垮塌烟熏痕迹较为严重,北侧卧室,公共卫生间,厨房及餐厅和南侧次卧,客厅及阳台均有明显的烟熏痕迹但未过火,现场电闸情况为总闸和插座跳闸并经询问家属该屋内装有3部摄像头链接至其手机。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4月15日2时32分,第一报警人范立华(报警电话: 13398691255)为该小区物业保安,在门口值班时有住户告知其802室有异常后报119;随后有其他群众重复报警。
(二)事故救援情况
2024年4月15日2时32分,承德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承德市双桥区石洞子沟路富华山庄小区1期F座2单元8楼一住户家中起火,人员被困情况不详,立即调派辖区力量普乐路站出动2辆水罐消防车,1辆抢险救援车,19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带队指挥员副站长费敬辉,大队长刘新春随警出动。
2时53分,普乐路站到达现场,经侦查,现场情况为2单元8楼802室家中卧室起火,经询问现场邻居称,该住户家中有1名老人居住,到场时防盗门为打开状态,呼喊无人应答,由于现场屋内烟气较大,暂时无法确定起火物质及人员被困情况,过火面积约15平方米,普乐路站正在实施内攻并搜寻是否有人员被困。
3时17分,现场明火已扑灭,起火物为卧室内的床、家具及吊顶,由于现场烟气较大,暂时无法确定有无被困人员,普乐路站正在进行排烟工作。
3时35分,经再次搜寻,发现1名被困人员。
3时42分,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被困人员已无生命体征。
04时47分,普乐路站正在排查现场有无复燃可能。
05时30分,普乐路站现场排查完毕,已无复燃可能。
05时33分,普乐路站与家属及殡仪馆人员做好交接,现准备返回。
05时49分,普乐路站出警人员车辆已安全返回。
火灾造成一人在802室南侧主卧室死亡:矫立春,男,身份码:1308031950********,辽宁省庄河县人。
经802室填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申报统计表,统计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13210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可以确定起火原因为矫立春遗留烟头引燃主卧西南角垃圾桶内垃圾引发火灾。
(二)事故间接原因
一是起火住宅家中长期患有帕金森和小脑萎缩疾病,且有卧床嗜烟习惯的老年人居住,身边无人照顾生活起居,发生火灾后自救能力差,且行动不便。
二是对重点人员消防安全登记、救助制度落实不到位。根据《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九条的要求,村(居)民委员会应建立并落实对无人扶养、赡养或监护的孤儿、老年人、残疾人和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消防安全登记、救助制度。
三是消防宣传工作开展不扎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第一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第六条第七款:“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居民委员会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火灾事故。
一是此次火灾原因为矫立春因吸烟不慎引燃主卧西南角垃圾桶内垃圾引发火灾。矫立春本人为主要责任,因其在火灾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
二是石洞子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建议取消石洞子沟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对石洞子沟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三是忠义庙社区居委会对辖区独居老年人、残疾人和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消防安全登记、救助制度落实不到位,日常防火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方面仍存在漏洞,建议给予忠义庙社区居委会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查。
一是针对此次“小火亡人”火灾,建议区政府组织民政局和各镇街对该类人群进行摸底排查,建立摸排档案,划分镇街干部、村(社区)干部、党员三级包干制度,定期进行回访,落实好各项维稳举措。
二是针对住宅火灾发现晚、扑救难的问题,建议各镇街应推广采购一批联网式简易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并推动各村、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加强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同时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三是提请政府利用农村大喇叭、刷涂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播发居民家庭火灾案例,组织镇街、村社区网格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各镇街要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培训制度,提高居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强化定期通报机制。
四是建议派出所应加大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排查力度,确保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