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强信安保物业管理服务中心“11·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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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强信安保物业管理服务中心“11·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7315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山庄阳光假日别墅**号院内污水管道安装工地 发生时间 2023-11-06 00:00:00 涉事单位 北京市强信安保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事故类型 坍塌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筑施工 死亡人数 1 行政区域 中国,北京,北京市,延庆区 详细时间 09:20:00 二、事故概况 2023年11月6日上午9时20分左右,在延庆区八达岭山庄阳光假日别墅**号院内污水管道安装工地,施工人员在开挖沟槽作业过程中,土方发生坍塌,造成1人死亡。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强信安保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强信物业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700264832Q;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革新里40号院4号楼7单元2号;法定代表人:王富强;注册资金:3000万元;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9日;经营期限:2000年11月29日至长期;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劳务服务;技术培训等。该物业服务中心于2018年12月15日进驻八达岭山庄项目,为该山庄居民提供综合物业服务,事发时项目经理王**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污水管道安装相关情况 2023年夏季,因八达岭山庄**号院内地下污水管道安装不合理,雨后导致***号院地下室渗漏,北京强信物业中心准备将**号院地下污水管道重新安装。2023年11月5日上午,北京强信物业中心租赁谢**的液压挖掘机[型号为“三一(SANY)SY55C”,同时配备驾驶人员]到八达岭山庄**号院,进行污水管道安装的挖掘作业(自院内东南侧污水井至西北侧污水井开出一个深3米、宽1米的沟槽,北京强信物业中心在沟槽内铺设污水管道,铺设完成后挖掘机将土方回填)。此次施工总费用约0.8万元,未在八达岭镇政府进行备案。 (三)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八达岭山庄位于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人民政府西约3公里处,占地约1500亩(东至营城子村,南至帮水峪村,西至外炮村,北至G6京藏高速),共建有独栋别墅778栋,公寓344套。 事发地点位于八达岭山庄阳光假日别墅**号院内,院内中部有南北向二层住宅一栋,住宅东北侧挖有长约23.3米、宽约1米、深约2.7米的沟槽;沟槽从院内东南污水井向西北污水井延伸,西北污水井上方停有“三一(SANY)SY55C液压挖掘机”一台。沟槽折角堆土处发生坍塌。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11月5日上午,北京强信物业中心工程部主管姜**、水电工封**、谢**和杨**先后到达**号院,谢**驾驶挖掘机清理地面妨碍挖掘作业的树木;下午,由邓**(谢**聘用的挖掘机司机)替换谢**进行沟槽开挖施工作业;在挖掘机作业时,杨**上午负责挪树,下午负责使用铁锹等工具协助挖掘机司机在沟槽内清理妨碍挖掘的石块及其他硬物,同时对地下管线周边土方(无法使用挖掘机的位置)予以清理。 11月6日8时20分许,邓**、杨**到达**号院继续进行挖掘沟槽作业,在挖掘过程中,发现西南侧坑壁掩埋了一段长10余米、宽0.5米、高0.6米左右的砖混墙体(无地基悬在土中);9时许,姜**、封**到达**号院,姜**在污水井底部开始进行开孔作业(用于安装排污管道);9时20分许,邓**要求站在坑底的杨**顺着沟槽向东南移动,以便于进行下一步挖掘作业;杨**在移动过程中,发生坍塌,将其掩埋。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邓**、姜**立即使用铲车和铁锹等设备和工具开展救援工作,封**向北京强信物业中心王**报告了相关情况;9时35分左右,杨**头部及上半身的土石方被挖开,巡逻保安加入救援工作;与此同时,王**等人到达事发现场;9时37分,物业员工辛**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到场后,医疗急救人员宣布杨**已无生命体征。 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一)事故直接原因 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检测鉴定等情况分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施工沟槽阳角(坍塌区域)为易破裂位置,且沟槽边堆土过高造成沟槽侧壁不稳定状态,上述因素叠加后导致沟槽土方坍塌。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2.未在进行挖掘作业前制定作业方案; 3.未在安装施工现场安排负责现场管理的专门人员; 4.未向相关作业人员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5.未向作业人员配备与现场作业活动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6.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沟槽堆土过高存在坍塌危险的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一致认定此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安全管理不力、施工单位违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事故调查核实的情况和事故原因分析,认定了责任单位和人员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王**作为八达岭山庄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王**未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王**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五)项以及《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由区应急局依法给予王**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北京强信物业中心作为施工方,未在进行挖掘作业前制定作业方案;未在安装施工现场安排负责现场管理的专门人员;未向相关作业人员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未向作业人员配备与现场作业活动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且未配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装备;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沟槽堆土过高存在坍塌危险的事故隐患,北京强信物业中心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区应急局对北京强信物业中心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建议进行约谈的单位 1.八达岭镇政府对北京强信物业中心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根据《延庆区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第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区政府对八达岭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见谈话。 2.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作为物业行业的监管部门,对北京强信物业中心的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根据《延庆区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第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建议区政府对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见谈话。 (四)建议公安机关依据刑事法律法规对该事故中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立案侦查。 (一)责成北京强信物业中心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如下整改建议: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项目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在涉及挖掘、拆除、有限空间等维修施工前,应当制定作业方案,并进行内部审批;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等情况,严格落实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向作业人员详细说明作业内容等;按要求向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在发现危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撤出作业人员。 (二)建议八达岭镇政府落实如下整改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物业服务单位维修等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北京强信物业中心压实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三)建议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落实如下整改建议: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全区物业管理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监督北京强信物业中心等全区物业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加强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