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诚智乾懋混凝土有限公司“8·14”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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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诚智乾懋混凝土有限公司“8·14”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7232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北京诚智乾懋混凝土有限公司料仓内 发生时间 2023-08-14 00:00:00 涉事单位 北京诚智乾懋混凝土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车辆伤害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建材 死亡人数 1 行政区域 中国,北京,北京市,大兴区 详细时间 07:47:00 二、事故概况 2023年8月14日7时47分左右,位于大兴区魏善庄镇北京诚智乾懋混凝土有限公司料仓内,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砂、石购销相关情况 1.砂、石购货单位:北京诚智乾懋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智乾懋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荣,成立于2005年4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5774736097M,经营范围包括砼结构构件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等。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11150127,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砂、石供货相关方: (1)天津市蓟州区佐仓塔建材经营部(以下简称:佐仓塔建材经营部)。经营者为刘小平,注册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120225MA07E9CHX3,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材料销售等。 2023年4月12日,诚智乾懋公司与佐仓塔建材经营部签订了《砂、石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诚智乾懋公司以每吨78元的含税单价向佐仓塔建材经营部购入碎石和机制砂,合同有效期为2023年4月12日至2024年3月31日,合同价款中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等。 (2)孔某,砂石料经营者。佐仓塔建材经营部委托代理人陈某通过朋友介绍结识孔某。后经双方协商,2023年8月1日起,由孔某向诚智乾懋公司供料,价格每吨65元(含运费等),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后孔某联系运输货车车主杜某负责送料,约定按运输吨数结算运费。 (二)事发车辆相关情况 1.事发运输车辆相关情况 事发运输车辆为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鲁H913U8,品牌型号:陕汽牌SX4250XC42,整备质量10300kg,准牵引总质量38500kg,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8月,卸车方式为向车辆左侧侧翻。该车辆是由杜某、刘金宝共同出资购买,挂靠在梁山腾达汽贸有限公司名下。2023年6月14日,杜某雇佣张某作为事发车辆驾驶员,双方约定按运输车次结算工资。 2.事发装载机相关情况 事发装载机是诚智乾懋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购买,车辆名称为轮胎式装载机,车辆型号为XG956N,制造企业是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质量22215kg,额定载质量5000kg。根据事发装载机维修保养记录结合视频监控,事发时装载机使用状态正常。 (三)诚智乾懋公司装载机作业相关情况 诚智乾懋公司共有装载机3台,自编号分别为1号、2号、和4号。共有装载机操作员6人,分为2个班组,刘某、张某1和隋某一组,刘某为班组长;另一班组分别有朱某、曹某和王某,朱某为班组长。6人均持有装载机相关操作证件,证件均在有效期内。2个班组24小时轮换,轮换时间为每天7时30分。(四)现场勘验情况 事故发生在诚智乾懋公司料仓西南侧,事发货车南北向停放,车头向南,车尾向北。货车长6.85米,宽2.55米,高3.65米。该车油箱上部及油箱下方地面有血迹。车厢右前角底部有一处约6厘米的豁口,车厢厢板上有两处划痕。 (一)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调查组经询问调查,结合监控视频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2023年8月14日6时50分,事发货车司机张某驾车进入料仓,7时8分到达指定卸料位置,7时10分开始卸料。在卸料过程中该车货厢未能正常侧翻卸料,张某找到诚智乾懋公司装载机操作员曹某寻求帮助,后曹某在张某的指挥下用装载机铲斗将货车车厢抬起完成侧翻卸料。7时20分,卸料完毕,但货车未驶离料仓。7时29分,装载机操作员刘某、张某1、隋某进入料仓并与上一个操作班组进行了交接。交接后,张某1驾驶1号装载机、刘某驾驶2号装载机、隋某驾驶4号装载机开始作业。7时39分,张某因货车车厢故障找到刘某寻求帮助。刘某同意后,驾驶装载机到达货车车厢西南侧,并将铲斗左前角插入货车车厢西南角底部。7时41分,在张某的指挥下用铲斗将货车车厢西南角抬升约60公分。7时44分,再次抬升约30公分,张某进入抬升的车厢下开始维修。7时47分,张某用手势要求刘某再抬升,刘某看到手势后再次操作抬升8公分左右,这时铲斗与车厢滑脱,车厢掉落砸到张某头部。 (二)事故救援情况 刘某将装载机驶离事发位置后,电话通知总调度王某1,未上前查看张某状况。王某1接报后立即赶往料仓,到场后安排人员拨打120求救,并通知相关领导现场情况。120急救人员到场后经确认张某已无生命体征。 经评估,诚智乾懋公司应急准备不充分,未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先期救援不到位,现场人员未对受伤人员采取急救措施。事故发生后,装载机司机第一时间将装载机停放在安全位置,公司相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第一时间采取警戒、疏散撤离无关人员等措施,避免了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公司在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请求外部医疗队伍救援,并第一时间疏散无关人员和控制现场,为外部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提供便利;在专业救援队伍到场前公司采取了现场警戒和疏散无关人员,现场维护基本到位。 魏善庄镇人民政府及时获取、掌握、共享、上报信息;接报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协助配合专业救援队伍、相关部门完成警戒、疏散、维持秩序、善后处理等工作;采取封闭隔离等管控措施,现场秩序恢复有序;信息发布及时可控,有效控制舆情扩展。 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一)事故直接原因 装载机司机未按装载机《操作维护说明书》进行作业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主要原因。《操作维护说明书》第一章第五节“行驶作业注意事项”中明确规定:车辆不可用作其他用途,不可利用工作装置的头端或一部分用作装卸吊装、抓、拔、推或是利用作业机构牵引等操作。 (二)事故间接原因 未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教育培训、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未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教育培训。诚智乾懋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达到应有的培训效果。从业人员欠缺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不熟悉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2.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诚智乾懋公司已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诚智乾懋公司料仓作业现场装载机司机违规操作现象并非偶发,该公司对料仓多进行生产进度的检查,未按规定对料仓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未及时发现并消除装载机司机违规操作的事故隐患。 3.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一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诚智乾懋公司自有员工及三方从业人员共150余人,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只配备了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诚智乾懋公司对重点部门及有关人员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未按规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事故性质 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事发装载机驾驶员刘某,未按装载机《操作维护说明书》进行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诚智乾懋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教育培训;未采取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装载机操作人员违规作业的事故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大兴区应急局拟对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1.杨某,诚智乾懋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大兴区应急局拟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的行政处罚。 2.王某1,诚智乾懋公司料仓现场负责人。未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大兴区应急局拟对其暂停或吊销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追责问责情况 对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已向区纪委区监委移交。 (一)诚智乾懋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加强对相关方进场人员及车辆、设备等进行有效管理;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救援技能;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有关检查整改情况要如实完整记录。 (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依据“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生产体责任,提高巡查检查效率,坚决制止企业“带病”作业。要保持执法的高压态势,督促各单位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魏善庄镇人民政府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压实监管责任,提升安全风险事故防控能力;要严格督促辖区内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管理制度开展作业,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现象;要强化安全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各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