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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5·22”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事故调查报告(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 地区:全国 发布:2025-05-22 等级:一般事故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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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5·22”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7742
抓取时间:2026-10-17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时间
2025-05-22 00:00:00
涉事单位
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类型
其他类型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非生产安全事故
所属行业
商贸
死亡人数
1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110
行政区域
中国,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
二、事故概况
2025年5月22日10点54分许,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司机赵建平登上白灰配送车辆(系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型栏板货车,车牌号晋AJ7018)进行作业过程中从车厢上滑落。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发单位基本情况
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钢运物流)成立时间:1949年,前身为太钢汽车营,1949年至2007年6月为太钢(集团)汽车运输分公司,2007年7月至今,太钢主辅分离改制,成为股份制民营企业,第三方物流。注册资本3039万元。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相关证照。2022年3月通过道路危货运输标准化三级创建,2025年已进行复审。同时公司也通过了管理体系三认证。主要承揽太钢不锈原料、炼铁、炼钢、轧钢等相关工序及宝武环科等相关单位的倒搬运输业务。共有各类车辆744台,现有职工950人。
(二)事发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太钢炼钢二厂是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个核心生产厂,下设5个职能室,13个作业区。生产单元分为南、北两区,各有不锈钢和碳钢两条生产线,63个处理工位。南区碳钢线主体装备有3座80吨喷吹脱硫站、2座80吨复吹转炉、1座80吨不锈钢脱磷精炼装置、1座80吨双工位LF炉、2座80吨双工位RH、3台碳钢板坯连铸机。南区不锈钢线主体装备有2座铁水倒罐站、2座75吨三脱站、1座80吨脱磷装置、1座90吨K-OBM-S不锈钢复吹转炉、1座90吨双工位VOD炉、1座90吨双工位LF炉、1台方板坯兼容不锈钢连铸机、2台热修磨机。主要风险:火灾爆炸、起重伤害、灼烫、煤气中毒等。截止2025年5月,炼钢二厂现有正式在岗员工1516人,中共党员493人,操作类1380人、技术业务类98人、管理类38人;专职安全管理19人;协作员工1600人。
(三)事发车辆基本情况
晋AJ7018东风牌DFV1183GP6D重型栏板货车,车辆所有人: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住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恒山路452号,发动机号:AR221000778,注册日期:2022年12月28日,车辆颜色:红色,核定载质量:10625千克,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
(四)事发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太原钢运物流有限公司下设六个职能部门(安全监察部、经营管理部、装备保障部、人力资源部、计财部、综合管理部)、八个分公司。安全监察部为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设立3人为总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八个分公司分别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1人,设置专职技术员、作业长、带班长等逐级安全管理人员,共计126人。每年初发布钢运物流《安全环保工作大纲》,明确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并且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对各级岗位管理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安全写实”记录。每年召开年度安全会议,下发安全工作大纲。通过季度安全工作会,月度安委会,周安全环保例会传达宣传公司各项工作,对安全重点工作落实进行推进跟踪,解决现场安全问题。全面推进现场风险管控“四项刚性措施”和监护人制度。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5月22日10时32分许,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司机赵建平驾驶载有3罐白灰物料罐的晋AJ7018重型栏板货车从11#门进入太钢炼钢二厂,将车辆停放至1#LF炉北侧通道。10时49分许,炼钢二厂天车司机李林涛接到炼钢二厂F炉人员指令,开始吊运货车上的第一个白灰物料罐。10时53分许,第一个白灰物料罐吊运完成,司机赵建平登上货车将第一个白灰物料罐吊钩摘下,天车司机李林涛开始调整天车副小车吊钩至第二个白灰物料罐中间位置。10时54分许,司机赵建平从货车车厢上滑落至地面。
(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10时54分许,太钢炼钢二厂天车司机李林涛从天车上观察发现司机赵建平躺在地上,立即利用车间对讲机通知车间其它工作人员。太钢炼钢二厂碳钢精炼白班作业长郑保前往事故现场进行确认,10时58分许郑保电话通知调度员炼钢二厂靳曦光及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班长郝晓强。11时许,郝晓强电话通知太原钢运物流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经理高松涛,11时05分许,高松涛通知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党雅明及其公司主要负责人。
13时15分,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人党雅明向企业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太原市尖草坪区应急管理局电话上报事故情况,随后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并将初步核查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情况
赵建平身体呈半蜷缩装侧躺在地面,头部佩戴有安全帽,安全帽带下颚带正确固定,无破裂损坏,现场无血迹。10时58分许,调度员靳曦光拨打120急救电话,11时15分许,120急救车抵达事故现场,急救人员对赵建平进行现场急救,随后抬上急救车,送往太钢医院尖草坪分院进行抢救,14时15分许抢救无效死亡。
3.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同死者家属积极协商妥善解决善后事宜,事故发生单位已与死者家属达成一致,并签订了《工亡赔偿协议书》。
4.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
事故接报后,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市、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未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事故应急处置评估为良好。
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此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10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经现场监控视频、现场勘查以及事故目击者笔录询问,排除当事人因触电、机械伤害、人为故意(推扯)致死的可能性。经事故发生地所辖太原市公安局城北分局调查,排除刑事案件。
综上,赵建平的死亡符合《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突发疾病(非遭受外部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肌体创伤)导致死亡”的规定。
(二)事故间接原因
无
(三)事故性质
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5·22”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无
虽然本起事故属于非生产安全事故,但事故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太原钢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不足。后续工作中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安排身体健康、无基础疾病的作业人员从事作业。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