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6·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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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6·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safetybd.cn) 原文链接:https://www.safetybd.cn/csd-view/reportDetail?reportId=7069 抓取时间:2026-10-18 一、事故档案信息 事故地点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康都街道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 发生时间 2023-06-08 00:00:00 涉事单位 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类型 火灾 事故等级 一般事故 事故性质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所属行业 商贸 受伤人数 4 重大事故伤亡 4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739.185 行政区域 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详细时间 18:50:00 二、事故概况 2023年6月8日18时50分许,库尔勒市康都街道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内发生一起危货车辆火灾事故,导致4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39.185万元。 三、调查报告正文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人员概况 1.济南盛顺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某,2016年6月28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3CCW8M7E,地址位于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上海街东段187号,注册资本3001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3类)(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营运经营许可证为(鲁)〔交运管许可济字〕370101400065,证件有效期至2025年3月2日。公司危险品运输车辆共计目前64辆(其中牵引车20辆,挂车22辆,罐式货车22辆),所有车辆均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行驶证。该企业系事故车辆所属企业。 2.阿克苏峰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2016年12月29日成立,社会信用代码:91652923MA7785K6XG,地址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新城街道清风苑社区民航路76号(金色家园北区)3幢209A,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标准紧固件、钻采配件、金属构件生产、加工、销售;阀门、钢材、仪器仪表、橡胶制品、阴极保护产品、天然气处理、进口加药装置、安全节能环保产品销售;天然气、液化气生产及销售;石油机械制造,天然气设备及管线修复;油管、油杆修复及清洗;油气工程技术服务;仪器仪表安装及维修。该企业系事故车辆拉运危险化学品源头充装企业。 3.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克某某,2003年12月18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1757650662T,地址位于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山辖区东山坡314国道两侧,注册资本22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市场管理,批发零售,场地租赁,停车服务等。该企业系事故发生地停车场管理企业。 4.库尔勒龙速汽车零配件经销部,经营者李某,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2017年2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801MA779YG93A,经营场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天山辖区东山坡314国道西侧1幢,经营范围为零售:汽车零配件、针纺织品、塑料制品、其他日用品。经营范围内无机动车维修业务,该经营者李某系事故车辆拆卸电瓶作业人员。 5.库尔勒邦辉电气焊加工厂,经营者卢某某,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2023年4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2801MACG26YW9J,经营场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建设辖区314国道51号9栋1层01内29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日用产品修理;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等。该经营人卢某某无焊工证,系事故车辆旁半挂车气焊作业人员。 6.秦某某,冒用甘肃世鸿联福工贸有限公司资质从阿克苏峰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购买了31.58吨的1号稳定轻烃,系事故车辆运输物品收货人、托运人、购买人。 (二)发生事故车辆情况 事故车辆车头车牌号为鲁AG1571,车辆类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3类);事故挂车车牌号为鲁A9R51挂,车辆类型为重型罐式半挂车,吨位为33.7吨,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3类),查验定期检验合格证书,该罐车为常压罐车,罐体设计压力为0.072MPa,罐体容积49立方米,吨位:33.7吨,所能运输介质有:汽油、柴油、石脑油、芳烃、苯、燃料油。该车辆属济南盛顺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为李某某,押运员为朱某某。 (三)事故车辆运输订单情况 秦某某与阿克苏峰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通过微信联系于2023年6月7日以甘肃世鸿联福工贸有限公司的资质订购了轻烃后,秦某某于6月7日联系了在微信运输群中认识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畅伟运输有限公司微信名为“A畅伟-小静”的人帮忙联系拉货车辆,该人员一开始向秦某某提供的车辆信息是宁夏吴忠市的宁CF1381的车辆,但该车辆因有事无法前往,又联系了车牌号为鲁AG1751的危货车辆,驾驶员是李某某,押运员是朱某某,运输公司是济南盛顺危化品运输有限公司,秦某某将以上车辆信息发送至陈某某处。2023年6月8日凌晨01:02:52至02:27:34驾驶员李某某驾驶车辆在阿克苏峰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充装1号稳定轻烃31.58吨,秦某某按照磅单的31.58吨,每吨价格5450元的价格,向陈某某提供的陈浩亮的账户转账17.2111万元。 (一)事故发生经过 根据现场视频监控、相关人员询问,事故发生经过如下: 2023年6月8日凌晨1时02分52秒至2时27分34秒驾驶员李某某与押运员朱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AG1751、挂车号鲁A9R51的车辆在阿克苏峰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充装1号稳定轻烃31.58吨。 6月8日9时30分左右,该车从阿克苏峰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出发,驾驶员李某某在行驶过程中发现车辆电瓶支架断裂,于是在库尔勒市下高速前往库尔勒市华凌市场欧曼汽车服务站进行维修,到达维修站后工作人员告知其店内无法维修,并告知其可前往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内欧曼汽车维修店内维修。 6月8日18时左右,驾驶员李某某驾驶车辆进入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前往欧曼汽车维修店被告知没有工人,也没有配件,让其到旁边商铺找人进行修理;6月8日18时08分,李某某下车到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29号库尔勒邦辉电气焊加工厂的店铺找老板卢某某,与其共同到车旁查看,李某某让其修理车辆电瓶支架,卢某某表示李某某要先找修理工将电瓶和电瓶支架拆卸下来才能焊接。 18时10分左右,卢某某开始维修停放在其店铺门口的一辆半挂车的工具箱。 18时15分,李某某走到49号库尔勒龙速汽车零配件经销部的店铺找老板李某,要求其帮忙把电瓶拆卸下来,费用200元,李某与李某某到车旁查看后同意拆卸电瓶。 18时19分,李某回到其店铺,车辆押运员朱某某下车走向卢某某店铺,李某某将车驾驶到卢某某店铺门口停放,与一旁停放在卢某某店铺门口的半挂车平行停放;18时23分,李某拿着工具从自己店铺走向李某某车旁;18时30分,刘新(受伤无辜群众)开车到达了31号店铺李福的店门口;18时34分,李某从李某某车旁回自己店铺;18时36分,李某从店铺回到李某某车旁;18时42分,李某再次回到自己店铺;18时44分,李某再次回到李某某车旁;18时46分,朱某某打开副驾驶门拿物品;18时48分,朱某某关门下车;18时49分许,李某某车辆顶部有液体喷出且伴随气味,地面有大量液体;18时49分许,李某发现罐车有漏气的声音,卢某某正准备进行气焊作业的位置有火苗,李某立即大喊“不要动火,快跑”。卢某某感受到一阵火苗从他修理的半挂车下方冲来,立即往大门口跑;18时50分许,车辆发生爆燃并火势不断扩大,此时李某某、朱某某距离车辆较近,2人被烧伤,同时在卢某某店铺旁的31号店铺内的修车群众刘新和店铺老板李福被一阵火冲击,导致烧伤。 (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3年6月8日18时51分,巴州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新疆巴州库尔勒市216国道西侧农机物流市场内车辆及周边轮胎起火。索克巴格路消防站首先到达现场,展开处置;18时53分,天山东路消防站到达现场配合索克巴格路消防站展开处置;18时59分,支队政治委员郑成华带领支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力量集结,进行战斗指挥。19时06分,石化大道消防站、南苑路特勤站相继到达现场,参与事故处置。 19时20分,火势基本被控制。 19时32分,现场明火基本被扑灭。 20时10分,现场开展清余工作。 20时30分,除索克巴格路消防站现场值守外,其余救援力量返回消防站执勤。 21时25分,事故处置完毕,索克巴格路消防站收整装备器材,救援力量归队。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巴州119指挥中心迅速调派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消防站、天山东路消防站、石化大道消防站、南苑路特勤消防站,共计4个消防站、10辆消防车、53名消防救援人员赴现场进行处置。 库尔勒市委、市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成立以库尔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库尔勒市委常委担任总指挥的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组织各方力量进行抢险救援。 3.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库尔勒市委、市政府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严密部署,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对火灾应急处置迅速得当。接到火灾报警后,消防、应急、交通及街道等单位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灭火及现场人员疏散、警戒工作,避免扩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是对受伤人员的救援行动有效。事故发生后,对现场受伤人员第一时间及时送往医院抢救,在整个救援行动过程中,没有发生次生灾害和救援人员及其他人员伤亡。但是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火灾应急处置不到位,虽然编制了应急预案,但是预案对发生火灾时应当如何撤离没有明确的指引,完全依赖个人经验判断,预案的指导性不强。 事故共造成4人重伤(1人在6月27日事故报告期后死亡,1人在7月21日事故报告期后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共计约739.185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根据调查询问、现场勘验、样品检验和视频分析鉴定报告等综合认定此次事故直接原因:驾驶员李某某、押运员朱某某驾驶常压罐体的危货车辆鲁AG1751、鲁A9R51(挂)充装运输饱和蒸气压大于0.1MPa的危险化学品1号稳定轻烃,经长途运输、天气高温等原因致使罐体中的1号稳定轻烃饱和蒸气压明显上升,受热气化严重,从罐体呼吸阀喷出,遇相邻半挂车无证作业人员卢某某气焊作业产生的火花(高温)引发爆燃。 (二)事故间接原因 1.济南盛顺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对其名下所属车辆鲁AG1751、鲁A9R51(挂)管理不到位,与车辆驾驶员李某某、押运员朱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对运输车辆监督不力,GPS监控室内设置的监控员(GPS)值班监控设备处于停用状态,监控员1人长时间不在岗,未及时制止事故车辆未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进行货物拉运的行为。 (2)企业制定的《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中未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对企业危货车辆维修进行相关规定,导致事故车辆出现前往非一级危货车辆维修点进行维修车辆的问题;对车辆的日常管理不到位,出现事故车辆将常压罐车作为承压罐车使用、充装超量等问题,导致事故发生。 (3)对驾驶人、押运员安全教育不到位。未对驾驶员、押运员开展《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驾驶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押运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培训,无驾驶员李某某、押运员朱某某2023年3月、4月、5月安全教育学习记录,对驾驶人和押运员未及时参与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不力,导致驾驶员和押运员不掌握装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 2.阿克苏峰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前往其厂区拉运货物的危货车辆的安全生产未做到统一协调管理,在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情况下充装饱和蒸气压大于0.1MPa的1号稳定轻烃,并将1号稳定轻烃充装至事故车辆的常压罐体(罐体设计压力为0.072MPa)中,且车辆装载系数达到98%,为事故埋下隐患。 3.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禁止危货车辆进入场区等规定,安保人员责任意识差,随意放行危货车辆进场;安全员履职不力,巡查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危货车辆进入场区修理车辆的问题;对承租房屋的商铺安全生产未做到统一协调管理,出现气焊商铺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无维修危货车辆资质商铺维修危货车辆等问题。 4.秦某某,冒用甘肃世鸿联福工贸有限公司资质从阿克苏峰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购买1号稳定轻烃,未核实事故车辆是否可以运输1号稳定轻烃的情况下雇佣车辆运输。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6·8”火灾事故是一起因危货车辆将常压罐体作为承压罐体运输饱和蒸气压大于0.1MPa的危险化学品1号稳定轻烃,并前往非危货车辆修理店铺进行车辆维修时,罐体内1号稳定轻烃因饱和蒸气压升高从罐体呼吸阀喷出,遇相邻半挂车无证作业人员气焊作业产生的火花(高温)引发爆燃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建议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1.李某某,男,群众,车辆鲁AG1751、鲁A9R51(挂)驾驶员,驾驶常压罐车装运饱和蒸气压大于0.1MPa的1号稳定轻烃,且装载系数达到98%;驾驶车辆前往不具备危货车辆修理资质的商铺进行车辆维修时,经长途运输、天气高温等原因致使其运输罐体中的1号稳定轻烃饱和蒸气压明显上升,受热气化严重,从罐体呼吸阀喷出,遇相邻半挂车气焊作业产生的火花引发爆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9修正)》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救治过程中于6月27日凌晨死亡,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朱某某,女,群众,车辆鲁AG1751、鲁A9R51(挂)押运员,作为车辆押运员未对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进行全程监管,未对装载物的安全技术进行查看,将常压罐体作为承压罐体使用,驾驶员前往不具备危货车辆修理资质的商铺进行车辆维修未及时制止,未履行押运员的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22修正)》第四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救治过程中于7月21日死亡,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1.卢某某,男,群众,库尔勒邦辉电气焊加工厂经营人,在不具备危货车辆修理资质的情况下,答应事故车辆驾驶员李某某对事故车辆电瓶断裂支架进行修理,以工作忙为由要求驾驶员找其他人将电瓶拆除后其再进行修理;在未持有焊工证且明知危货车辆停放在其修理的半挂车旁的情况下,对半挂车工具箱进行气焊作业,导致其气焊作业产生的火花遇事故车辆喷出的1号稳定轻烃发生爆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1修正)》第二十条之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周某某,女,群众,济南盛顺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车辆鲁AG1751、鲁A9R51(挂)所属运输企业负责人,对其名下所属车辆鲁AG1751、鲁A9R51(挂)管理不到位,出现车辆定期检验超期、将常压罐车作为承压罐车使用、充装超量、在非一级危货车辆维修点进行维修车辆等问题,对驾驶人、押运员安全教育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五项之规定,导致事故发生,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秦某某,男,群众,冒用甘肃世鸿联福工贸有限公司资质从阿克苏峰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购买1号稳定轻烃,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建议公安机关对其调查处理。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陈某某,男,群众,作为阿克苏峰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有效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前往其厂区拉运货物罐车的安全生产未做到统一协调管理,未在充装前查看确认车辆与介质是否相匹配,导致出现将常压罐体作为承压罐体使用的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五项之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移交库车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2.克某某,男,群众,作为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未严格落实禁止危货车辆进入场区制度,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危货车辆进入场区修理车辆的行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五项之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给予行政处罚。 3.济南盛顺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八第一款、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移交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该公司处以行政处罚。 4.阿克苏峰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移交库车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该公司处以行政处罚。 5.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给予其行政处罚。 (四)对有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建议 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对危货车辆维修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对维修机动车商铺安全监督检查组织不力,责成其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对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五)对属地管理单位的处理建议 康都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维修店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不力,事故当天社区工作人员在对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未发现停放在院内的危货车辆等问题隐患,存在管理盲区,责成其向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建议由市人民政府对康都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以上涉及山东济南市、阿克苏库车市调查处理结果请及时函告库尔勒市人民政府。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的缺失或是不健全,反映出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的不够重视,以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自身的法定职责不熟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认识不清晰,驾驶员对自己的运输行为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管理从源头上缺失,最终酿成惨痛事故。 (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驾驶人、押运员自身专业素养不高、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再加上安全教育培训不足,缺少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导致驾驶员和押运员不掌握装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应急处置等相关内容,对车辆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认识不清晰,未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前往非一级危货车辆修理店铺修车,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重大的隐患。 (三)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现不了隐患是安全生产工作最大的隐患,企业对危货车辆管理不到位,车辆运输监管缺失,导致对驾驶员将常压罐作为承压罐使用、超量充装、罐车超期未定期检验、前往非一级危货车辆修理店铺修车等事故隐患,看不见、抓不住、消不除,安全隐患越积越多,安全风险越来越大,最终发展成为无法挽回的伤亡事故。 为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该起事故提出以下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济南盛顺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1.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加大对危货运输车辆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车辆是否按规定拉运货物,是否将常压罐体作为承压罐体使用,是否到一级维修点进行车辆维修,严控危货运输车辆“带病”上路或“带病”随意停车带来的安全风险;加强高温天气下车辆运行管理,及时采取降温措施,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2.进一步强化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育。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强对从事危货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特性等基本知识;制定完善罐车泄漏、着火、燃爆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车辆驾驶人员应对突发情况能力,有效控制事故发生,避免事故波及范围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二)阿克苏峰海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1号稳定轻烃等危险化学品充装的安全管理,尤其对进入厂区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做到统一协调管理,制定完善充装操作规程,杜绝出现常压罐车作为承压罐车使用的问题,避免造成事故发生。 (三)巴州龙山农机物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要强化停车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停车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杜绝危货车辆进入非危货车辆停车场,实施定时巡检制度,配备足够的巡检人员,及时制止危货车辆进入停车场内,落实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确保停车场安全。 (四)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 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认真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针对本次事故暴露出的行业监管缺失、失管漏管现象立即开展自查,全面梳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范围,细化内部职责分工,坚决杜绝行业监管盲区;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五)库尔勒市交警大队 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危货车辆运输路线的相关规定,在危货车辆进入库尔勒市辖区时把好第一道关,严防危货车辆随意停放、随意驾驶、随意维修,从而导致事故发生。划定危险化学品车辆禁行禁入的时段、路段及区域,严格危货车辆进入非危货车辆停车场,确保库尔勒市辖区各路段及停车场等区域安全。 (六)康都街道办事处 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维修车辆商铺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杜绝维修商铺出现超资质车辆维修的问题,杜绝非危货车辆停车场违规进入危货车辆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行管部门严肃处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